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高嚴案牽連河南電力兩副總落馬

發表:2004-12-12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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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兩名副廳級電力官員的相繼落馬,再次將人們的目光聚焦到原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身上。在短短半年時間之內,與高嚴有關的多起案件相繼公布。一切表明:在主角失蹤兩年之後,高嚴案開始顯山露水。
  
據〔21世紀經濟報導〕報導,副廳級幹部、原河南電力公司副總經理李俊傑因涉嫌受賄、貪污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在11月16日被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目前正在鄭州市看守所中,等待即將要到來的判決。而與他隔壁辦公室的同為省電力公司副總經理的黃永皓,也在接受安陽市檢察院反貪局的調查,並很快就到起訴階段。

據一位當日參加李俊傑案庭審的人士透露,李俊傑和黃永皓被調查,都與高嚴案有關。

據報導,今年3月,紀檢部門對華中電網下轄的河南、湖北等省公司直至地市級電業局,通報了原國電總經理高嚴腐敗案,但對其涉案細節沒有公開。而隨後的5月9日,李俊傑被河南省檢察院調查。後來,黃永皓也被查。  
  
報導稱,就在6月25日李俊傑被鄭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的前兩天,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披露了審計署對原國家電力公司領導班子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情況。審計報告稱,因個別領導人違反決策程序或擅自決策造成的損失或潛在損失32.8億。而明眼人一看就知,報告中的原國電領導即為高嚴。

之後的2004年8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行賄罪一審判處原上海國電投資公司總經理高新元有期徒刑五年。《財經》雜誌的報導稱:高新元其父就是高嚴。

據報導,今年62歲高嚴曾先後擔任吉林省省長、中共雲南省委書記;1997年8月任電力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書記兼國家電力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書記;1998年4月任國家電力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

2002年9月,高嚴在其任上「神秘失蹤」。一個月後,有關高嚴失蹤的傳聞開始見諸報端。有媒體報導稱高嚴已經逃至澳大利亞,但沒有得到有關方面證實。

今年11月16日,鄭州市檢察院是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李俊傑提起公訴。經查,李俊傑共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267萬元、美元1萬元和一臺價值 5.8萬元的電漿電視機,並利用職務之便將公款10萬元佔為己有,除此之外,另有人民幣108萬元、美元6.7萬元和港幣4.4萬元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據悉,李俊傑一案近日鄭州市人民法院就將做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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