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幼女遭逼卖淫案 受害者母亲被劳教(图)

作者:甄贞 发表:2012-08-05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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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9日,唐娟拿着当年寻找女儿的寻人启事,不禁潸然泪下

【看中国记者甄贞综合报导】近日,曾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再掀波澜,受害幼女母亲唐慧的代理律师甘元春在微博中爆料指,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对唐慧作出劳教一年半的决定,此举被外界称之为执法机关的“报复”行为。

“湖南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发生于2006年,湖南永州11岁幼女乐乐被周军辉胁迫至由秦星、陈刚经营的休闲屋卖淫长达3个月,期间遭到4人强奸。医学鉴定显示,这期间,11岁的乐乐染上了性病并出现严重的应激性精神障碍。受害幼女母亲唐慧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始终无人受理,最终在她“以死相逼”下,警方才正式立案,这距唐慧报案已经2个多月。

立案后,休闲中心仍在营业,十几天后仅刑拘了休闲中心的老板娘秦星一个人,秦星关押在零陵看守所期间,零陵区公安分局南津渡派出所工作人员魏晓辉竟然帮忙传递信件。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秦星、周军辉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分获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日前,受害幼女母亲唐慧的代理律师甘元春爆料,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当日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作出劳教一年半的决定。唐慧的丈夫张辉也证实了“唐慧已被送到湖南省白马垅女子劳教所,将接受一年半的劳动教养。”

《西部网》记者致电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局长邹富林询问事件详情,但邹富林以“事情正在调查”作为回应,随即挂掉了电话。

据《成都全搜索新闻网》消息,2010年,唐慧的法律援助律师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阅卷中,发现一份证人证言,称冷水滩看守所13名犯人证明秦星于2007年6月12日下午解救了正准备自杀的在押人员周兰兰。秦星的代理人据此“立功表现”,希望法院给予减刑。

报道进一步指,周兰兰本人否认有任何自杀行为。对此,甘元春律师表示,看守所民警唐爱国等人伪造了立功情节。同样办理此案的律师胡益华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针对当事民警的任何处分文件”。

不过,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冷水滩区看守所,公然伪造该案第一被告人秦星羁押期间的“立功材料”,企图为其逃避法律责任提供虚假证明。这一行为被法庭识破并经多家媒体广泛报导后,迄今仍无人被追究刑责。

此案代理律师甘元春表示,尽管主要被告人秦星已被判处死刑,但唐慧一直在向有关部门投诉,希望惩处所有帮助被告人秦星制造“立功情节”的永州公安局民警,最终被永州公安劳教一年半。该微博在近两日来已引起众多网友关注,批评公安的打击报复行为,纷纷呼吁放人。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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