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厂房坍塌案现场。(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10月22日讯】2015年7月4日,位于温岭市大溪镇佛陇工业区的温岭市捷宇鞋材有限公司发生房屋坍塌,造成14人死亡,33人受伤。今年10月21日,温岭法院对这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一审宣判: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福林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大陆媒体21日报导,法院查明:2010年年初至2012年期间,徐福林在未经过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厂房建设,未经荷载计算擅自在屋顶建造水池用于蓄水,使厂房建筑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事发时,厂房因楼屋面荷载过大,钢结构承载力不足,致使房屋结构体系失稳造成厂房坍塌。陆媒称,这次安全事故造成14人死亡、33人受伤。倒塌时厂房里有51名员工正在生产。
去年7月5日,徐福林主动投案,事后,他积极筹集善后处置款1188多万元,与被害人及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
今年4月21日,温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徐福林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温岭市捷宇鞋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福林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鉴于徐福林案发后自动投案,当庭自愿认罪,并积极预交赔偿款,决定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徐福林有期徒刑5年。
责任编辑: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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