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毒瘤--劳教黑幕知多少?(图)

作者:李甄 发表:2012-08-26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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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记者李甄综合报导】湖南永州市女童被强迫卖淫案,受害人母亲唐慧不满法院只判七名被告中的两人死刑,以及多名民警包庇疑犯,多次上访。月初,当局指她扰乱社会秩序,判处劳教一年半,此事引起网民声援,永州市当局在舆论压力下,日前,解除劳教令,释放唐慧。而这一决定同时引起律师学者专家网民在网络上掀起要求废除劳教制度的声浪。

8月13日《纽约时报》中文版发表财经评论员王强文章“法外之法”中指出劳教教养制度起源于前苏联,上世纪50年代中共在发动“肃反”运动中逐步引进和建立起这一制度。这种制度的巧妙之处在于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限制部分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等措施。

此种被律师专家学者指出违宪、违法、侵犯人权且黑幕重重的劳教制度目前仅存于中国及朝鲜。

唐慧事件 引发网民省思劳教制度

网友萧锐微博表示:他们不是青天,他们是罪魁!偌大一个中国,遍地劳教所,没有一个公民是应该被关在里面的!废劳教,彰民权!

网络作家慕容雪村:唐慧一案,不仅要看到执法机关的野蛮、不作为和无人性,更应看到劳教本身的黑暗与残酷。只要触怒当地官员,无需审判、也无需质证就可以把人投进监牢。45年来,已有千百万人身罹此难,未来的日子,它将持续带来苦难和伤痛。这不仅是唐慧的危险,也是全体公民的危险。劳教一日不废止,则公民一日不安全。

律师专家学者呼吁废除劳教

杭州律师王成一年前曾致函中国人大要求撤销《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数日前又将他与同事们共同撰写的公民权利主张书贴在微博上,短短的两三天时间内已经赢得五千多人的签字。王成在表示实施于1953年的劳教制度已不适合今天的中国。他不仅违反中国的宪法、立法法,而且已经同今天的中国社会完全脱节。

2010年,律师滕彪在为维权人士曹顺利劳教案代理时,指“劳动教养制度违反人权条约、违宪、违法、侵犯人权。”

2010年,中国律师魏汝久曾撰写《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报告(2010)》。报告称,劳动教养成了一个“筐”,什么样的违法行为都可以装。魏汝久向《德国之声》表示,劳教制度的功能在今天已经发生了变异,其长期关押的功能,被人为滥用,成了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法治'自留地',甚至衍生出公安机关巨大的经济利益空间。

早2007年年底,中国法学家江平、贺卫方及经济学家茅于轼等学者、律师69人联合起草关于“对劳动教养进行违宪审查和废止”。贺卫方批评劳动教养制度带有明显的“权力特征”;多名法学专家从2003年起就呼吁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劳教成为打击异己的手段

根据《德国之声》中文网8月9日报导,多位律师和成都专栏作家何三畏在微博上发出一张重庆市彭水县公安局的劳动教养通知书,内容为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为在其QQ空间、腾讯微博上以转发或发表时政评论和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言论和资讯,计有一百多条,因此被彭水市公安局劳教两年。此外,早在去年4月,重市另一网友方洪曾因骂薄熙来是“一坨屎”而被劳教。

中国律师魏汝久指出,除了尚不能构成犯罪的轻微行为被判劳教外,异见人士、访民等也成为当局主要的劳教对象。不久前,湖北维权人士肖勇因声援李旺阳被判劳教1年半。近年越来越多的法学家和律师指出,劳教已经成中国当局对付异见人士和访民、及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之利器。

劳教利益链下的奴工血泪与黑幕

在人民被劳教的背后,同时也上演着一些不为人知的血腥黑幕。律师魏汝久也曾披露,通过他的调查,劳教执行过程中存在大量侵犯人权、酷刑甚至造成非正常死亡现象。

据新唐人7月5日报导中指出,河北省女子劳教所目前关押着将近三百人,其中有一半是法轮功学员。劳教所与各类厂家联系合作,以“习艺劳动”名义强制奴役被关押人员,赚取加工费,奴工的产量与员警的奖金直接挂钩。

在清洁用品的制作过程中,空气中都是刺激性的化学气体和布料的化纤纤维。一天工作下来,每个人的身上、脸上都覆蓋著一层化纤纤维。车间里布满了监控器。

在劳教所里人们吃不饱,还被限制喝水、上厕所。从未成年的孩子到六、七十岁的老人、病人都被强制超负荷劳动。近期,劳动时间最长达每天九小时。拒绝做奴工的人会受到种种处罚、劳教加期,甚至遭受酷刑。

曾多次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张连英,在她的自述中也详细记录了劳教所里种种的骇人酷刑。

她说,2008年奥运前夕我因修炼法轮功被绑架到了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在那里我受尽50多种酷刑折磨。

我被上了二十多次抻刑,被抻挂上后有时几天几夜都不放下,持续长久的疼痛使我衣服湿透,头发也一根根飘落在地上;有时衣服被撕烂,被扒的一丝不挂的抻挂起来,特管大队大队长潘秋妍揪我乳头,还拿床板往我身上抡打,直到被抻昏过去。我被多次用刑,长时间直不起腰,我的手指一年多伸不直,洗脸、吃饭、扣衣服扣都困难。

据《明慧网》报导,截止到2011年3月初,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3428例,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

2010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报告16例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显示中国违反人权的劳教制度在国际上也已经被联合国关注。

法学学者王琳撰文表示,在1955年8月25日借助于肃反运动首次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俗称“二劳改”的劳动教养已在中国存在了57年。这些年劳教制度的最大变化就是劳教对象的不断被扩展。而在执行方式上,并无实质变化。最长可达4年的劳教,在惩罚力度和强度上,甚至超过了刑罚中的拘役和管制。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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