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一年后才检讨的限带奶粉出香港境的新规例,涵盖的范围原来还包括俗称“米餬”的婴儿“米粉”,有受宣传误导的中国内地市民因此被控,在网上大表不满。
限带最多1.8公斤(约两罐)奶粉离港的“限带令”本月起生效,有约一百人被控,惹来不少人士不满,甚至争议。一名姓黄的内地女游客17日在个人微博投诉,指她15日从香港出境时,因携带四罐俗称米餬的婴儿米粉及两罐奶粉,被海关指净重奶粉量达三公斤而被检控,须在4月18日出庭应讯。她在网上呼寃,声称入境时曾向香港海关查询,对方指婴儿“米粉”不受限制,现在被控实属不公,她又不满部门未有清晰指明含奶配方的米粉亦受新例限制。
海关响应《明报》查询时指出,婴儿米粉与其他婴儿配方粉一样,同受新规例限制,法例生效前已连同内地海关进行连串宣传,包括在口岸张贴横额及派传单。但该报报翻查广东省的《南方都市报》发现,3月14日的《南都》引述香港食物卫生福利局指“立法限制的配方粉包括奶粉和豆奶粉,但婴幼儿米粉不在限制之列”。食卫局昨日回复《明报》查询时表示,参考法例,“配方粉”“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用以满足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营养需要”。
另外,入境处长陈国基在一个电视节目上表示,在一签多行的120万居民中,只有数千人属职业水货客,每天来港高逾二十次,当局已在过去半年拒绝约四千人入境,水货客不及过往肆虐。
不过,港府官员在立法会审议全称《2013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的“限带令”时表示,水货客虽在一定程度上受控,但至少在一年后才会检讨。至于是否撤销,取决于能否与供应商、零售商及分销商就整体供应、零售分销的供应链、订购奶粉的热线服务,以及在零售点接受预订奶粉的安排达成完善安排。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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