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圖:西安秦林商街遭強拆 繁華街景成狼藉

發表:2006-01-31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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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現場,被破壞的秦林商業街

已有近12年歷史的西安市秦林商業街,近日遭新城區市府人員強行拆除秦林路與路西側的門面房,昔日繁華熱鬧的街景,成了一片塵土飛揚的混亂。受訪的新城區市府與秦林商貿中心大多對此表不知情,村民則希望能夠有法治保護與安穩生存,否則將不惜採取維權抗爭。

2006年1月13日晚,新城區政府秦林路拓寬指揮部和新城區執法局官員,帶領100多市容管理人員和僱用200多個打手,手持鐵棍、木棍,護衛3臺挖掘機,強行把秦林路挖開,致使交通和商戶的經營完全中斷。

該夜,又動用400餘人與工程機械,毀壞該村投資數百萬元建成的商業街道路與設施,挖溝封路、推土封門,致使一條繁華的商業街一片狼藉。


強拆現場,被破壞的秦林商業街(星火村村民提供)

在此之前,2005年12月19日上午,新城區政府不公示有關批文,授意執法、規劃、建設、工商、街辦等部門闖進秦林商業街,沿街張貼「通告」20餘份,並在建築牆體與商鋪房門上噴塗「拆」字30多處。該日下午,新城區執法局又滿街貼出標語,並安排宣傳車巡迴廣播,要求商戶無條件搬出,房屋自行拆除。

2005年12月20日14:10,新城區政府在秦林商業街挂出「堅決拆除秦林街」的橫幅數條;14:30,執法局闖進沿街經營單位,大肆收繳商戶店內商品;15:30,新城工商分局強制收繳商戶的合法營業執照,勒令商戶停止營業,立即搬離。

2005年12月21日20:00,新城區執法局150餘名工作人員未告知村民與秦林商貿中心,乘天黑無人之機,闖進秦林商業街,動用挖掘機。對沿街合法審批登記、價值50萬元的40個廣告牌全部拆除搗毀,使沿街商戶門頭牌匾、電路、商鋪、房門等普遍損毀。

採訪新城區市府相關部門

針對這個拆遷事件,新城區規劃局辦公室說:「我們不管,是規劃科在管此事。」新城區規劃局規劃科表示:「我們不清楚,去問當事人吧。」

執行勤務的新城區建設局拆遷辦說:「因為這塊地是屬於碑林區的非地,也就是一塊插花地。在我們新城區的管理範圍內,但是使用權是屬於碑林區的。」

記者:「你們在拆遷之前有沒有事先和商家協商過,或事先通知他們?」

拆遷辦:「跟商家協商什麼啊!」

記者:「因為他們畢竟已經在那裡營業了。」

拆遷辦:「營業了算什麼,因為這是市政建設,所有的都要為市政建設讓道的。」

記者:「聽他們說你們都是晚上沒有人時,乘天黑偷著拆的。」

拆遷辦:「我們政府部門不會做這樣的事情的。我們是代表政府部門去拆遷的,這個謠傳太離譜了。」

記者:「據說他們這個市場的年產值還是非常的高。」

拆遷辦:「其實是胡說。因為這個市場附近有一個交通站,人流量非常大。惡性事件發生率也比較高,都是一些亂搭的棚子,和我們整個西安市的形象也不太相符。」


強拆現場,被封堵的門面房產(星火村村民提供)

採訪秦林商貿中心

秦林商貿中心回答:「不清楚,去問行政科。」秦林商貿中心行政科則回覆:「這個不清楚,商戶都陸續走了,工作人員也放假了。」

採訪碑林區市府相關部門

碑林區市政府說明行政區塊的劃分,大街道上的門面屬於碑林區管,後面的地盤都屬於新城區管,東大街的門面屬於碑林區管。也就是說,從東樓到東大街屬於碑林區。這部分街面的管理是屬於碑林區的,後面的房都是屬於新城的。

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碑林區市政府:「那不清楚,是多少年以前的事情了。」

對於拆遷的事,碑林區建設局表示:「這個我們不清楚,也沒有聽說過。這個項目我們也沒有參與過。」碑林區規劃局辦公室:「不清楚,也不知道。」

碑林規劃分局監查科:「不知道相關的情況。」

記者:「這個市場到底是屬於新城區,還是屬於碑林區?」

監查科:「土地是屬於碑林區的,但是管理權是屬於新城區來管理的。」

記者:「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發生?」

監查科:「這主要是當時征地造成的,譬如說,你的房子房產證是屬於你的,但是管理是屬於政府部門的管理的。」

「其實,這塊土地是屬於星火村村民共有的私有土地,還不屬於國有土地。如果政府想要在這塊土地上建什麼專案,就必須要向星火村的村民徵用土地,也必須對農民給予安置以後,這塊土地才屬於國有土地,才可以使用這塊土地的。」

記者:「那麼,現在星火村的村民已經在全村村民共有的私有土地上建了『秦林商貿中心』,他們不同意拆遷,為什麼新城區還要強拆呢?」

監查科:「因為新城區有這個行政管理權,他可以以星火村的村民沒有經過批准為由,以違法為由去拆遷的。」

記者:「可是在1992年的時候,為什麼沒協調好呢?」

監查科:「這就是新城區規劃分局當年規劃的問題。現在我們碑林區規劃分局沒有辦法。你可以去問一下農村經濟工作局,他們主管農民的經濟工作。」

碑林區的農村經濟工作局:「我們不知道此事。」


村民和經營戶到市政府上訪(星火村村民提供)

採訪秦林商業街的商家

一位從外地來做音響生意的租戶趙先生認為:「這個拆是不合理的,不事先打招呼,也沒有任何安置,說拆就拆。」

兩年前到這裡來租門面,與大部分商家相比,趙先生開店較晚。這兩年的生意不太好,趙先生好不容易從淡季熬到現在這個旺季,該能有一點點收入了,但是門面又被拆了,又不行了。

「現在就是一年中的最好的季節,如過現在做不好,一年中都扑不回來的。」趙先生提到,這個季節的收入能佔全年總收入的一半。

在二樓開店面,月租金一千多人民幣,當初是跟秦林商貿中心簽租房合約。一次遷一年的合同,要到2006年5月才到期,但是目前門面已不能開了,趙先生說:「路都拆得一塌糊塗,根本進不去人了。」

記者:「在你們當初簽合同時,有沒有講如果單方毀了合同,會有什麼樣的處罰?」

趙先生:「沒有人毀約。我沒有,秦林貿易中心也沒有毀約;是市政府做的事情,是他們拆的啊!」

秦林貿易中心說要向上反映這個問題,趙先生認為,其實反映也沒有用,因為整個的路面還有許多門面都已毀了,造成的損失已無法挽回了,環境也都破壞了。

至於向上反映後得到的結果?「還是照樣的幹,照樣的拆。」而商戶所受到的經濟損失呢?「有什麼補償,找誰去補償啊?!」

有一些商家和村民曾經去了市政府,結果沒有什麼答覆,還是照樣拆。「他們都是一家的,官官相護。沒有任何的用處。」

採訪秦林商業街的業主

經營家用電器的張女士表示,過年期間是商家一年中最好的機會,但是政府那邊要拆遷。這對生意的影響很大,路都全部毀,幾乎都關門了,已經無法營業。

張女士是業主,具體的情況不太知道,只記得在高音喇叭中有喊過,說要拆遷。

那些租戶裡,當地的農民與外地來的都有。張女士會把租金退還租戶,很多戶主都問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是政府要拆的,得去找政府要去,所以是絕大數租戶都沒有要回租金。

與租戶一次遷一年簽的約,一年收租金一萬元。目前的拆遷事件迫使上百戶商家關閉,整個商貿中心的商家都受到影響。商戶在拆遷前都沒有收到法律方面的正式檔,政府也沒有和商戶協商經濟方面的損失。

「在拆之前都沒有協商經濟方面的損失,現在都已經拆了,就更沒有管了。快要過年前,根本就找不到人,只有等過完年再去找。」趙女士說道。

該村村民在集體控訴時表示:「我們別無所求,只求安穩地生存。我們不需要恩賜,只需要法治的保護。我們不尋求非理性的維權方式,但為生存,我們可能不得不採取非理性方式,大江南北,當今天下,官逼民反的事例還少嗎?」

秦林商貿中心秦林商業街背景

秦林商貿中心秦林商業街是一個大型綜合批發市場,位於西安市新城區長樂中路北側的。1992年經土地部門核准建設,經工商行政機關登記註冊合法經營。建築面積6600平方米,商業用房共三層261間,現有商戶300餘戶,商業經營人員2000多人。自1994年5月18日正式開業以來,每年商品交易額達43500萬元。每年向國家上繳稅費940萬元。12年來,已累計上繳稅費12200萬元。

該商業街是星火村村民賴以生存的主要經濟來源,經12年發展已成為輻射西北五省及豫西、晉西南的經營家電、五金、燃氣具、文化用品、日用品的商業街區。

由於其商業橋頭堡的地位和其在地區經濟發展中的品牌效應,秦林商業街已在國內外及港臺客商、大企業集團、民間社團和本地民眾中具有很大的影響。每年為社會創造著4500個就業機會,同時也帶動了周邊產業的發展。

新城區政府這次強行拆除的秦林路以及路西側的門面房,佔地面積有4.8畝。這4.8畝土地使用權歸星火村集體所有,該村曾耗資2500多萬元,出資興建秦林路以及路西側的門面房及其配套設施,星火村現在還有這塊土地的所有證,任何一級政府和任何單位從未徵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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