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性骚扰运动 陆职场女性多选择沉默(图)

发表:2018-04-23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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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职场性骚扰案例都会败诉,甚至检察官说出类似这样的话:“她的老板不过是喜欢她,何错之有?”
许多职场性骚扰案例都会败诉,甚至检察官说出类似这样的话:“她的老板不过是喜欢她,何错之有?”(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18年4月23日讯】反性骚扰揭发行动今年以来在中国大陆大学校园引起关注,但在职场则不然,很少听闻有受害者站出来。有报导指出,这和大陆民众的观念、法律不够明晰有关。

据香港南华早报今天的报导,两名曾遭受上司性骚扰的受访者都不愿披露真名,事后也都选择“未把事情闹大”。

其中,26岁的张小姐认为,就算她向公司报告上司的不当举动,雇主也不会帮助她,所以她选择不说。

36岁的宁小姐2006年在北京实习时,有同事总是有意无意的与她肢体接触,有一次甚至将她整个人举起来。她将此事告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同事,对方表示,如果没有证据,她最好的对策就是辞职。

这名人资说,如果宁小姐将此事公开,对方可能会捏造宁小姐的罪名,反而影响女方的职业生涯。

发布“中国女记者职场性骚扰调查报告”的记者黄雪琴说,相比于大学生群体,职场女性要公开自己的性骚扰经历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因为如果没处理好,反而会让受害者丢了工作,甚至同行都不会再雇用她。

这份报告在3月初发布,据416份有效样本,83.7%的女记者遭到过程度不一、形式不同的性骚扰,譬如主播被袭胸、调查记者被副主编摸臀、摄影记者被当地官员灌酒等,42.4%还遭遇不止一次性骚扰。

只有3.2%的人将这些经历报告给主管或人资部门,不到1%的人会报警。

报导引述律师郭建梅说,她代理过许多性骚扰案例,但大多数都败诉,主要原因是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政府机关和私人公司的反性骚扰政策也不够明确。

此外,由于施以性骚扰者常是有权势者,也造成取证困难。郭建梅甚至还听过检察官说出类似这样的话:“她的老板不过是喜欢她,何错之有?”

中国大陆目前只有“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两部有关于反对性骚扰的立法,但对于相关行为及惩处都没有明确定义。报导说,更多时候,职场性骚扰在中国被当作劳动纠纷来处理。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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