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送走失女童回家 竟涉嫌拐卖遭拘留(组图)

发表:2011-07-30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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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接受媒体采访(网络图片)


陈女士的丈夫谭先生在路边墙壁上撕下来的寻人启事

捡到的5岁女童送回对方父母手中,却被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刑事拘留了七天,陈女士觉得自己很冤枉。29日,陈女士接受本报记者追访时表示,已经联系了三个律师,或会起诉对方父母,并追要那8万元酬金。对此,佳佳的父亲徐先生表示:“是派出所关她进去的,我们决定不了。”

陈女士:对方是“恩将仇报”

29日傍晚,记者联系到陈女士。据其讲述,当初佳佳被送回父母身边时,陈女士没有讨要过对方父母寻人启事中提到的8万元赏金。“我85岁的父亲在江西宜春老家病危,18日早晨我到达老家就联系到了小女孩的父母,立即买了18日晚上的卧铺大巴车赶回深圳,我舍掉父亲送孩子回家,以为自己做了好事,结果却被关进了看守所,要不是他们父母在派出所告我,我怎么会关在看守所7天”。

陈女士无罪释放后,曾主动给佳佳的父母打电话,“他们言语很不客气,就像仇人一样。”陈女士认为,佳佳的父母“恩将仇报”,29日本报报道见报后,一些朋友纷纷致电陈女士,认为在这件事情上陈女士“亏大了”。“邻居和同事都建议我找律师告他们。”29日,陈女士联系到了三个律师,这两天,陈女士将会从三个律师中挑选一位起诉对方父母。至于悬赏的8万元赏金,她也表示会尽力争取。

女童父母:无权干预派出所

“15日我女儿走失,水岸新都花园的20多个保安和我们亲戚很多人找了一天,没有一个人碰到她(陈女士)。”佳佳的父亲徐先生29日接受本报记者回访时表示,他依然认为陈女士的做法不对:“小区有保安亭,她哪怕给保安员讲一声,也不会闹成现在这样。”

陈女士准备起诉徐先生一家,徐先生称并未感到意外。徐先生称,女儿佳佳丢失后,自己是在第一时间报警的,“派出所要怎么处理,我们无权干预。”徐先生认为陈女士受到的委屈是因为派出所办案流程所引起的。

徐先生在29日的采访中仍坚持认为,自己不能把8万元赏金给陈女士:“我把你的孩子从你家取走,等你贴出寻人启事了,我再把你孩子放出来拿赏金,这社会不就乱套了。”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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