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屈指使杀人 判囚3年半(图)

发表:2011-09-13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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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森

广东韶关去年发生青少年殴斗命案,一名十四岁少年被警方认定为非法组织创办人,幕后策划寻仇报复,遭法院判刑三年半。有广州传媒发现,少年当时根本不在现场,证人前后口供不一,案件疑点重重。

被指网上组织童党

《新快报》报道,去年十一月六日,多名青少年于卡拉OK门外,围殴一名叫石林的学生,期间石遭人用刀刺死。警方调查后指案中九名疑犯,均为非法组织森高社的成员。

森高社为内地网络聊天工具QQ的一个群组,警方指由现年十四岁的林小森(化名)创办。

虽然警方坦承案发时林小森不在现场,但经过多次盘问其他疑犯,以及多名证人之后,得悉是林指使报复,各人还曾经于林家开会策划行动。

报道又发现,涉案相关人等超过三十人,惟首次盘问时,均未指林涉案,一星期后集体改口供,疑警方严刑逼供。

此外,森高社于网上创办两年,林无可能十二岁就成“大佬”。林母也称,警方所指的开会策划犯罪,实为儿子找同学帮忙搬家。家属表明不服判决,已向法院提出上诉。

来源:太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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