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兩名記者因揭露腐敗被解雇

發表:2006-05-03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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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原晚報》兩名記者因揭發當地小型紙漿製造廠違規生產,被報社領導指收受賄款解雇。兩名記者相信自己是因報導內容觸及政府官員的腐敗而遭受報復。

河南省新鄉市《平原晚報》的記者李金華以及副主任呂愛強,在今年二月收到讀者投訴,指當地有三間工廠違規私自製造紙漿,並將製成品售予當地的造紙廠,其生產活動在當地造成嚴重污染。李金華在二月和四月親自前往現場採訪後,分別在三月和四月發表了針對工廠違規製造紙漿的報導。

上月廿七日,與《平原晚報》同屬一個報業集團的《新鄉日報》的社長焦林,指李金華和呂愛強,曾經索取其中一間受訪工廠三千人民幣,報社在未經過調查後就將李金華和呂愛強解雇。

李金華在週三接受本臺粵語組訪問時表示,她寫的報導刊登時,曾經得到上級的讚揚,她想不到社長會這樣對待她和呂愛強。她認為,報社必須作出一個清晰的交代,否則報社的其他員工,根本不敢去進行採訪和報導。她說:我現在越來越覺得,報社當初對我嘉獎,不單是對我的嘉獎,也是對報社優秀員工的一種鼓勵。如果現在這件事,沒有清楚的交代,不了了之,那麼誰還敢寫一些把黑幕曝光的稿子?

五月三日是世界記者日,對另一位被解雇的新聞工作者呂愛強來講,有很大的感觸,他指出,他和李金華因為履行輿論監督的職責,而被解雇感到很荒謬。他說:我們沒有錯,因為我們履行我們的責任,我們是光榮的。今天是世界記者節,你就這樣對待記者?現在報社為了自己的利益,犧牲了記者,來保護報社的權益,這又是什麼道理?

李金華和呂愛強都相信,他們在報導中因觸及政府官員的腐敗而招致報復。他們要求即時復職以及賠償被解雇期間的工資,否則會繼續追究,包括向傳媒公開事件,向省政府上訪及,以及採取法律行動。

本臺曾經就李金華和呂愛強的指控,向《新鄉日報》社長焦林作出查詢,但在他手機接通後,隨即斷線。之後記者再致電焦林的手機時,電話線已被轉接到報社,接聽的員工表示,社長不在,無法回應問題。(他說:我們的領導現在不在,所以我把手機拿過來。)

五月三日是世界記者日。而近年來,中國有不少記者,都因為揭露黑幕而被無理解雇,甚至被判入獄。湖南記者陽小青以及香港《文匯報》駐東北記者姜維平,都因為揭發腐敗而被打擊報復,甚至入獄。


自由亞洲電臺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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