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案如儿戏 全家将搬离永州

作者:穆一然 发表:2012-08-11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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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记者穆一然综合报导】湖南永州被逼卖淫幼女的母亲唐慧因不满永州司法机关对此案的处理结果多次上访而被劳教,此事曝光后引发舆论一片挞伐之声。10日湖南省表示决定撤销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又遭来无数板砖,民众哀叹,中国法律已死。

据官方媒体人民网10日报导,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

此外,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给出了唐慧的“犯罪”证据,称“经查明,唐慧在其女儿乐乐(化名)被强奸和强迫卖淫一案审理期间,为指控永州公安机关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要求判处7名被告人全部死刑、赔偿184万元等目的,多次到法院、省市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其违法事实有证人证言、工作人员记录、视频资料、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民网报导的最后还提到,湖南省政法委正在调查唐慧反映的永州市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问题。

该消息发布后,引发舆论新一轮震荡。仅网易就有近17万人参与讨论。很多民众表示唐慧事件说明中国当局根本不讲法律,“说劳教就劳教,说放就放,法律如儿戏!!如何服众?这个政府完了。” 有民众怒批,“应该是无效!什么撤销?简直胡扯!”还有人要求,不仅仅是撤销,还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有民众留言表示,官方此举是为了平息舆论,唐慧回家凸显人民在与政府较量中的力量。

针对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唐慧的“犯罪”证据,网友们一一进行了反驳与质问:原告既然上诉,如何指控被告难道不是合理应当,并且受法律维护?唐慧不是罪犯,自身政治权利亦未被剥夺,为何不能去公共场所?何来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百姓有事去找法院等政府机关,怎么就扰乱国家机关了?百姓都不能去国家机关,还要这些国家机关何用?作为国家政法机关,未做好本职工作反以莫须有的罪名构陷受害者母亲,甚至不惜大动干戈,又是多名“证人”,又是多方证词,视频,录音,无所不用其极,难道这就是“为人民服务”?

10日,唐慧回家后,其丈夫张辉在晚间接受大陆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徇私枉法的那些公安民警”得到应有的处分,同时他要为妻子“被关8天”讨一个说法。未来也计划在结案后全家搬离永州,“我一直鼓励女儿好好学英语,离开这个地方越远越好。”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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