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5年09月24日讯】这是一篇乡村观察札记。作者暑期重访桑梓,在湖南乡村实地调研,对当下乡村人口、生态、代际、风化、村治等进行了全面观察。七十年前,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乡土重建”命题,今天这一历史命题是否已然完成?作者看到的,是一个亟需重建的乡村。
当然,中国农村是一头“庞然大象”,这里所看到的,只是微不足道的一条毛细血管,远未达到盲人们实实在在抓住的一条腿一根尾巴的层次。也正因如此,作者希望能与摸到大象不同部位的人,交流一下各自感受到的温度、形状和气味,以期拼凑出一头完整大象的轮廓。
2015年7月下旬,我回湖南老家看望老人。前后正好一周,天气炎热,每日不过在家闲坐打发时光。间有人来聊天,尽量把来访者当成一个访谈对象,往往一谈就是数小时;偶尔也到邻居家坐坐,所到之处,都自觉当作一次调查,每日略作笔记。回无锡后,根据笔记,稍加整理如下,权作回乡散记。
1、星散的人口
我的村庄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自然村落。在我的记忆里,这里曾人口繁盛,百业兴旺,老有所养,幼有所乐,虽然物质生活还是很艰苦,但因为刚刚实行责任制,大家都满怀希望,认为好日子就在眼前。人是活在希望中的,希望使人精神焕发,做起事来劲头十足,认为前途光明,幸福感也就大大提高。这次回家,在村子里所感受到的,似乎并没有这种充满希望的朝气,倒是处处显出暮气沉沉。虽然物质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但幸福感并不强烈,尤其是展望未来,笼罩在人们心头的,多是不确定的阴霾。
在老人的帮助下,我们回忆起三十年前的人口状况。1985年左右,刚分产到户不久的时候,村子里的人口一共是132人,这些人中,老中青搭配合理,尤其是青年一代人,所占比例差不多是半壁江山。所以,那时感觉未来光明无限。(自然村所在的整个行政村人口将近一千人。)
而目前的人口,按照在村子里有田地的来算,排除通过高考等渠道出去而稳定在城市生活下来的人,是126人;但长期居住在村子里的,只有54人。而这54人中,基本以老幼为主。如果只算成年人,那么在村子里的成年人的平均年龄超过60岁,也就是说,基本都是老人,至少是年纪不合适在外打工的人。另外的72人,绝大部分都到了广东、上海、天津等地打工。其余的,有两家在附近镇上做生意,有一家已经是国家工作人员,彻底脱离了村子,但还是在村子里有田地,享受国家的直接补贴;还有一家在河南稳定下来,从来没有回过乡,但似乎还是有回家的打算,因为村子里集资拉自来水,这家还是参与了集资。(还有两家是通过了高考的独木桥,远远地在城市里安了家。)
老幼相守的村子,人们谈不上有什么希望所寄。老一辈,即使无可奈何,也是习惯了自己的故土;幼的一辈,不过是暂时寄托在这里罢了,待到十五六岁,也就开始“东南飞”了。外出的人,有的寄希望于回家养老,所以一般都利用多年的积蓄,盖了个房子在村子里;还有一部分,尤其是80后的一代,已经连回家养老的念头都没有了,利用几代人的积蓄,在县城甚至在自己的镇上,买了套小小的住房,有的还只是可以住三十年的廉租房。乡下,确实已经不是衣锦还乡的去处了。
2、即将荒芜的土地
因为劳力限制,村庄里的耕种方式,这些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是水田当旱地种。插秧割稻,没有几个劳力是难以完成的,请人帮助犁水田,或者插秧,一天要120到150元的人工费,还不大容易请到合适的人,于是逐步都改为种玉米,全村的水田,插秧的面积不到十分之一。问及吃饭的问题,都说种一季水稻后,可以管吃两年甚至三年,不足的时候,就到镇上买点来吃。显然,人口的减少,吃饭问题已经更容易解决了。
二是旱地的种植方式,已经全靠除草剂和农药了。过去都是犁地、锄草,现在都不用了,但这样连续多年种植下去,田地退化,土质板结,种上的庄稼更容易发生自然死亡之类的疾病,产量大减。老人们都自我解嘲:这哪里是种地啊。他们也深知这种方式不可持续,但没有劳力,又有什么办法呢?
三是种上茶叶或者油茶。采取简单的方法种旱地,也已经力不从心。就采取一种更省力的方法,种上茶叶或油茶,表示这田地还有主人,不可变为大家的牛马场。至于茶叶今后的市场需求,甚至是否能够把茶叶采出来,都没有来得及考虑。与其说是种植经济作物,不如说是因为种不了又不愿意被他人占用,采取的一种暂时占田的办法。
四是田地周围的树木开始吞噬农田。因为人口越来越少,加上现在饲养猪的方式就是吃饲料,不需要柴火,甚至烧饭也都用上了沼气,而建筑用材也基本停止,因为盖房子的高潮已经过去。于是,田地周围的树木肆意生长,农田往往成为一个个的林中小洞。结果是庄稼的光照不足,林中各种大小动物开始与人争夺粮食,小则松鼠、鸟雀慢慢地侵占,大则有野猪成片地蹂躏。
目前,还有老一辈的村民苦苦支撑。往后的发展,基本可以断定,年轻人不会种地了,自然和人争夺田地的较量将会以自然的胜利而告终。当然,人退林进,也未必不是好事,但村庄的衰落,将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3、日渐凋零的老一辈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实行责任制初期的一代人,当时基本都是三十几、四十几岁,到如今,都已经是七十开外的人了。这一代人,早期经历了大集体时代,辛苦操劳还无所获、半饥半饱的过日子,子女众多,更是艰难度日;后期经历了改革与分田到户的责任制,感觉自己的劳动回报很直接,很有保障,就胼手砥足,起早贪黑,为自己的那个富裕梦想而竭尽全力。所以,这一代人是最辛苦、最勤劳的一代人。
劳动惯了,也就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生活。长期习惯的生活,是难以短时间内改变的。村子里六七十多岁的老人,很少坐在家里享福,只要有最后一点力气,都是坚持劳作,认为白日闲过就是一种罪过。子女辈将孙辈留在家里,爷爷奶奶辈再次充当一次父母辈,一把屎一把尿地带两三岁的小孩。接着就是上幼儿园,来回七八里路的山路,不择寒暑,每天跑两次。待到大一点,到镇上上学,奶奶们又合租一个小房子,算是陪读;并且,把孩子一送进学校,马上去找各种副业来做,只要能够赚几个钱,什么都愿意做。村子里的庄稼,也就是这些老人们种出来的,单独一个七十岁的老太太,种上二十斤玉米种的玉米,也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精力是有限的,生命也是有限的,接二连三地这一辈人开始凋零。大多都是劳动到最后,也就撒手西去;长期卧床的,少有,大概对于勤劳的人们来说,不能劳动了,也就自认为走到了头,甚至对住医院都持排斥的态度,认为是浪费了钱;更有少数老人,因为没有子女照顾,或者照顾质量太差,干脆自我做了了断!谁说农民不理性呢?城市里的人,还为了最后延续几天生命,不惜高昂的医疗费,往往也只能维持一种质量很差的生命。但乡村老人的这种理性,却还是让人在感情上难以接受,虽然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可能是理性的,或者说是不得已的选择,但作为旁观者,还是为他们惋惜。一座座新坟的出现,直观见证了一代人成为过去,他们在此劳碌了一辈子,最终发现后继无人;自己辛勤开垦出来的田地,正被繁茂的树木逐渐吞噬;他们心中的理想家园,不再是后辈们眷顾的处所。甚至有的坟头,也难得有人来烧一柱香了。
4、即将返乡的第一代打工者
与村子里一位四十六岁的中年男人聊天,他告诉我:今年过完年就不想出去打工了,但在家忙过一阵后,发现还是难得找到钱,于是又勉强出去找事做。还是去深圳,但是发现工作不好找,年纪渐长,技术有限,于是只能找到又苦又累、工资还少的事情。前些天太热了,就又匆匆回家了,说不想再出去了。
这是一个处于临界状态的人,正在回家还是继续打工之间徘徊,两边都感觉是鸡肋,都没有多少好事情了。其实,这正是第一代打工者的最终结局,年轻时候的精力与聪明才智已经奉献给了城市,像一根甘蔗一样,被城市咀嚼过一遍后,汁水留在了城市,这个“渣滓”,最终难以在城市停留,大部分都还得回到生养他的这片土地上来。他们目前的年龄,大约在四十到五十五岁之间,因为这一代人所处的时代,大学教育还是精英教育,按照现在的大学入学水准,他们中很多都是可以上大学的。所以,这些人中,并不乏一些具有聪明才智的人,但时代弄人,他们并未获得多少成功,即便有,也是凤毛麟角。
为此,大部分都还是做了些准备的。利用多年打工的一点积蓄,差不多都回乡盖了个房子,虽然一律都是用水泥砖直接搭成,没有钢筋,没有柱子,但只要不发生地震之类的地质灾害,这样的房子大概还是可以住上几十年的。田地虽不少,但对这一辈人已经不具有多大的吸引力,早早地就吩咐家里的老人帮助种上了茶叶之类的经济作物,意思是回家后也不打算插秧种玉米了。他们的上一辈,把田地视为珍宝,甚至不惜与邻人大动干戈。到他们这一辈,只把田地当鸡肋,他们的下一辈,更是没把眼睛往这里瞅了。
想象一下,老一辈已经凋谢,这一辈回归乡村,对种田缺乏激情,下一辈不会做回归打算,将是一副什么样的乡村景象?或许还是像现在一样,又带着他们的孙辈,继续艰苦讨生活?没有了那份忍受艰苦的耐力,他们的子女辈能够赡养他们?从当前的趋势来看,是做不到的。因为教育的缺失,不愿意回归的这一代人其实也很难在城市立足,从在镇上买廉租房的这些年轻人身上,看不到他们抚养自己子女和赡养自己父母的能力。
5、前途未必光明的第二代打工者
我们总是宗教式地把希望寄托在后辈身上,对于已经开始陆续外出打工的年轻一代,是否能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其实这取决于他们的教育状况与自己的精神状态,当然还有大环境的机遇。从村子里的一些小青年来看(九十年代及其后出生),虽然情形有差异,但总体而言,前途似乎并不光明。
首先是所受教育欠佳。大部分青年都是父母在外打工,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带大,隔代教育,虽然物质上得到了基本的保证,但学业多荒疏。爷爷辈与学校基本没有联系,更谈不上家庭与学校的有机配合了,于是多数初中不能毕业,少数初中毕业者只能进职业技术学校。而作为山村的孩子,一进县城,俨然一个大世界,就只知道玩耍,唯有与外在打工的父母联系,索取生活费,手脚也开始大了起来。当越来越不能满足其铺张的生活时,就辍学了事,或者到处混,或者到外面的城市打工。
其次是吃苦耐劳精神不再。如果说第一代打工者还有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一面,可在第二代打工者身上,已经难以发现这些良好的品质。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傻,毕竟,他们并未经历他们父辈曾经经历过的苦日子。但他们的教育与阅历,决定了并不能轻松赚钱,开支与收入相抵,并不能有所积累。又对乡下的生活横竖不习惯,铁定了心不再回到乡下种地,事实上也已经全然没了种地的经验,于是以谈朋友、结婚为名,裹胁父母甚至爷爷辈倾其积蓄,在镇上甚至县城买得一套小房子,以为这样就成了城里人。将乡村仅有的一点资源,悉数灌溉了城市建设,自己没有经济来源,住上楼以后,将何以为生?
他们是徘徊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不稳定群体。如果说第一代打工者最终将回归乡村,那么第二代打工者将是既融入不了城市,又回不了乡村的一代。虽然这一代也会分化,积极的会渐渐融入城市,消极的会退回乡村,但主流还是徘徊于城乡之间,他们是一个不稳定的群体。从村子里的青年就可以看出,有的成了混混,有的辗转开店而终无所成。而这些混混和失败者的代价,都需要乡村来承担。直接地说,外面无以为生,还是找自己的父母甚至爷爷辈哭穷求助;间接地说,这些在镇上游手好闲,或者开店跑车的人,还是从乡下父老的口袋中赚钱,甚至无所不用其极,采取欺诈哄骗的方式,榨取乡下老实人的那点劳动果实。亲眼见过有小青年冒充即将上大学的学生,兜售蜂蜜,一瓶不过40元的蜂蜜,硬是卖到150元。各种伪劣产品的下乡,也是这些人子弟回报乡里的结果。
总的趋势是,人口回流将越来越少,费孝通主张的落叶归根的良性循环的乡村,始终不可得。少数优秀分子通过高考等渠道一去不复返,年轻一代虽难以进城,还是勉强赖在城市,不愿返乡。乡村发展后继无人,没有人的乡村只有衰败,只有重新回归自然。
6、良风美俗的损蚀
在传统乡村社会,人口几乎没有流动性,人们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形成了费孝通先生所讲的乡土社会。虽然物质不够丰富,但社会有序,人与人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虽然也起干戈,但绝大多数时候都处于运转良好的状态。毕竟,在一个熟人的社会里,坏人并没有多少便宜可得,名声不佳也往往不受人待见。在此平衡中,良风美俗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使乡村的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也使人们的生活富有意义,对未来心中有数。但当前的农村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的良风美俗若不是还有一些古朴的老人支撑,可能就已经荡涤干净了。
孝道堪忧。一天与一位寡居的老太太聊天,谈及子女们的孝顺,她不禁潸然泪下,一口气讲了很多:我一年到头,辛辛苦苦种了又收,得到几千斤玉米,又买饲料和了玉米一起喂猪,一年还挣个万多块钱,我把钱都存在女儿那里,她用我的钱都还了债,但说今后会都给我的。大儿子回来后,从不给我什么,虽然名义上是他负责赡养我,一回来倒是逼问我的钱哪里去了,动不动就要找我借钱,也给他借了些,可还是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认为我偏了心,把钱都给了他弟弟妹妹。媳妇总是吵,回家就到处找。是啊,他们应该有钱,自己在外面承包工程,光工程机械就花了多少万,可是回家就只找我借钱,再就是背腊肉出去吃。在农村,老一辈和他们的下一辈之间,确实有着空间上的隔离,要尽孝道,基本谈不上,老年人都是自食其力,哪怕八十多岁了。能够相忘于江湖,对于老人来说,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可惜的是,子女辈还是念念不忘父母的那一点点财产,总认为自己从中分到的一份是最少的,而不问自己为老人做了什么。更有甚者,新起的房子,有人不愿意老人一起居住,认为不干净,在屋旁另筑小平房,算是父母的栖身之所。老人偶尔到正房里走走,还引得媳妇的大骂,甚至拳脚相向,理由只是踩了脚印在家里。参加村子的丧礼,见子女在棺材前后,并无戚容,只是当作一个寻常事来办罢了。
两性关系混乱。过去的乡土社会,男女有别,夫妻之间虽然没有多少浪漫的爱情可言,但相敬如宾,互相有底线,倒是很平常的。但现在的村子里,从谈话中可以知道,中青年们,男女之间的关系已经很混乱。中年男女,因为人口流动关系,夫妻天各一方的已经很普遍,但留守的一部分人,虽然有乡村人言之畏,还是不愿意难为自己,两两凑对的不在少数。更有甚者,部分稍有姿色的中年妇女,还把那有限的残山剩水当作资源,使得一些男人们围绕着团团转。而在外打工的一部分人,少了乡土社会中的人言之畏,更是随便。而小青年们,自小因为父母外出,教育失调,在两性关系上亦难健全,于是有十六七岁就私奔,过几天在外混不下去又回来的;有十六七岁就开始堕胎,甚至三番五次而无休止的,而男人则又是不同的男人。急剧变迁中,平静的乡村应对失措,不免阵脚有些乱,这苦果,也得他们自己慢慢去咀嚼。
婚姻不牢。一方面是上面讲的两性关系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婚姻质量,或许,也是互为因果。一方面,主要受到当前金钱为上潮流的影响,眼睛中金钱多了,感情就少了,加上置身于城市五光十色、变幻莫测的环境中,更模糊了男女们的视线。村子里好几个小孩,都是还不足一岁时,妈妈出走。出走的原因,主要是不能忍受贫困的生活,因为他们的妈妈,都是他们的爸爸在外打工时,一时认识的外地女孩。而现在,他们的爸爸又已经给他们换了几届妈妈。
7、现代化之树也结有苦果
现代化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便利,改进了人们的福利,尤其是在城市,在东南沿海,现代科学技术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之深,无论怎样形容都是不过分的。在内地山村,人们的知识文化水平没有跟上科学技术进步的节奏,在适应现代化的过程中,难免进退失据。在村子里,我们看到现代化对他们的很多负面影响,小小一个村子,就尝遍了现代化的很多苦果。(鉴于现代化的正面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在此不表。笔者并非认为现代化只有其负面后果。)
垃圾处理难。随着大量的塑料产品、玻璃产品等的出现,以往那种自然循环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已经难以奏效,在循环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无法消解的多余之物。如大量洗洁剂、洗衣粉等,水直接排入自然环境;各种农药瓶、酒瓶、饮料瓶,连同其它一些无法自然分解的东西,都扔到自然环境中去。在家家户户的周围不远处,都有相对集中丢弃这些东西的地方,但在山区,地势有高低,这个丢弃地,可能就是其他人家的水源地,影响之大,显而易见。其它垃圾也开始集中出现,如随着养殖业的扩大,甚至个别的规模化,产生大量的动物排泄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向自然,严重影响周边地区的水源。村子里的一个养殖户,就已经污染了地势偏低的旁边一个村落的水源,为此官司连连,上下不宁。
交通事故频发。因为是山区的村子,地势坡度大,而马路又是村民自己设计、自己动手修建的简易马路,路面差、弯度急,加上在农村跑的大都是些三轮摩托车,经过随意的改装,也就开始既当货车,又当客车,驾驶者又无资格限定,谁高兴都可以买一个上路跑。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村子里,五年之内,发生交通事故无数,其中就有三起严重事故。一起是一村民乘车去镇上,半路翻车,当场身亡;一起是一村民开车去卖茶叶,翻车,当场车废人亡;一起是一家三口开车上路,车子冲下悬崖,当场死了刚结婚的儿子,媳妇重伤,腹中快临产的婴儿流产,自己重伤,虽然医治过来,但彻底丧失劳动能力。过去的肩挑背扛,固然是难以适应需要了,但机械给人带来方便的时候,附加这样高的风险,并且让农民自己承担,对村子的伤害是很大的。
打工者精神健康问题。小小的村子里,有三名外出打工的妇女出现严重的精神疾病(因为未见其本人,不明白具体是哪类精神疾病,但从村民描述的情形看,大多与情感有关。如一个时刻怀疑有别的妇女勾引她丈夫,动辄对别的妇女大骂,甚至舞刀弄棒,构成很大的安全隐患;还有两个是无端地发怒,与周围的人发生冲突),而未出去之前,都是极为健康的。因为精神出现问题,长期需要到医院治疗,还需要有人伺候,打工不仅没赚到钱,还因此而致贫。而这三位只是其中最严重的罢了,只有不能正常生活了,农民才认为是个问题,为了尽量多挣钱,是不会考虑人际的误会不误会、心情愉快不愉快的。从一个宁静而与世无争的环境中,突然置身于一个变幻莫测、不讲人情、五光十色的世界中,自然有些人是不适应的,他们的喜怒哀乐,又有谁会去关心呢?联想到我们在城市调查中所看到的,农民工一天工作十二小时,住宿条件恶劣,社会交往基本没有,甚至夫妻异地、亲子远隔,如此日积月累,年复一年,怎能保证人的精神健全呢?而他们从中得到的,居然是精神疾病和贫困,甚至连村子里的人,都仅仅将她们视为疯子,不大值得同情的。城里人在享受轻车广厦时,可能也不会想到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为了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却并未得到应有的回报。“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事实上,她们也只能是“归来泪满巾”了。
商业化、货币化渗透每个角落。过去的换工互助,现在成为直接支付工资的雇佣,按天收费,一点不含糊;过去走亲访友,带点礼品,或者自己亲手所做,或者到商店精心挑选,现在一律直接给钞票,并且已经成为人情的一种。不仅过去轻松的亲朋聚会之乐少了,反成一种负担,各自要在心里记住欠谁多少,或者谁欠我多少;在土葬习俗未改的情况下,过去周围的人一齐到场,轻轻松松地就组成了抬柩队伍,现在总担心是否能够把个笨重的棺材抬上山,甚至职业化的抬柩人员已经出现,给钱办事,买卖而已。当一切都货币化,也就失去了往昔的人情与社区认同。
传统手艺的消失。农村过去在应付物质匮乏的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的技艺,这些技艺既是对物质的极大节约,又塑造了大量生活中的艺术品。但在工业产品充斥的时代,这些都不存在了,或者至少是濒临消失。过去精巧的竹篾器具,古朴实用的石磨,不用任何铁钉胶水的桌椅,别致的蓑衣、斗笠,等等,都渐渐被一些县城周围的所谓农庄搜集去了,为的是给食客们看一看,意思是已经进入博物馆了。取而代之的,一律都是粗糙的、无法自然化解的铁质、塑料制品,甚至很多家庭的餐桌直接以一块大的地面砖作为桌面,取其光滑易擦。过去红白喜事,都有村中的大厨带领一帮人整治出一桌桌美味的饭菜,虽然都是本地常用食材,却色香味俱全,规规整整4×4的十六碗摆放方式,现在却都消失了,美其名曰学城里,圆桌、浅碟加酒精炉,菜品更不足道,甚至有煮整鸡蛋径直当作一道菜的。曾经被托尼称之为中国宝贵财富的民间手工艺,从此似乎走到了尽头,以粗俗代替精致,到底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倒退呢?我们一再批判西方文化霸权,叫嚣抵制西方文化入侵,却忘了最基层的传统文化正在自我毁灭。
8、基层是否还有行政?
按照当前的行政体系,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不算一级行政单位,但事实上又存在一个行政村的概念,往往几个自然村被合并到一个行政村里,有什么对上和对下的事务,还是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组织。那么在当前,我们的村庄到底有哪些自治?又有哪些自上而下的行政?两者如何衔接?国家的政策,最终如何落实到村民中去,行政的这最后毛细血管是否畅通?
象征性的自治与行政:从村子里了解到的情况是,村委的自治作用仅仅体现在村民之间有纠纷产生时,可能会找村委的人来评个理,但因为村委的人与不同村民之间的关系远近不一致,村委在裁决时,或多或少存在偏袒现象。即使公平裁决,当事各方往往也认为存在偏袒,对村委的信任一半只存在于关系更近的一方,往往不大容易达成纠纷双方都认可的方案。所以,事实上所起的调节作用还是有限,其结果是,村委一般也不大情愿出面调解纠纷。而行政,大概就只存在低保名单的确定之类的事情了,可以说基本无行政可言,与多年前需要催缴农业税、上缴提留款的时候大不一样了。
分裂的村委:在村委几个成员之间,居然也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尤其是书记与村主任之间,各成一派,凡是对方拥护的,我就反对,势同水火,全然无视村民本身的迫切诉求。书记以其母系、父系亲属都是本村居民,亲属范围较广,所占势力也就不小;而村主任也是靠了亲属范围较广的优势,得以获得这一位置。所以虽然行政不多,但凡是涉及些许小利,都分裂为两个阵营,互相过不去。典型的比如,在修一条通往一个自然村的简易马路时,因为工程是由村主任牵头,书记一系就出现了钉子户,路不能通过,最终以大打出手、强行通过而告终。在乡村,家族与村务之间,难免会出现这种不愉快的冲突,但如何超越家族局限,以一村为务,确实是一个大的问题。
漠视民生:正如上面所言,象征性的行政导致村民的自生自灭。仅就道路而言,还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由国家组织修路,有一条路从村中穿过,但各自然村一直没有摆脱肩挑背扛。直到本世纪初,各村的老一辈村民哀叹再也背不动、挑不动了,自发组织修个简易公路,男女老幼齐上阵,以一个冬季之功,勉强修通简易路,但在山区雨水冲刷下,总是路难行,大卡车进不去,小三轮摩托车总是跳跳蹦蹦地跋涉。而这一自发工程,没有得到行政村的任何协助。在全国乡村道路硬化的大背景下,是可以由村出面,通过打水泥路而领取相应的资金的,可还是没有人牵头。当然,村委的成员都住在过去修的马路边上,并无迫切的需要。
最下者与民争利:如果仅仅是让村民自生自灭,也许还算一种无为而治,但现实是,村委利用自己手中仅有的权力,还有与民争利之势。比如该村的一名村委,自己想到另外一个自然村旁边的河里开辟砂场,就动员该自然村集资打水泥路,即在原来的简易路的基础上铺上一层水泥。动员大家出工、出力、出资,对富裕一点的几户人家,采取拉赞助、借贷等各种方式,让其把仅有的一点积蓄倾囊给他支配。最终的结果,是他个人通往河边的简易公路修通了,水泥路只从主公路出发的地方,象征性打了几百米。村民最初以为是村委为民办事,最后明白目的在砂场,该村委利用修通的路让去河边拉沙的卡车按车收钱,很快自己的大楼房就建起来了。
村级行政路在何方?作者初中时代的同学,年富力强,文化程度在村里就是很高的了,高中毕业,曾经有一段时间可能也被哪个方面看中,入了党,在村委干了两年,但最终还是广东打工去了。问其原委,说只能打杂帮忙,干不上事情,而他的家族背景就非常寒微了,父母双方都没有什么亲属,这就是没有群众基础吧?而小村里的另外一个四十岁的村民,为人正派,乐于帮助邻里,口碑不错,自己勤俭持家,日子过得也红火,听说最近正在入党。村子里有各种说法,说他可能会接班,意思就是可能成为行政村的书记之类,而这人的“群众基础”,也只能是一般,以前面的高中生经历来看,其实也未必能够如愿。在各自为家、无人思考村子整体发展的情况下,村子就是一盘散沙,散沙中难以产生真正的村民领袖。
9、乡土是否还可以重建?
早在七十年前,费孝通先生就提出了乡土重建的问题,认为在当时,乡土正被城市化的浪潮所冲刷,一切资源都被开矿似地挖起运走了,乡村衰败,不可持续。其实,乡村真正的衰败,城市化的巨大威力,到今天才显露无遗。今日的乡村,才真正衰败而需要重建,但仔细思考,我们的乡土是否还可以重建呢?
城乡共生应该是基本方向。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至少国内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市场,再一味追求浪漫的田园风格,是难以做到的。发展中,城乡关系到底是相辅相成,还是牺牲乡村而繁荣城市,在费孝通早年就一再讨论过。他的结论是中国的城市化过程,是牺牲乡村而繁荣城市,并且这样最终导致乡村的衰败、溃烂,以致城市的繁荣终将走不远。通过我们自己在乡下的见闻,通过一些专门研究农村问题的专家言论,我们知道,乡村的衰败确实是一个趋势,并且越来越严重。而其中的关键原因,就是乡村的各种资源(尤其是人才)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而向农村反馈的,虽然有,但远远不及流出的多,长此以往,就导致了牺牲乡村以繁荣城市的格局。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发展工业,利用外汇购买国外的农产品,并且这个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但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农产品的自给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所以乡村的发展,似乎不能任其衰败下去。现在的村民,粮食不够,还可以到市场上买点来补充,但一任发展下去,将来还能以能接受的价格买到吗?或者再退一步,即使最终都城市化了,不考虑乡村的荣枯,也需要乡村的人口都能够在城市很好地适应下来,稳定下来,不致于像拉各斯那样,农民涌向城市,形成一个巨大的贫民窟,社会问题更加突出。而我们当前的趋势,确实有大量的人口尴尬地处于城乡之间。所以,城乡发展的相辅相成,城乡的共生,应该还是发展的基本方向。
城乡共生要求资源的循环是平衡的。资源一方面是物质方面的,一方面是人口(或人才)方面的。游牧时代,人们逐水草而居,这是人口追逐物质资源,但这多少还是有一些主动性的。而我们现在,年轻一代出去打工,成了迫不得已的一种选择,因为只有到城市才能赚到点钱。从这个意义上看,还是人口追逐物质资源的,人口越是外流,尤其是优秀的人才的外流,越是导致城乡之间失去平衡,而物质资源是随人口而流动的,于是出现了物质追随人口而去的趋势。不是有很多的农民,千辛万苦培养一个大学生,结果孩子大学毕业了,留在了城市,还需要父母省吃俭用,凑钱帮助买房子吗?或者退而求其次,如上所述,在镇上或县城也要买个劣质的廉租房吗?这就是人与物一并流向了城市,正应了费孝通那句话,“乡间把子弟送了出来受教育,结果连人都收不回”。不仅大学生不会再回来,就是目前在乡村教书的教师、乡村医生,也想尽办法到县城,甚至更大的城市。在这样的洪水冲刷下,乡村的田野能不越来越贫瘠吗?
重视地方是留住乡村人才的关键。演变到今天这个局面,似乎都是市场的作用。确实,不能否认市场在配置资源上的巨大作用,也不能否认其合理性。但我们应该看到,我们从正式体制到一般社会心理,都只强调中枢的作用。从区域发展来说,城市分为各个不同的层次,从一线到三线四线,最后无足轻重的就是乡村了。反过来,人口也就向高层次城市流动,在小城市都不够气壮,更遑论乡村了。直白地说,就是乡村没有机会,没有地位,没有希望,而这不仅仅是市场决定的。虽然用人为干预的方式来挽救乡村,未必是很好的办法,但改变我们对地方的不重视,恢复到城乡并重的路子上去,最低限度,不牺牲乡村以繁荣城市,将是必要的。这就要求乡村医生、教师乃至一切乡村人口,都有机会在本地获得一个受人尊重的、体面的生活。而机会来自制度的安排,一方面,要让人才愿意下基层;一方面,要有一种机制,让在大城市里工作的优秀人才,有机会为家乡做贡献,有些地方的乡贤委员会的组织,是值得借鉴的。只有人们将眼光盯在地方,从地方就可以找到安身立命之所,而不必一定到中心(镇上、县城、省城、北上广等)才能得到认可,人才的分布才会趋于相对均衡。
以真正的民意代表来代表地方。在资源不是单向向城市流动的前提下,以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表来代表地方,使地方事业能够有所推进。其实,在当前的农村,最需要各种合作,很多事业都需要具备知识和经验的人士来推动,比如教育、医疗、养老等等,若照当前这样下去,将越来越糟糕。当然,自上而下的重视,物质资源的反哺,也是必要的。近日媒体报道的山西近万名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事,也充分说明基层缺乏组织力,运转不灵了。但自上而下的关照,毕竟还是一种外来力量,只有充分发挥本地的积极性,才能真正走出衰败的困局。一般而言,自上而下的力量,难以准确获悉老百姓的真正需求,而老百姓知道自己真正的需求,却不知道如何实现这些需求。当老百姓认识到是为自己而奋斗时,往往都是很积极的,凝聚力是很强的。作为自上而下的力量,在于挖掘、配合这种自下而上的力量,一句话,充分尊重民意。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来源:天熹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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