李庄案第二季 法律会不会缺席? (图)

发表:2011-04-19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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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因法律程序缺失被律师界和法学界评为“黑打”

4月19日上午,北京律师李庄再次被控妨害作证罪一案,将在重庆江北法院公开开庭。李庄曾为重庆“涉黑主犯”龚刚模作代理,被控伪证判监一年半。此案被普遍认为是公权力对保护公众权利的律师的打压。日前,多位法学学者和律师公开成立李庄案法律顾问团,以期维护律师制度和中国刑诉制度的完善。

回溯李庄案情,律师李庄在轰轰烈烈的重庆“打黑”背景下代理被认定为“重庆涉黑主犯”龚刚模一案,因其办理案件过程中揭露公权力致法律程序缺失,使“打黑”成为运动式的“黑打”。李庄后被控伪证罪、妨害作证罪等,经历二审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李庄在二审法庭上当庭表示,之前认罪是受有关组织诱导,让其认罪就判缓刑,他受到欺骗。

此案在中国法学界和律师界都引起很大的震动和反响,法学学者和律师相继发声质疑李庄一案所透视出中国律师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中国刑诉制度的不完善以及中国法制在公权力面前的溃败等。

李庄案再起波澜进入第二季

2011年4月2日,就在李庄即将刑满获释时,突然再起波澜,重庆江北区检察院公布,就李庄所涉两项遗漏罪提起公诉,检方指李庄在上海、辽宁代理两宗案件时,教唆证人作伪证,出具假书面证供,构成妨害作证罪。据律师陈有西透露,4月3日江北法院通知李庄家属尽快请律师。但如同李庄案上次一审前一样,家属方没有接到书面通知,陈有西也认为这是重庆方面为了打压李庄阻止其平静出狱的又一利用公权力的作法。

而公众沿用美剧称呼,将之称之为李庄案第二季。

4月14日,李庄遗漏案代理律师初为确定为中国的知名律师斯伟江、杨学林。斯伟江曾在轰动一时的“浙江乐清钱云会案”接受钱云会父亲的代理邀请,并就此事作独立调查。

当天,斯伟江在新浪微博上发出信息,说在按法律规定会见李庄时,遭遇警方威胁和干扰。

4月17日,李庄案法律顾问团组成,出庭律师也最后确定,顾问团成员有中国法律界泰斗人物-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中国最著名的律师张思之、知名的法学学者贺卫方、何兵和律师陈有西、魏汝久等,出庭律师为斯伟江、杨学林。顾问团表示会客观理性的分析案情,协助出庭律师准确得当的出庭辩护,也将就此案中的法律问题对外发表观点和看法。

“通过这个案件看中国法制是不是还有希望和前途”

德国之声先是联系到法学家江平,他表示自己确属李庄案法律顾问团成员,目前正在阅读此案材料,熟悉案情后以给辩护律师等提供意见。

德国之声又联系到中国最著名的辩护律师、84岁高龄的张思之,他表示:“这个案件并不是一个很重要的案子,也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案件,只是被人为的复杂化了,一审的情况众所周知,现在李庄的刑期结束即将释放,但是重庆方面又重新提出问题,这些问题有很多可疑之处,所以就引起人们猜测和关注,这是否是重庆公检法有意识的要作文章?对李庄是不是要制作不利的情况?”

张思之认为李庄案从开始到现在确实体现公权力的任意作为之处,几年前香港在拍摄《戴着镣铐的中国律师》纪录片,张思之也是受访者之一,他认为中国律师面临的困境在李庄一案中得到集中的体现。

张思之谈到顾问团成立的目的是,期待李庄一案能按法律程序办事:“顾问团就是要关注是否依法办事,实际上,我们所关注的不是哪一个个人,我们更关注通过这样一个案件,中国法制是不是还有希望、还有前途?我个人和李庄素昧平生,甚至对他在这个案件过程的作法并不欣赏,比如他曾和重庆方面达成认罪协议,以期获得缓刑,后来重庆方面撕毁协议把他判刑,作为一个律师,他的妥协作法非常不严肃,但我们考察到的问题不是李庄个人作为如何,而是重庆公权力围绕李庄能不能依法办事。”

“李庄案折射中国在走向法治过程中所遭遇的曲折”

作为中青年一代的法学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贺卫方也成为李庄案法律顾问团成员,德国之声在采访他时,他认为李庄一案折射出中国在走向法治过程中所遭遇的曲折:“在重庆打黑过程中间,我们特别关注他们是否严格依照法律的程序,是否非常认真的对待每个公民的权利,是否尊重律师这个职业应有的独立性,所有这一切都可以通过这个案件折射出来,我们可以看到,重庆完全是倒退到改革开放之前的状态。”

贺卫方也谈及李庄案折射出的中国律师困境:“在刑事案件当中,中国大量案件是没有律师代理的,一是和律师的数量不够有关系,更重要的原因是律师相对于公诉人、侦察机关来说,律师的地位是非常的脆弱、非常边缘化,他们不能切实有效的保障被代理人在刑事程序中的权利,与此同时他们自己也处在一个非常危险的状态中,假如他们非常认真的进行辩护,他们有可能被以伪证罪,教唆伪造证据等被起诉,李庄案就是非常典型的案例。”

贺卫方也强调此次这次顾问团成员有学者,有在刑事案件中富于经验的律师,像非常具有声望的张思之律师,象征中国法学一面旗帜的江平教授,他们在关注重庆打黑,在关注中国律师处境,关注中国整个法治的走向,所以会直接去了解李庄案第二季中,整个重庆司法界的表现,如果程序方面严重违法,顾问团将适时会发出独立的声音和作出表达。

“司法被操纵下,李庄案可能不会有好的结果”

德国之声多次拔打李庄案辩护律师斯伟江和杨学林的电话,电话都在接通后呈现异常状态,所以没有能够与他们取得联系。

德国之声联系到中国另外一位知名的刑辩律师,也是顾问团的成员魏汝久。他一直关注李庄案,也在3月28日发现,在重庆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公安机关还在密集的进行侦查,3月29日至31日期间,甚至一直到4月6日,公安部门还在调取“重要的证据”并向法院提交,加之以前重庆司法机关表现,他认为李庄案一直存在两个重要的问题:“一个是司法机关职能混乱和程序混同的问题。在检查起诉阶段,侦查活动应该是结束的,重庆司法存在着侦查、起诉、审理三个程序混同;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本应各与其职,但在李庄案中无论是第一季还是第二季他们是联合起来,共同做事。第二个问题是只有在一个司法独立的社会当中,律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司法机关应该是中立的,不受公权力干预的,才能独立办案,公正性才能体现,律师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办案,其作用才能体现,但在李庄案中,公安机关力量非常强大,随意就能抓捕律师,律师在这样的法制环境下无法发挥应有作用。”

对于4月19日即将开庭的李庄遗漏一案,魏汝久分析道:“刑诉法律有缺陷,因为辩护人不能提出管辖的辩护意见,但被告人可以提出回避,辩护人可以协助被告人阐述理由,所以明天会提出重庆出庭的公诉人、法官要回避,因为他们是没有权利来进行管辖的。实体审查部分应该并不复杂,他们所说的遗漏案发生在上海,但据我们的调查,李庄在其中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他是一个非常认真尽责的律师,在很多刑事律师防止遇到麻烦不取证的背景下,他坚持取证,所有的事实是清晰的,所以一天的庭审应该能够结束。”

但魏汝久表示并不看好其结果:“整个司法在被操控下,程序不合法怎么会有好的结果出现呢!我对明天的结果根本不乐观。”

中国另外一位知名的刑辩律师,此次顾问团成员陈有西也在网上发出:“律师作为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专业保护者,必然要和威权政治下的公权发生冲突,并在磨合中找到各自新的边界。但法律并不会缺席,请大家耐心等待。”

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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