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长周生贤是否涉嫌脑残?

作者:郑义 发表:2012-11-15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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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际财经日报消息:针对今年发生的什邡事件、启东事件以及PX问题,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党组书记周生贤在十八大表示,中国在环境方面正处在敏感时期。而环境问题是社会发展的规律。“周生贤表示,从必然性来看,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出现一些环境问题,这是规律。当前,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已经大为发展,在环境方面正处在敏感时期。”

周先生实在不愧为共产党的忠实走狗,一句话就把中国环境灾难的责任从共产党肩上摘下来,撂到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性上。我说他是狗,并无人格侮辱的意思,不少环保主义者都自称为狗,为民众看门。我也自诩为狗,甘愿为中国老百姓守护家园。周先生所说的环境“敏感时期”一词很妙,意思是说经济发展到某一阶段,必然出现环境问题。这是经不起推敲的,一个似是而非的诡辩。打个比方,我们可不可以说青春期是性的“敏感时期”呢?当然可以。但是,我们可不可以说人生到了这个阶段就必然出现性犯罪呢?当不可以。因为99%以上的年轻人并没有性犯罪。环境污染确实肇始于工业发展,但是,在所有经历了或经历着工业化进程的国家中,无论东西方,唯有中国有如此严重的环境灾难和如此强烈的民间反抗。这种事实,不知道周部长将作何解释!其实,周部长正是在作解释。他的解释是:不必紧张,现在是中国的青春期。我怀疑周部长是脑残:这不过是“中国特色”,哪里是什么“规律”。中国环境灾难引发的群体事件,按照官方统计,每年数以万件,年均增长率高达29%,去年超高速增长,达到120%,而且范围持续扩大,对抗烈度不断增强,终于形成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蔚为壮观的景象!

我猜想周部长也自觉心虚,他不敢展开对于“敏感期”的阐释,很快就转到了细节。他说“因为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未批先建,二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所在地政府的执政能力问题,四是有关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法律不健全、机制不健全。”接下来,他提出了四点措施:

“第一,加强依法环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中国是法治国家,在环境影响方面也是有法可依的。”——如果有发言权,我们会忍不住问一句:既然中国是“法治国家”,“有法可依”,为什么不依法制裁呢?

周部长的第二条:“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把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的信息,包括各级政府所做的承诺,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说的多好!但是,不公开不接受监督我们又能拿他们怎么办?

周部长的第三:“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力度,在让更多的人都知道上下功夫。”——这句话讲得不好,恐怕有副作用。去年环境群体事件的年增长率已经达到120%,维稳经费已经超过了军费,周部长还倡导“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力度”吗?

最后一条,第四:“建立健全社会风险评价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突发事件。”——这可完全是痴人说梦。连人赃俱在你都不能依法惩治,谈何预防!

最后,我想给周先生一句忠告:想完全回避制度问题是讲不清中国环境的。一句真话不敢讲,讲半句也好呀。您的副部长潘岳先生已经被消音,不再大胆放言,但他总还是要不时讲几句环境治理的“制度支撑”、民主与法治等等。“青春期”(“敏感期”)之类的话,千万不要再讲了。叫人笑话。

2012年11月13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一五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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