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8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岳超综合报导)郭美美事件在大陆中央电视台(后简称“央视”)新闻出面“澄清”之后,其背后隐藏的疑团反而似乎越来越大了。
8月3日晚,央视新闻播出了因涉嫌赌博而被北京警方拘捕的“炫富女”郭美美的画面,以及郭美美公开向中国红十字会(后简称“中红会”)道歉和认罪的视频;随后在8月4日早晨的《朝闻天下》节目中再次播出“起底郭美美”的专题,从“犯罪嫌疑人”郭美美的卑贱出生、问题亲友,再到其微博炫富、卖淫赌博,一一进行举证详述,并着重说明了“郭美美与其男友王军与红会毫无任何关系”;最后央视总结表示“围绕在郭美美身上近3年的疑团已被彻底揭开”。
此外,从8月4日开始,大陆各大媒体如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等官方媒体,以及新浪、搜狐等各大门户网站也都转载了央视郭美美事件的专题报道,并连日发表了多篇与央视起底郭美美类似的报道。
与此同时,与郭美美事件深度相关的中红会也在8月4日凌晨连发4条微博,第一时间转述郭美美对红会的致歉;并特别申明称:“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个人利用郭美美炫富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中国红十字会的谣言,严重损害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声誉和社会公信力”,并呼吁民众“忘记郭美美”。
有意思的是,就在央视8月4日“起底”郭美美事件后,从8月8日开始,除了小氛围的个别评论外,各官方媒体对该事件的专题新闻又似乎同时“嘎然而止”;而另一方面,大陆民众对央视关于郭美美事件的报道、以及中红会的申明的质疑却愈演愈烈,由此而带出的郭美美事件的“未解谜团”似乎也越来越多。
起底郭美美 引爆民众质疑
网民普遍质疑央视新闻的报道主要集中在2点:第一是郭美美的财富究竟来源于何处?第二是郭美美如果没有靠山,如何能在炫富后3年多时间里中红会不敢用法律维权,起诉郭美美 ?
关于第一个问题,央视新闻在8月4日称“郭美美炫富的财产,是来源于其卖淫而不是网传的有巨大势力的‘干爹’,因为其所谓的‘干爹’也只不过是一般商人”;央视还称“郭美美每次接客获利在5万到30万之间,从19岁就开始接客”;而有网民爆料称:郭美美在2012年5月31日(郭美美当时21岁)曾晒出一条51亿元余额的邮政储蓄短信,证明自己拥有51亿元现金存款,该现金还不包括郭美美拥有的名车、房产、股票、珠宝项链等财产;如果按照央视的说法,即使每次接客获利30万,郭美美也不可能在2年内赚取51亿现金。
而对第二个问题---中红会为何不早早起诉郭美美,央视新闻则完全没有说明。而事实上在郭美美以“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炫富后的3年多时间里,中红会的公信力受到致命打击。据报道,在汶川地震后的当天,中红会就收到了大笔国内外捐助,仅香港一地民间捐款20多亿元、各国政府则捐款100多亿元;而在2013年的雅安地震(在郭美美2011年炫富后),在中红会在网上发出捐款的呼吁后,大陆民众3天内竟回复了14多万条“滚”的信息,而大陆香港居民经政府反复劝说才捐款1亿多元。由此看出郭美美事件令中红会在公信力上降至冰点,慈善收入更是暴跌,在如此情况下,大多数网民认为:按照中红会以往垄断慈善,打压民营慈善机构的做事风格,竟然不会用法律维权,并纵容郭美美连续3年“招摇炫富”,实在是匪夷所思。
除这2个主要问题外,网民还提出许多其他质疑。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通过微信表示:“刑诉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案件还没到检察院,央视就把嫌疑人满世界游街示众,法律何在?人权何在?”
此外,有网友还爆料称央视新闻中播报的干爹“王军”很可能是替死鬼,而真实的王军另有其人,系原财政部副部长、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另有媒体爆料称,郭美美的“干爹”不止王军一人,其中还包括现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刘云山,而刘云山的儿子刘乐飞,也曾包养过郭美美。
一时之间,在质疑央视关于“起底”郭美美的新闻之后,大陆网络又热传了诸多爆料,另郭美美事件的内幕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网民推断内幕 “公益”获利曝光
分析人士认为,不管上述传闻是否属实,基本可以推断的是:郭美美事件幕后必然隐藏着大量中共高层的利益输送,中红会是实现利益输送的关键环节,这是郭美美能财源不断并大胆炫富,而中红会又不敢对其起诉的根本原因。
大陆网民对此也似乎有了更合乎逻辑的推断。有网民在对郭美美事件网络披露资料进行分析整合后,撰文描述了郭美美事件背后的真实内幕:中红会下属机构---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在2007年9月“授权并认可”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公司开展私募融资,王鼎公司依据中红会的授权,和香港上市的民丰控股合资成立了一间合资公司,即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后简称中红博爱),从事红十字会的“博爱小站”项目,计划投资30亿在中国建立2万个“博爱小站”,而王鼎咨询凭这个“认可”占有这个项目30%的“干股”。
该项目的核心价值是:中红博爱可以打着中红会“博爱小站”的名义在各个城市社区建立2万个连锁小店,总建筑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由于是公益项目这2万个连锁小店无需缴纳地租,因此这份授权的隐性价值至少超过10亿人民币。
该项目的北京业务随后被中国人寿独家买断,中红博爱首期在北京1000个社区开博爱小站,而经营的却是中国人寿的保险业务,实际上这1000博爱小站变相成为中国人寿的1000个销售网点;而与其他正规网点的区别,就是这1000个在北京的黄金地头开了1000个平均占地15-20平米“博爱小站”,由于有中红会的“授权”申明其经营的是公益项目,因此不用缴纳地租,由此省下来的地价至少2亿元。为此,中国人寿向中红博爱支付大额的咨询费或广告费,使参与各方获利。可以看出,仅凭首期1000个博爱小站,中红博爱、中国人寿等各方就可以分利2亿元;
因此从中红博爱首期1000个博爱小站的项目中,各方商业获利的环节已一目了然:红十字会把一项价值数亿元的“公益授权”合同赠送给了王鼎公司,王鼎公司有间接将合同转给中红博爱,中红博爱在用这个合同去融资,最后中国人寿买单支付咨询费(或广告费),最终所有参与者都大赚一票。而此后中红博爱按计划还要兴建其他19000个博爱小站,将覆盖大陆10%的人口,也同样可凭公益项目不缴纳地租,其未来获利可想而知。
而在整个事件中,郭美美在整个利益链中关联不大,可能只是替权利资本收钱而已,但由于她在网上炫富并自称“红十字会商业经理”,无意中使得整个内幕曝光。
郭美美事件 谁是终极推手?
上述推断在网上发布后,立刻被许多网民转载和粘贴,而央视及各官方媒体至今还未对网民的质疑和推断进行回应,并在8月8日之后几天“禁声”。
有分析人士认为:网民的上述推断如果属实,将会把郭美美事件推向另一个高潮,那就是:中红会利用公益事业谋取私利的黑幕一旦曝光,势必会导致新一轮高官落马。那么在目前习近平、王岐山刚刚打掉“周老虎”的敏感时期,央视突然“起底”郭美美事件,很有可能背后暗藏北京政府高层内斗的因素,即一方通过郭美美事件的曝光,去打击卷入郭美美事件内幕的另一方。而央视等官方媒体在推出郭美美事件后又突然“禁声”,更加应证了这个可能性。
有一点值得指出,对于有媒体爆料称,现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和刘的儿子刘乐飞也曾包养过郭美美,亦可能不无根据,实际上,中红会利用公益事业谋取私利获利者之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老板正是刘乐飞。
终上所述,到底是谁在此时主导央视推出了郭美美事件?北京政府对网民推断的中红会利用公益事业“白手起家”的内幕如何应对?郭美美事件内幕是否会成为习近平、王岐山新的“打虎”目标?媒体将持续关注。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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