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法》投票通过?官媒发文 中共崩溃(图)

发表:2020-10-20 02:46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1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国旗法 头条新闻
北京通过《国旗法》修正案,但大陆官媒在转发新闻时更改了当中的部分文字,成为民间笑谈。(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看中国2020年10月20日讯】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17日表决通过《国旗法》修正案,并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包括香港、澳门都适用此法。不过,有大陆媒体在转发此新闻时,更改了当中的部分文字,引发热议。

截图显示,“头条新闻”微博官方17日转载〈修改国旗法、国徽法严禁损害国旗、国徽尊严等行为〉文章时,将全国人大的“表决通过”修改为“投票通过”;“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一句则改成“在公共场合适当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

此外,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换成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自杀”。

总体来说,头条新闻微博转发的这篇文章与原文对比,有至少25处差异,其中不少都是标点符号上的问题,但也有部分涉及到如上述般用字遣词的不同。

目前尚不知头条新闻为何会在转载过程中有如此严重的文字差异,但外界普遍认为这是对中共审查制度的一个极大讽刺,因为使用“投票”一词等于是在讽刺中国大陆无法投票;“自杀”则让人联想到中国近期不断传出的异议人士、访民等“被消失”、“被自杀”案件。

对此,头条新闻10月18日凌晨紧急发布致歉声明,称已删除原本的贴文,同时强调涉事人等已被停职,之后将加强审核的流程。

不过,相关消息在民间引发热议。网友纷纷猜测,“自首打字错误成为自杀?”“这不可能是无脑复制黏贴吧,明显是故意的”、“头条这是至少是个约谈,我觉得可以把这编辑拘留了。”



责任编辑:天平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