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副庭长周春梅被杀。(图片来源:网络)
【看中国2021年1月13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湖南省高级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1月12日早上在自家车库遇刺身亡。当地警方证实了周春梅被害事件。
长沙市公安局1月12日下午发布通报指,12日晨七点半,警方接到报警称,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到现场后发现伤者周春梅(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嫌疑人向某(女,44岁)已被控制。
通报称,向某与周春梅为同乡,因事法院提起诉讼后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因此产生怨恨,报复行刺,向某目前被刑事拘留。
据陆媒引述知情人透露,向某是周春梅的初中同学,向某在长沙某公司工作时因持械打伤副总,被开除,因不服打官司,但一审二审皆输。向某于是找周春梅帮忙,被拒后怀恨在心,化妆应聘成为周春梅小区的保洁员,上班五天,摸清周家情况后在车库杀人。
官方消息指,周春梅出生于1976年1月,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人,本科、硕士均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2016年升任湖南高院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并曾兼任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消息引发法律界关注。刘晓原律师连续发推提出疑问:
“也不知向某是因一起什么样的案件要找周春梅法官去打招呼? 向某是一个中年女性,她为何会如此痛恨不为自己案件打招呼的同乡法官?为何变得如此之凶残? 这些疑惑的解开,有待于媒体去做采访报道。”
“在现实中,一般情况下,对法官的攻击,往往是因为当事人对案件结果不满引发。 但这次周春梅法官被害,按照公安与法院的通报说法,仅是因为周春梅法官拒绝为同乡向某的案件打招呼而引发,这样的报复杀人动机,极为罕见!”
近年来,中共官场乱象丛生,法官被杀事件时有发生。
2020年11月1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周家法庭负责人郝剑被一男子杀害,原因是行凶者不服离婚判决。
2018年5月3日早上6点左右,陕西咸阳市渭城区法院院长苏俊和妻子刘某,在家中被两名下属刺伤。其中一名行凶者是渭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董虓,另一名在逃嫌疑人是该院临时聘用的人员。
2017年1月26日,广西陆川一退休法官被杀,官方称凶手是他22年前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
2016年2月26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被两人枪击身亡。其中一名行凶者是渭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董虓,另一名在逃嫌疑人是该院临时聘用的人员。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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