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2024年10月16日,香港特首李家超在香港立法会会议厅发表年度施政报告。(图片来源:PETER PARKS/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6年6月9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净瑶综合报导)香港政府周一(8日)向立法会提出,在现行国家安全法律基础上订立附属法例,特首可发出证明书,认定某刑事案件涉及国家安全,该案件就会被视为国安法下的国安案件。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特首发出证明书后,法院无权推翻。民主派人士、香港自由委员会(CFHK)政策与倡议经理许颖婷痛批港府扩张国安法律机制,将进一步削弱司法独立。
特首可发证明书 认定刑事案涉国安
据《星岛日报》报导,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及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8日突然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制订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法例。根据保安局及律政司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港府建议根据《国安条例》第110条订立附属法例,清楚述明在《香港国安法》和《国安条例》下界定“特区的法律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机制。
根据建议,如行政长官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七条或《国安条例》第115条发出证明书,认定某刑事罪行案件中的有关作为涉及国家安全,该案件将被视为《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一条所指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而就该行为被调查、拘捕或控告的罪行,并会被界定为《国安条例》第7(d)条所指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
同时,如某人被控犯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并在同一案件中就同一作为而被控犯或被裁定犯任何交替罪行,则该项交替罪行亦属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
文件指,港府将尽快就附属法例刊宪,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 后审议”程序,争取附属法例在刊宪当日生效。
《香港01》报导,去年5月,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曾应政府要求,与司法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处理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当时提出两项立法建议,一是根据去年3月通过并实施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简称《国安条例》)第 110 条订立附属条例,以更有效实施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二是根据《国安条例》第42条,宣布国安公署某些处所为禁地。今年3月,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及保安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香港国安法》第43条修订实施细则,赋权警务人员可取得手机等设备密码,违者可囚1年。
法院不可推翻特首证明书
《法庭线》 报导,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与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见记者时被问及,如审讯时才发现案件与国安无关,法庭可否推翻证明书。林定国表示,“法院不可推翻特首发出的证明书,因证明书对法院有约束力。”
被问到特首发出证明书后会否向公众公开,林定国指,当有案件采取国安相关程序进行,包括由指定法官审理,公众会知悉,“所有国安的处理程序,后续程序、审讯都是公开进行。”
许颖婷:司法独立进一步削弱
民主派人士、香港自由委员会(CFHK)政策与倡议经理许颖婷(Frances Hui)在脸书发文痛批港府扩张国安法律机制,未来被告会面对更严格的保释门槛、国安警察具有更广泛的调查权力、无陪审团的审讯、囚犯也会失去一般刑期扣减。“这个改变不但会为被告造成更大压力,更重要的是会进一步制造寒蝉效应,引起市民更大的自我审查。”
她强调:“这又是一个司法独立与普通刑事司法制度被进一步削弱的警号。”
台陆委会:赴港风险升高
《中央社》报导,针对港府拟订立附属法例,让特首可发证明书认定刑事案件涉及国安,台湾陆委会8日以书面回应,注意到香港媒体相关报导,什么案件都可能变成国安案件,这样的修法凸显香港国安法制一直在扩张。
陆委会表示,如此“泛国安化”的趋势,让国际社会更加担忧香港情势持续紧缩恶化,且升高赴港风险。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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