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民警追趕跳江溺亡 派出所拋屍垃圾堆

發表:2004-08-1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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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便衣民警和手持棍棒的村民追趕下,四名少年被迫跳江,17歲的張小紅再沒能爬上岸,5天後,他的屍體浮出江面……悲痛之餘,張小紅的父母希望派出所能出面掩埋屍體,然而,屍體在被擱置43小時後,派出所竟僱人拋屍垃圾堆。

  走路「騷沖」 少年街頭打群架

昨天,在四川省彭水縣街頭,農婦楊育茂拿著鞋刷,逢人就央求:「擦雙鞋吧,警察把我兒子的屍首扔進了垃圾堆,我想給他體體面面的買副棺材,討個公道。」街上人說:「她已經快瘋了。」楊育茂的兒子叫張小紅,淹死後被拋屍在保家鎮外的垃圾堆裡,對張小紅之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已進行了一個月的偵查,主偵檢察官李建華說,張小紅的死緣自一起普通治安糾紛。

  5月12日,張小紅和朋友李小川、庹江華、楊小鋒等11人(均未滿18歲)聚會,途經保家中學時碰到走路七歪八扭的李勇。李小川說:「那小子騷沖(方言,了不起的意思),敢捶他嗎?」眾人便把李勇掀翻,一頓拳腳。稍後,李勇叫來叔叔李紹華和姑父王華興,李、王二人找來幫手,用木棒、菜刀等打傷了陳某,其餘的人見勢不對四散逃走。此時,保家派出所指導員劉代雲、民警徐安全等人趕來,將陳某等人帶往派出所。

  「追兵」舞棍 四少年跳江逃跑

  到此,事態本已平息。李建華說,但隨後,民警等人的繼續追趕,讓事情發生了轉折。

  一小時後,派出所接到電話:逃跑的幾名少年出現在扒子坪。指導員劉代雲、民警徐安全、協警向陽以及手持棍棒的李紹華、王華興等人駕車前往捉拿。

  躲在街角的李小川、楊小鋒、庹江華、張小紅四人很快被發現,劉代雲駕車緊緊追趕,四人轉身逃跑。見他們逃往江邊方向,劉代雲當即把人分成三路圍追堵截。四人跑到郁江邊的一塊開闊地後已無路可走,眼看揮舞著棍棒的「追兵」越來越近,猶豫了一下後,四人跳進了江水。

  江水沒頂 在場警察無人搭救

  檢察院偵察記錄與目擊者村民代保紅是這樣描述現場的:四名少年來不及脫下衣服、鞋襪,就向江中狂奔。劉代雲站在江邊喊:「我們是派出所警察,回來投案自首。」聽到喊聲,李小川、庹江華、張小紅在齊腰深的水中站住。

  代保紅告訴記者,當時,張小紅呼救:「我不行了!」李小川就把庹江華、張小紅拉到淺水裡,接著就回到民警的面前。劉代雲下令:「把鞋帶解下!」隨後,劉代雲、徐安全等將庹江華、李小川雙手反剪,用鞋帶綁得結結實實。此時,楊小峰已游過江心,由於體力漸漸不支,眼看就要沉入江底。船工謝某碰巧駕船經過,見狀迅速把他救上岸。

  謝某說:「我看到張小紅也想上岸,但看到同伴被綁後,就站在急流中猶豫,幾個浪頭打來,張小紅立足不穩,被捲入水中。這時,劉代雲等人放開李小川,命令他去救張小紅,但張小紅在江面露了幾下頭後,再沒起來。我不死心,開船到江中尋找,一直到天黑也沒找到。」當晚,劉代雲等民警面對前來詢問的張小紅父母,若無其事地說:「你兒子畏罪逃脫,如果回家了最好來投案自首。」

  官方說法 當事民警已涉嫌違法

  張世成夫婦認為,兒子死亡派出所脫不了干係。張世成說,事後,派出所多方放言,願意為我們作證的人越來越少,怕投訴信被地方卡住,所以,我們十次到黔江、武隆寄材料。

  7月底,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職務犯罪偵查局收到舉報後發現案情重大,馬上將此事作為提辦案件介入。職偵局局長田仁明說:「我們前後派出了5名檢察官,調查了幾十位案件相關人和目擊者,目前,事件已露端倪。」主偵檢察官李建華告訴記者,案件已初查完畢,縱觀全案,劉代雲等民警有四點涉嫌違法:一、事件在第一次出警時已基本平息,民警應該能判斷出這是一起治安案件,可逐一找當事人化解糾紛;二、警察在追捕過程中不著警服,給四少年造成遭社會人員追打的錯覺;三、劉代雲等警察在張小紅落水後,沒組織施救,錯過營救時間;四、警察與四少年鬥毆對方一同追捕,且對方手持棍棒,給四少年造成心理壓力,被迫投江。

  檢察官認為,按有關法律,上述四點已造成張小紅死亡,屬不正確履行職責,職偵局下一步將深查拋屍等事件,如證據充足,將對責任人繩之以法。

  派出所下令:不准掩埋

  要棺材被拒 抬屍首被抓 死者父母一怒將屍體擺進派出所

  聽說兒子被江水吞沒後,張小紅的父母每天沿江尋找屍體。5月17日傍晚,張小紅的屍體在距事發現場6公里外的碼頭浮出水面。船工李剛將屍體打撈上來後,打電話給保家派出所,但派出所堅稱與己無關,李剛隨即通知了保家鎮政府。

  陳屍派出所 四人被拘

  窮困的楊育茂夫婦趕到派出所懇求說,人已經死了,我們也不想追究了,只求你們發發善心給買副棺材吧。劉代雲等人拒絕了這個請求。

  看到派出所一味推脫,楊育茂夫婦和幾名親屬將張小紅從江邊抬到派出所門口。劉代雲立即向彭水縣公安局報告,副局長馮久洪帶領大批警察趕到,四名抬屍的村民被關進派出所,次日宣布:每人治安拘留15天,罰款200元,後決定改成拘留5天。

  民警派人拋屍垃圾堆

  5月19日,彭水公安局、保家派出所、保家鎮政府研究後宣布:三輪車伕胡國倫擅拉屍體,想改過自新,就要配合村民李少兵把屍體處理掉。胡、李二人說,不知怎樣處理屍體,派出所民警說,就扔到保家垃圾場。

  李少兵告訴記者,自己把屍體拖到垃圾場後,本想找塊乾淨的地方掩埋,但隨後趕來的人命令他們把屍體扔到垃圾裡。

  屍體被扔,楊育茂夫婦並不知情,直到三天後,才聞訊找到垃圾堆。

  當事民警自稱「問心無愧」 鎮政府公安局派出所互相推卸責任

  前天下午,記者來到保家鎮派出所,見到指導員劉代雲,以下是部分對話實錄:

  記者(以下簡稱記):劉警官,你認為張小紅的死與派出所是否有關?

  劉代雲(以下簡稱劉):他的死與我們沒有任何關係。

  記:你們追捕四名少年時,為什麼不穿警服?

  劉:沒時間。

  記:目擊者說,事發時,你們幾名警察見死不救?

  劉:我們想救,但不識水性。

  記:在場的李小川識水性,你們為什麼要捆他,失去搶救時間?

  劉:我們後來把他解開了,但沒來得及。

  記:警察為什麼要和打架的另一方一起追張小紅等人?

  劉:(沉默)

  記:張小紅死後被拋屍垃圾堆,是否警方行為?

  劉:派出所不負責處理屍體,是鎮政府決定的。

  記:張小紅死了,屍體被扔進垃圾堆,作為人民警察,你怎麼看?

  劉:我們始終是正當執行公務,問心無愧。

  當天,記者來到保家鎮政府,辦公室主任閻正光表示,屍體是公安局、派出所有關領導發出的處理命令,與鎮政府無關。縣公安局副局長馮久洪則否認拋屍垃圾堆是公安局的決定,彭水縣公安局局長孟德華則說,這件事公安局無過錯,最好不要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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