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海:到北京市公安局申請遊行紀實

發表:2003-03-28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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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7日上午10點,華惠奇、華頗、吳立山、肖慶如和我共5人來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申請遊行,我們申請遊行是抗議在拆遷中開發商、拆遷商對老百姓的欺壓、欺詐。

我們進入接待大廳來到接待的桌子前,桌子上放著「遊行申請」的牌子,我們到那裡對當班的女民警說:「我們要申請遊行。」女民警馬上說到:「反戰的遊行一律不受理,你們回去吧。」我們還沒有反應過來,我們說:「什麼反戰遊行,我們遊行是反對拆遷。」,女民警答到:「那你們也回去吧。」,我對女民警說:「我們是在拆遷中受了很大委屈,我們下了很大的決心才來的,我們希望你能正式地接待我們。」這樣女民警讓我們交了遊行申請書和我們的身份證,把這些複印下來,之後又將遊行申請書和身份證還給了我們。說給上邊打電話,他們來接待我們。可是很長時間也沒有人來接待我們,我們多次詢問,不是說讓我們再等等,就是說他們先回去吧。

10點鐘和我們同時進入這個接待大廳的還有一個五、六十歲的老者,他說他是來遞交反戰遊行申請的,反對美國攻打伊拉克。他和我交了申請書和身份證,不同的是沒有多長時間,就有兩個級別較高的警察來到接待大廳接待他,他們在一個房間裡談了有半個小時左右,老者才出來。我們問他:「是否同意你遊行了。」他說:「沒有,但我們有了更好的方式。」他面帶笑容地離開了,不知警察和他說了什麼。

11點鐘,有三個男的,一個女的來到接待大廳,20多歲。他們說他們是人民大學學生會和研究生會的,來遞交「反戰」遊行申請的,也是反對美國攻打伊拉克。很快那兩個級別較高的警察過來接待了他們,又在那個房間裡談了有半個多小時的時間,大學生們離開了,他們說沒有同意他們遊行。

直到中午也沒有人接待我們,我們繼續在大廳裡等待,他們讓我們離開,我們沒有離開,我們5人都沒有去吃午飯。下午2點以後,我們5個人居住地的派出所警察分別來到接待大廳,讓我們和他們走。我們感到很奇怪,難道我們申請遊行有罪還是有錯,我們對他們說:「我們申請遊行是憲法和遊行示威法賦予我們的權利,只要負責接待的警察接受我們的遊行申請,我們馬上就走,或者負責接待警察說不許遊行,我們也走。」這些派出所的警察再三地讓我們離開,但我們堅持不走,他們也沒有強迫我們,一個小時後,派出所的警察自己走了。

在下午兩點鐘的時候,有一個中央民族大學的女大學生來到這裡,她說她是回民,她也是來申請反戰遊行的。和前面兩撥一樣,警察也很快接待了他,結果也是一樣,不同意。

這些人都走了,大廳裡安靜了下來,下午4點鐘時,那個女民警把我們叫了過去,對我們說,你們填表吧,於是我填了遊行申請表。女民警對我說,三天內將給我們答覆,是否同意遊行。4點10分,我們離開了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

徐永

2003年3月27日


遊行申請報告

北京公安局治安處:

我們是北京市舊城地區的居民,我們所在地區正在進行拆遷。對於拆遷,我們老百姓是苦不堪言,因為給我們的補償款很少,不能使我們買到相應的住房。在相同地區,給我們的補償款即不夠買相應平房的,也不夠相應樓房的。

北京舊城區的四合院都有不小的院子,在院子裡我們可以放個桌子吃飯、喝茶、聊天,院子就是我們的「門廳、客廳、飯廳」等。在拆遷時,我們的院子不給補償。在拆遷後我們買樓房時,樓房的廚房、門廳、客廳、餐廳都要花錢來買,樓房的樓道、電梯、綠地、物業用房,都要以公攤面積花錢來買。

我們認為,我們與拆遷商之間應該是平等的買賣關係,他們沒有權利強買我們住房。在這時我們希望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幫助,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可是我們等到的卻是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部門對拆遷商的偏袒,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部門給我們下的《拆遷糾紛裁決書》完全站在拆遷商立場上。

為此,為了我們維護我們被拆遷戶的權益,為了維護法律尊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之規定,決定於2003年4月10日上午遊行,現向貴局提出申請,請予依法批准,並請求派警員維持現場秩序,以保證遊行正常順利進行。

一、遊行目的:要求在拆遷中給我們老百姓公正的、合理的補償,要求在拆遷糾紛中,北京市西城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場上。

二、參加人數:100人。

三、方式:遊行,打標語,喊口號。

四、標語、口號:

1、要求在拆遷中給我們老百姓公正的、合理的補償。

2、要求在拆遷糾紛中,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部門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場上。

五、時間:2003年4月10日上午9點至10點。

六、集合地點、遊行路線、解散地點:

集合地點:北京市西城區廣寧伯街17號門前。

遊行路線:廣寧伯街-太平橋大街-趙登禹路-平安裡西大街-地安門西大街-地安門東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南灣子胡同1號-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門前

解散地點: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門前

七、遊行負責人:

李春明,戶口所在地:北京新街口西教場小二條23號

華惠奇,戶口所在地:北京市崇文區南官園胡同28號。

華頗,戶口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區錦什坊街259號。

徐永海,戶口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區錦什坊街259號。

肖慶如,戶口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區機織衛4號。

於林俊,戶口所在地:北京市宣武區南橫西街121號。

八、聯繫人:

李春明,呼機:1278115586。

華惠奇,手機:13021137294。

徐永海,住址:北京市西城區錦什坊街259號,電話:66032530。

望貴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予以批准

此致

敬禮

李春明,華惠奇、華頗、徐永海、肖慶如、於林俊

2003年3月26日

(來源: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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