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樂竟含「毒品」成分?

發表:2004-08-26 14:57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因認為健怡可口可樂中加入了精神藥品「安鈉咖」損害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東麗區消費者李先生提起一場公益訴訟,向天津可口可樂有限公司索賠1元錢。昨天,開發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當庭否認訴爭飲料中含有「安鈉咖」。

  李先生訴稱,前不久,他在家樂超市東麗店購買了一瓶被告生產的無糖型健怡飲料,回到家後,他意外地發現該飲料標明的配料中含有咖啡因和苯甲酸鈉。李先生稱,他曾多年從事鄉村醫務工作,深知這兩者的混合物正是國家嚴格管制的一類精神藥品「安鈉咖」,並且,「安鈉咖」已被公安部列為新型廉價毒品,這種飲料喝多了,不僅對人體無益,反而還會傷害身體,特別是兒童和孕婦,更應引起警惕。據此,李先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收回市場上銷售的所有健怡飲料產品,退還他本人購買該飲料的價款1.8元,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錢並賠禮道歉。

  被告認為,原告的指控沒有依據。該公司辯稱,其具有生產飲料的合法資格,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天津市衛生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同時他們每年均有天津市衛生防病中心進行產品抽樣檢驗並擁有其頒發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而且訴爭飲料中咖啡因的含量符合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由此可以證明,其生產的健怡可口可樂飲料符合國家衛生質量及相關技術標準。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昨天的庭審焦點為訴爭飲料中是否含有「安鈉咖」。原告方堅持訴爭飲料中含有「安鈉咖」。被告則強調其中沒有「安鈉咖」,只有咖啡因和苯甲酸鈉的混合物,而這種物質的比例如果不是1比1的話,就不會形成「安鈉咖」。被告稱,訴爭飲料中兩種物質的比例恰恰不是1比1。

  庭後,李先生稱,根據近來與法官接觸的情況分析,法官有可能會繼續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庭下調解,所以此案近期內宣判的可能性不大。


城市快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