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飙车案两司机被判拘役 家庭背景引猜测(图)

作者:董林杉 发表:2015-05-2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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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穿白衬衫是于某某, 穿黑衬衫是唐某某。(图片据朝阳法院官方微博)

【看中国2015年05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据陆媒官网报道,5月21日上午,上个月备受外界关注的北京法拉利、兰博基尼飙车案开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两司机判拘役并处罚金。

据朝阳法院微博消息称,被告人唐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于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8千元。

法院认为,两被告人竞速期间两车最高时速均超过限速3倍之多,同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女子徐某轻伤,故应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因为其行为及造成的危害都属情节影响恶劣,故不采纳其辩护人的意见,对两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唐某某和于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近日备受外界关注的北京法拉利、兰博基尼飙车案开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两司机判拘役并处罚金。(网络图片)

车速超限3倍 2秒内从监控画面消失

2015年4月11日晚9时许,两辆价值数百万元的豪华跑车在朝阳区大屯路的隧道里发生交通事故,兰博基尼跑车车头损毁,另一辆法拉利跑车车身也多处受损。

当时,唐某驾驶车辆的最高速度达179.3至215.1公里/小时之间,于某驾驶车辆的最高速度达165.1至184.5公里/小时之间,而事故发生时的道路路段限速为70公里/小时。

在庭审中,法庭还当场播放了车祸发生时隧道内两个监控摄像头拍摄到的过程。大屯路隧道的监控视频显示,先是突然出现一辆高速行驶的绿色兰博基尼,由于速度太快,这辆车只有两秒钟就消失在画面外。另一段视频显示,当晚9点15分左右,伴随一道炫目的闪光,红色法拉利突然失去控制,撞向左侧护栏后才慢慢停了下来。

据唐某供述,事发时,他驾驶的绿色兰博基尼与于某驾驶的红色法拉利相撞,他和车内女子徐某都没系安全带,导致徐某腰椎骨折。

两被告人已被取保候审 家庭背景引发猜测

据检方透露,被告人唐某某绰号大天,今年21岁,高中文化,一直无业,另一名被告人于某某今年20岁,目前还在上高三。由于两名被告人驾驶的跑车价值不菲,其家庭背景也引发猜测。

网友称兰博基尼司机唐某某为“官二代”、“富二代”,对此,其母李女士否认,自称一家人非官非商,没有任何背景,儿子买兰博基尼的钱是炒股所得,再加上其父的赞助。

其中法拉利的司机、20岁的于某是吉林省长春市人,他所驾驶的法拉利车主姓名为张某芳,经多方了解发现,张某芳是于某的母亲,曾是吉林长春一家石油企业的原副总经理。这家石油企业创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由长春一家国有企业改制而成。

网民议论称:“高晓松醉驾没造成损失,还拘役6个月呢!飙车不比醉驾轻,还造成重大损失,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怎么才5个月?”“有黑幕,人家有钱判不了多少。”“无业、高中生就开那么好的车,叫有业的平头百姓情何以堪?”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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