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落馬貪官喊冤 要找包青天

作者:看中國記者林雅麗 發表:2006-04-04 19:45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馬德(原黑龍江省綏化市市委書記,受賄人民幣603萬元,2005年7月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綏化買官賣官又不是從我馬德開始的,我才來綏化多長時間,我所知道的從我前任就開始了,我還送給趙洪彥15萬呢!」 

李國蔚(原江西贛州市公路局局長,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560多萬元,2005年4月被判無期徒刑。):「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劉克田(原遼寧省副省長,為愛女赴澳大利亞留學,收受他人財產,折合人民幣131.75萬元,2005年4月被判有期徒刑12年。):「看到別人送子女出國留學,特別是進入國外名牌學府,自己也不甘落後,總想為子女多創造一些條件。」  

潘廣田(原山東省政協副主席,受賄153.9萬元人民幣,2003年4月被判無期徒刑,沒收財產8萬元。):「比我受賄數額大的人多得是,為什麼要抓我?我想不通。」

李真(原河北省國稅局局長, 34歲成為大陸最年輕的正廳級國稅局局長,因收受財物折合676萬人民幣和16萬美元,並夥同他人共同侵吞三家公司4,839萬元人民幣,2003年11月被執行注射死刑。):「你在商界為了掙錢,我在官場為了當官;你在商界需要權力支持,我在官場需要經濟支持;我支持你經商,你支持我從政;我的官越做越大,你的錢越掙越多。」  

戚火貴(原海南省東方市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斂取的非法財產相當於東方市全市一年財政收入的1/6,其中1,065萬人民幣、61萬港幣、3萬多美元以及97件黃金首飾等財物來路不明,2001年8月被槍決。):「我把錢都交了,你們不能判我死刑。」

孟慶平(原湖北省副省長,接受性賄賂,生活糜爛,因受賄人民幣14萬元、港幣10萬元,1999年12月被判刑10年。):「我和她們(情婦)來的都是真感情!」  

馬紅妹(原廣東省汕尾市副市長,廣東省第八屆和汕尾市第二屆人大代表,貪污公款三次共計人民幣6.4萬元;受賄共計人民幣5.7萬元和空調機一臺,1998年5月被判刑8年。):「我以為我是人民的公僕,吃、穿、用的都應該是公家的。」  

中國首發 轉載請註明出處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