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一女子屢遭"丈夫"虐待

發表:2002-11-24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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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的澄城縣女子池某,2000年11月21日在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與同縣雷家窪鄉神後村青年寧某舉行「婚禮」並同居,兩年來多次遭寧某毒打,幾次偷跑回娘家都被「丈夫」與「公公」強行帶回。今年11月15日,不堪受虐的池某向澄城縣婦聯、警方求助,22日,她被警方、婦聯成功解救。

  「結婚」不到一月被毒打3次

  據池某的表姐任某說,表妹與寧某「結婚」不到一個月就被打了3次,此後便經常遭到寧某毒打。2002年大年初一,寧某以表妹起床晚為由將其暴打一頓。2002年6月的一天,寧某突然將表妹拉到108國道旁毒打,並揚言要將其打死後埋在花椒地裡,後因引起周圍群眾的圍觀和不滿才罷手。結果回到「夫家」的表妹再次遭毒打,嚇得她偷跑回娘家。之後,寧家打發與池家同村的趙某前來說合,但表妹回去還是沒能逃過寧某的毒打。

  警方、婦聯解救受虐女

  今年11月15日至17日,池某的父親池文保與妻子3次去看望女兒都不見人。他們質問寧某,卻遭辱罵威脅。18日,池某突然打來電話哭著讓家人來解救她。隨後,池文保夫婦向澄城縣警方報了案,並向婦聯反映。11月22日下午2時許,澄城縣刑警大隊城關中隊刑警與縣婦聯維權部幹部一同前往雷家窪鄉解救池某,記者也隨同前往。池某被解救出來後,警方將寧某帶回刑警隊詢問情況。

  晚上「婆家人」將門反鎖

  池某昨日向記者哭訴寧某暴行:「結婚」兩年,多次遭到寧某的非人摧殘和虐待。最為惡劣的一次是寧某將一把改錐(螺絲刀)塞進她的嘴裡,擰住她的骼膊、卡住喉嚨,強迫她寫下「自願為寧賠償10萬元青春補償費」欠條,才答應與她「離婚」並讓她父母拿10萬元來贖她。在寧家她根本沒有人身自由,吃喝拉撒、出入家門都有人跟蹤,晚上睡覺「婆家人」還要把門反鎖。

  受虐女家人要告「女婿」

  昨日下午,池家人電話告知記者,昨日池的父母帶其去澄城縣醫院做了全面醫療檢查,初步鑑定結果表明:遭受長期精神壓抑和家庭暴力的池已有點精神失常,詳細情況有待於進一步的法醫鑑定結果。池家昨日已請律師寫好訴訟狀,決定於11月25日以虐待罪向澄城縣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起訴寧某。

  在澄城縣刑警大隊城關中隊,記者採訪了寧某,寧對逼池寫下10萬元青春補償費欠條一事矢口否認,對於其他虐待情況則含糊其詞。警方對寧某詢問和審理後先放其回了家。

(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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