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重判王炳章說明瞭什麼?

發表:2003-02-10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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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著名異議人士王炳章二月十日上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被一審判處終身監禁。他的罪名是間諜罪和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

自從文革結束,中共「改革開放」以來,這是對民運人士判處的最重刑罰。之所以如此,並非如宣判中所說的,因為王炳章有什麼間諜罪和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也不是因為他第一個在海外創立民運組織,而是當前中共政局和高層權力鬥爭的需要。雖然當局沒有公布詳細情況,但是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分析,有以下的原因:

第一,王炳章從來就不是中共機要體制內的人,也沒有混進去過,何來「間諜」可言?他的火紅時期是八○年代中國民聯剛剛開創的時候,事先中共已經放風說他是給臺灣當間諜,但是至今已經十幾年了,如果真是什麼間諜的話,王炳章在1998年被中共逮捕時就被控間諜,不必等到現在。何況中共當時已經宣布同國民黨當局「一笑泯恩仇」,莫非這是「笑裡藏刀」?

第二,所謂王炳章組織、領導恐怖組織云云,是中共迎合美國的「反恐」,要堵住美國的干預。問題是中共所指的恐怖組織是哪一個組織?既然已經「領導」,那就是已經做出恐怖活動,不知有那些恐怖活動是在他領導之下做出來的?至於他主張暴力的「理論」,一方面只是他的空談而沒有做過,而且他也沒有主張把矛頭針對平民。真正對老百姓實行恐怖主義的,是中共的「紅色恐怖」。

第三,這一期《開放》雜誌報導,去年十一月,王炳章的老拍檔,中國民聯總幹事和機關刊物《中國之春》主編丁楚(房西苑)在多年回中國做生意後,突然再被當局關押兩個星期,要他寫當年做這些事情的「悔過書」。要寫悔過書當年回國時就要寫了,不必現在才寫,可見現在寫,是要他提供王炳章從事「間諜」和「恐怖活動」的情況。因為目前中共需要以此為王炳章定罪,這不是「羅織」又是什麼?

第四,中共十六大後,胡錦濤正在展現他的「新政」,國內外對他也有一定的期望和好評,並且常常把他同江澤民做比較,對江澤民的負面評價比較多。當局突然判王炳章重刑,顯然是中共高層有人要壞胡錦濤的形象,使外界覺得胡錦濤比江澤民更加殘酷,人權情況更糟。而由於中共政法委書記仍是李鵬愛將羅干,新任公安部長是江澤民親信,相傳是曾慶紅妹夫周永康,因此江澤民要導演這場戲是太容易了。結果王炳章就成了中共高層鬥爭的犧牲品。當然,對整個中共統治集團來講,加強鎮壓異議人士也是他們維持統治的需要,內部矛盾要服從「對敵鬥爭」的大局。

在民運內部,王炳章是有爭議的人物,但主要是路線上的爭議。中共對王炳章的重判,不是對他個人的重判,而是對整個民運的挑戰和示威。所以民運應該團結一致來面對,尋求對策;對目前的中共政局,民運人士不宜抱太多的幻想。(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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