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被精神病”公民多 律师曝一大重点(图)

作者:卢乙欣 发表:2021-02-2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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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当局为巩固政权,将“被精神病”当作维稳的手段之一。
中共当局为巩固政权,将“被精神病”当作维稳的手段之一。(图片来源:NOEL CELIS/AFP/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1年2月25日讯】(看中国记者卢乙欣综合报导)民生观察近日发布“2020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揭示中国被披露“被精神病”案仅冰山一角,中共将“被精神病”作为常规维稳、统治手段,并刻意掩盖案件数量。对此,蔺其磊律师说,中国这种现象很多,这是“肆意侵犯人权”的表现,他虽建议能采取法律途径,但也强调案件可能会“没人受理”。

民生观察公布 “2020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

“民生观察网”于2月20日发布的“2020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显示,因中国政府严酷打压,导致境内“被精神病”者处于更严峻困境,相关资讯被封锁的更严密,因此目前被披露出的“被精神病”案例只是冰山一角;中共将“被精神病”作为常规维稳、统治的手段之一,在2020年审查年期间,并未对“被精神病”问题作出任何法规及政策上的改善;自《精神卫生法》出台迄今,当局在“被精神病”问题上的违法侵权严重程度并没有缓解,反倒更加严密掩盖,导致被披露出来的“被精神病”数量有所减少。不过,有限的事实却也充分说明2020年“被精神病”者所遭遇的残酷迫害程度一如既往。

报告表示,2020年考察中国“被精神病”问题,需要特别关注两个背景:其一,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委员会对中方落实《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的再次审查年;其二,自湖北武汉爆发的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人类迄今均未切实有效控制这场灾难,人类存亡面临巨大威胁。此外,在国际的关注下,却仍不能避免“被精神病”事件上演,并反证出中国“被精神病”之严重性,以及中共当局对于“被精神病”维稳手段的常规性及依赖性。中共这种作为,显示此极权统治集团为了维护自身特权是不择手段、具顽固性。

报告称,作为权力机构的中国政府,拥有国家财政支付,通过金钱来制造“被精神病”就成为了政府跟精神病医院双方合意的协同,且大幅增长精神病院收治“被精神病”人的利益驱动力;因中国78%以上精神病医疗机构是由政府管理,连有限且所谓的民营精神病医院也都是由政府卫生部门所管控。如此一来,精神病院听从政府各级权力的安排来接收“被精神病”人,就成为了不会拒绝的现实。

该份报告还以2020年发生的丰晓燕、董瑶琼两案例,来检测中国“被精神病”严重程度,并得出三项论点:第一,中共当局无视自己在“被精神病”违法问题,上遭到联合国监督及审查,更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履行审查年公然制造“被精神病”事件;第二,中共当局无视国际舆论及媒体报导关注,公然反复将丰晓燕、董瑶琼强行关进精神病院;第三、中共当局完全抛却自己颁布的《宪法》、《精神卫生法》,公然违反《宪法》。

报告称,特别关注、研究这两案件,是因其典型反映中国“被精神病”状况,原因包括:是在举世瞩目下公然上演的“被精神病”;是在残委会审查中国执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在颁布实施《精神卫生法》、《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式监督工作规定》后出现的事件;丰晓燕、董瑶琼两名当事人被释放后又再次被关入精神病院,显示当局的肆无忌惮。

报告称,中共维稳机构仍沿袭过往手段,没有基于人权尊重与保障而有所改善,具体事项包括:“强制送入精神病院中的违法侵权”、“摧毁身心健康,极尽折磨侮辱的‘被精神病’住院”、“出院的艰难,不给办理出院,需要公安及政府部门同意”、“‘被精神病’者出院后权利持续受到侵害”、‘被精神病’者出院后几乎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报告还说,在迄今几十年的中共“被精神病”违法侵权史上,由当局公开媒体所报导的极其个别的“被精神病”者最终通过司法讨得一点洗清自身精神病身份的结果,通常也是因为制造“被精神病”的主体,是个别单位所为,而非公权力。报告还以丰晓燕案例来说明、强调:在中共极权统治下,所制造的“被精神病”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救济的。

最后,报告表示,要想扭转此类“被精神病”现实,可做些努力:针对违法侵权集团,依照国际准则做出制裁是必要的、中国抗衡于权统治的公民社会力量急需更成长壮大、结束党凌驾于法之上的状况、“切实落实司法独立,让法律真正成为公民权利保护的挡箭牌,而不是权力统治的工具”,以及运用现代科技进步手段,包括互联网技术,揭露中国“被精神病”的违法侵权事实。

针对“被精神病”相关消息的取得,报告强调,由于中共在“被精神病”问题上管控严酷,导致任何公开调查及私下问卷在努力获取准确情况、客观资料之际,皆难成行。所以,该报告只能立足在国内外各媒体极其有限的相关“被精神病”事件报导,进而分析2020年中国“被精神病”状况。报告另强调,在披露“被精神病”资讯时,将招致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押判刑之凶险情势之下,根本无法公开调查统计,“只能通过全国各地一些人权捍卫者冒险披露出来的有限个案,来管窥中国“被精神病”严重现实。”

报告中还称,“被精神病”问题多年来获得中国民间人权机构关注,并进行大量案例报导揭露,仅凭民生观察网就先后搜集超过500个案例。

中国“被精神病”案例 律师蔺其磊:人类的悲哀

针对中国大陆存在众多“被精神病”案例,蔺其磊律师2月23日告诉《看中国》记者:“应该说,远的在10几年20年前,针对法轮功人员,还有一些所谓的上访人员被精神病,关这个学习班、黑监狱,这种情况都有发生,在目前所谓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情况下,被精神病的现象还很多,而且还很肆意的发生,我认为这是,中国走向人治,肆意侵犯人权的一种表现。”

面对记者提问发生“被精神病”后,就律师角度能给予什么建议。蔺其磊回复说:“当然从法律途径上讲,有很多途径可以采取”,并列举了三大方案,第一,从民事案件来说,作为精神病院,收治患者,手续不合法,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二,从行政诉讼来说,作为政府、公权力,动用权力将一个不是精神病人的人,送至精神病院去治疗,这个行政行为是违法的,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从刑事责任来说,为了打压人们维权或异议人士的理论,采取公权力,把一个明知没有罹患精神病的人,送到了精神病院,这些使用公权力的当事人,以及精神病院相关责任人,他们在刑事上都构成了“刑事犯罪”,甚至可以说构上“故意杀人罪”,或者构上“故意伤害罪”。

不过,蔺其磊也点出了一个重点,“这个法律途径是都有,但是可能有一些途径在维权、在采取行动的时候,会受到很大的阻碍,甚至根本不能进行。”

蔺其磊还举出山东省临沂市一个“被精神病”案例(丰晓燕案例),称“一个女公务员,因为发表言论,就被她丈夫和当地的公权力,送到精神病院,一个好好的人被强制服用精神、治疗精神病的药物,反倒变成神智不清”,当时他们律师虽然有介入,但最后都没能真正介入案件,“投诉控告没人受理,立案没人受理”。

蔺其磊接着表示,因为当时知道的时后,“这个人已经就精神错乱”,目前这个案件、这个当事人是什么状态,现在是否被折磨而死,或者如何,都不清楚。

最后,他不禁感叹,在目前二十一世纪,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的事情,应当是“人类的悲哀”。

另外,关于蔺其磊提及丰晓燕“被精神病”一案,根据上述报告表示,丰晓燕的女儿于2020年5月14日对外披露,她的母亲、临沂市人大研究室副调研员丰晓燕于4月28日从临沂前往北京。在王府井散发传单,以“促进民主改革,改选中国主席,反对社会不公”,但她母亲却于29日被送至临沂地方,且在不进行精神检查的前提之下,有20多名员警强行将丰晓燕母女分开,并将丰晓燕送进临沂第四精神病院。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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