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民警逼供一少年至死拋屍

發表:2002-12-17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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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線邵陽12月16日訊 震驚全國的邵陽新寧縣「8.2拋屍案」今天在武岡市人民法院異地開庭。涉嫌將一少年刑訊逼供致死的新寧縣金石派出所民警陽志斌和兩名實習民警站在了被告席上。由於案情複雜,此次庭審將持續3天。

看戲後被抓進派出所死亡

  17歲的唐斌系新寧縣金石鎮人,今年7月31日晚,他騎著別人寄存在他家未鎖的自行車到外面看戲。在看戲前,他怕車被盜便將自行車鎖上了。當晚12時許,因沒鑰匙,他便將車扛著回家。在途中,巡邏隊員發現他這一「異常」舉動,遂將其扭送到金石派出所。8月2日下午,人們發現唐的屍體被棄於夫夷水畔的犁頭灣。

三名涉案人員被起訴

  此案在當地引起了極大震驚。8月4日,經新寧縣人民檢察院批准,辦案實習民警劉中明、周忠賽被刑拘;8月5日,二級警司陽志斌被刑拘;8月17日,這3名涉案人員被逮捕。爾後,金石派出所教導員李永祥等有關責任人被查處(另案處理)。

  11月1日,鑒於此案影響極壞,案情複雜,邵陽市人民檢察院將此案交由武岡市人民檢察院異地審查起訴。


棕索反捆猛力毆打致死

  據起訴書稱,今年8月1日凌晨4時許,新寧縣金石鎮巡邏隊員劉萬平等人在解放路巡邏時,發現唐斌(戶籍名為唐繼揚)形跡可疑,遂將其扭送到新寧縣公安局金石派出所。之後,唐被關押至已被禁止使用的留置室。

  當天上午8時許,該所主持工作的教導員李永祥安排民警夏登勇和陽志斌對唐斌問話。在提唐斌出留置室過程中,因唐極力反抗,陽志斌等人便將唐按倒在實習生周忠賽所住房間,並用棕索將唐上身及手臂反捆住,爾後將唐帶至副所長室問話。在問話過程中,陽志斌認為唐未如實交待問題,遂將其繼續捆綁,並對其實施毆打,陽離開現場時,沒有及時給唐鬆綁。

  當天下午回到派出所後,陽志斌、夏登勇向李永祥匯報,懷疑唐與一強姦案有關,建議與刑偵大隊聯繫,刑偵大隊要求將唐控制好。之後,周忠賽、劉中明將一直捆綁著上身和手臂的唐帶回原留置室,並將唐雙手用手銬和棕索反身固定在留置室的鐵門欄杆上。

  8月2日早晨7時許,他們發現唐斌死亡在留置室內。經法醫鑑定,唐系機械性窒息死亡。


暴力審訊致多人傷亡

  起訴書稱:經查實,2002年7月16日,陽志斌在金石派出所審訊盜竊犯罪嫌疑人羅穩戰時,對羅穩戰採取罰跪、毆打、「背寶劍」式反銬等暴力手段,逼迫羅口供,致羅輕微傷。7月17日,陽志斌與其他民警在凝秀酒樓審訊犯罪嫌疑人伍興祥時,對伍採取脫光衣服、罰跪、毆打、用煙頭燙等暴力手段,逼迫伍口供,致伍輕微傷。

  公訴機關指控:陽志斌身為司法工作人員,無視國家法律,多次在審訊中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訊逼供,情節惡劣,應以刑訊逼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劉中明、周忠賽將唐斌長時間捆綁,致使唐機械性窒息死亡,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天審理驚天大案

  今天上午,法院對劉中明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開庭審理。在上午的庭審中,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各個庭審環節已經完成,法院將對劉中明一案進行定期宣判。12月17日,法院將對周忠賽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開庭審理;18日,法院將對陽志斌涉嫌刑訊逼供罪一案開庭審理。

  據悉,死者家屬已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並要求賠償有關費用(事先經調解,已支付給死者家屬2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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