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斂財10年夠開一家博物館

發表:2002-07-05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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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7日,原中共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長王天義經濟犯罪一案,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追繳被告人王天義的全部犯罪所得和非法所得,予以沒收。

  人們從公訴機關提供的大量證據中看到,王天義同那些瘋狂聚斂錢財的貪婪者有所不同,他的主要特點是收藏文物古董。可以說,古董在王天義一步步向深淵墮落的「毀滅」檔案中構成了一級級台階。

  屬下干警搜查犯罪嫌疑人,他常問經辦人「有沒有線裝本」

  王天義收藏文物已10多年。他在溫州市球山花園小區購有4套高級公寓,均位於頂層。王將東面兩套用作居住,西面兩套專門陳設珍稀古董和名貴字畫。西面房入戶的樓梯口裝上鐵柵欄,常年「鐵將軍把門」,造成無人居住的假象。王天義每次進出其藏品室,先從東屋上到樓頂平臺,再由平臺翻到西面房的樓頂、入室。他聚斂的文物都是從這條通道進出,外人難以發覺。

  對王天義的藏品,可大致分類如下:

  字畫195件,包括齊白石、張大千、潘天壽、吳昌碩、任伯年、謝稚柳、弘一、李可染等眾多書畫家作品;

  古瓷器23件,如清雍正霽紅小杯、青花纏枝蓮小罐、青花靈芝紋瓜麥小罐、清粉彩花卉過枝碗,清乾隆青花八寶紋香壺等;

  此外,還有西方藝術品4件,雞血石5塊,郵票3本,銀圓457枚。再就是其它各種文物352件,古陶器220件,貴重首飾48件,名表5塊,名酒(法國路易十三、茅台等)261瓶;金幣38枚。

  王天義收藏古玩成癖,不放過任何機會。他管轄的公安部門若是搜查犯罪嫌疑人,他總是問具體經辦者:有沒有古董?有沒有線裝本?檢察機關將王所藏文物送到廣州、上海進行了評估。溫州市中級法院一審認定王天義受賄錢財價值人民幣183.524萬元,其中文物佔了重要部分。

字畫文章」:我幫你免了巨額罰款,你幫我大把掏錢買畫

  王天義斂財時,字畫是一個嫻熟的道具。

  1998年10月,王委託溫州市某公司在北京拍得史國良的《人物四屏》等7幅(件)名人字畫,共計33.385萬元。之後,王向房產商林某提出需要錢款,並從林某處取走25萬元後支付給拍賣公司。

  1999年7月13日,王天義委託他人在北京翰海藝術品拍賣公司拍得張大千的《金碧雲山圖》,計人民幣19.8萬元。他又如法炮製,向林某討錢,畫先放在林某處,後被王取走收藏在家。

  1999年底,王天義又以購畫為名到林某辦公室取走人民幣30萬元。2000年1月7日,王委託他人在北京拍得齊白石的扇畫《春山圖》,計人民幣37.4萬元。王隨後指派下屬將上述30萬元連同自己的7.4萬元,以受托競拍人的名義匯至拍賣公司。

  通過這種「以畫索錢」的方式,王天義先後6次向林某索要錢款127.6萬元。

  王與林某的「深厚友誼」始於5年前。1997年8至9月間,王天義應林某要求,決定鹿城區公安分局向林購買40套住宅作為干警宿舍。後來,王又向規劃部門的熟人說情,使林的公司少受了690萬元的違章建築罰款。1997年11月,林某第一次投桃報李,匯出10萬元「購畫款」。

  在審理中,王天義否認127.6萬元的購畫款是受賄,稱是「與林某合夥投資,受林某委託買畫」。而實際上,不但王天義拿不出「合夥」的根據,而且林某根本想不到會在文物上投資。他在公訴機關調查時說:「王天義說要30萬元拍一把扇子,我同意了。過了一陣,那扇子拿來一看,我實在看不出好在哪裡,值這麼多錢。」

  法院獲得的大量證據充分顯示,王天義的辯解實屬狡辯。

  字畫成了「鴿子」,賣出去轉一圈兒,帶著錢款又回到主人手中

  在做盡「字畫文章」方面,厚顏無恥的王天義還發明瞭讓人目瞪口呆的「放鴿術」。

  1997年3月,原為分局紀委幹部的滕某為感謝王天義的「照顧」,委託姚某購買一幅字畫送給王天義。充當「中人」的姚某卻從王天義處購買一幅價值1萬元的字畫,並連同發票交給滕某之父。爾後,滕某又將此畫送到王天義家中。就這樣,這幅畫像王天義放養了一隻鴿子,轉了一圈,又飛回來。

  1998年6月,浙江省公安廳執法檢查組對鹿城分局五馬派出所暗訪,發現該所關押者有超期留置及體罰現象,即通報給鹿城分局。王天義表示要嚴肅處理。五馬派出所所長杜某從姚某處得到「送畫消災」高招。姚、王二人再唱「雙簧」,稱以3萬元高價「購」畫一幅,以2.86萬元賣給杜。杜買來後旋即「進貢」給王天義。就這樣,「鴿子」在三個人之間兜了一圈,又回到王手中。


  據檢察機關調查,王天義以「放鴿子」形式共收受到賄賂的「賣畫款」達11.7萬元。

  東窗事發,求神問佛;法庭審理,還擺派頭

  2000年4月間,溫州市紀檢部門發現王天義涉及違紀問題。4月6日、7日、10日先後找王天義談話。王天義感到不妙。平時就有「問佛行事」習慣的王天義,驚恐地來到個體戶林某處,叫林「問問佛」。林某「問佛」後說被抓的人在「裡頭」講到他了。王天義很緊張,匆匆逃離溫州,最後蟄居上海觀察動向。

  4月26日,溫州市檢察機關依法對王天義立案偵查。一張無形的法網撒開來。

  此時,逃匿在上海的王天義又叫林某「問佛」:「某某人保(他)否?」「(自己)逃(出國)還是留(在國內)?」「那些字畫怎麼處理?」「有人問起字畫價格怎麼回答?」……

  如此「問佛」,已經荒唐到了可笑的地步。而在法庭審理中,王天義居然還端派頭、拿架子,在答辯中不時冒出「我同意」、「我研究研究」等套話。據透露,王天義在被捕後還提出「量刑在10年以下」等讓人哭笑不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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