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案強行開庭 律師指當局多處違法

發表:2006-08-19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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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誠案在當事人和律師的反對下開庭,律師指不但審訊不合法,開庭前當局阻撓律師會見當事人也屬非法。同時,陳光誠的妻子和律師們都不獲准旁聽審訊,而前往聲援的維權人士也被警方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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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誠案星期五下午兩點半在陳光誠的律師們的反對下開審,由沂南縣法院臨時指派兩位律師,代表陳光誠出庭辯護。陳光誠的3位哥哥旁聽了審訊,而他的妻子袁偉靜,及到達當地的滕彪等多位律師團成員不獲准旁聽。法院周圍路口進行交通管制,並有十多警察巡邏。律師們只能在法院百米之外等候。

庭審為時兩個小時,陳光誠的大哥陳光福對記者描述了當場的情況----

陳光福︰「光誠認可的律師沒有到場,法院臨時指定了兩個辯護律師,光誠一直抗議,但法院說抗議無效。然後就一直是公訴人舉證,光誠自始至終保持沉默,他們講無語視為默認,再問兩個辯護律師,他們都說沒有異議。」

記者︰「檢察官提出了那些論點?」

陳光福︰「他們就針對光誠案指控的那兩個罪找了很多證人、證言,一直在讀證言,整個過程一直是那樣,但沒有一個證人到場。」

記者︰「你對整個庭審的觀感是什麼呢?」

陳光福︰「這審判有點叫人受不了,很不舒服的感覺。光誠這邊就我們三個,但裡面是座無虛席,都是他們安排的人,我不知道都是些什麼人。」

記者︰「那你這麼多個月是第一次看到光誠嗎?」

陳光福︰「對對,從他被抓走以後是第一次看。他精神狀態還行,只是臉上好像瘦了許多。」

直到星期五中午掌握案件主要資料的辯護人許志永仍被警方羈押,律師又在當局阻撓下無法就檢方提出的新證據與陳光誠會面核實。他們提出要求延期開庭,不獲法庭批准,陳光誠的律師們決定不出庭辯護以示抗議。滕彪說----

滕彪︰「出庭也沒辦法進行辯護,因為一是許志永被限制人身自由,第二是律師拿到檢察院新的證據後,兩次要求會見光誠都不被允許。這嚴重侵犯了律師的職業權,也不能保障光誠的辯護權,所以我們不出庭表示抗議。」

而律師們放心不出庭原本是因為他們有應變計畫。李勁松律師在七月份為防當局秘密審判,已經與陳光誠約定,如果出庭辯護人並非他自己委託的,作為被告人他有權當庭提出抗議,根據法律規定,要立刻休庭,延期再審。然而,李律師沒有算到的是法官竟然違法,不理會陳光誠的抗議。李勁松說----

李勁松︰「但今天出現了一個意外,就是沂南法院相關的審判的法官換了,有點差距就在這裡。今天上午直到我走的時候,法官們都跟我表態,只要光誠提了要求,他們都會依法處理的。但我聽旁聽的人回來說,光誠明確拒絕了他們指定的兩個律師辯護,但被他們當庭駁回了。」

其後,記者致電沂南縣法院刑事庭詢問----

記者:「請於楊法官在嗎?」

接聽人員:「你哪裡?」

記者:「我是香港記者。你是於法官嗎?」

接聽人員:「我不是,他還沒來。」

記者:「那我想問一下,這陳光誠的案子是完了嗎?」

接聽人員:「這個不清楚,那再說吧!」

星期四晚被沂南公安以偷竊的藉口羈押的法學博士許志永,直到星期五庭審結束後才獲釋。他當天接受記者訪問時說----

記者︰「法庭不理會陳光誠的抗議,繼續開庭也是非法的。那你今天是幾點鐘獲釋的?」

許志永︰「五點半,就說你可以走了。」

記者︰「你對整個事件有什麼看法?」

許志永︰「整個事情非常荒唐,無法無天嘛。這個審判是非法的,應該立刻休庭,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

律師們當晚截車先回北京,再作打算。

而幾位趕到山東聲援陳光誠的各地維權者仍被困沂南,據記者瞭解鄧永亮及張鑒康自星期四晚起被公安軟禁在賓館;而楊在新和王曉民(音)星期五下午4點多在法院附近被帶回新城派出所問話,至當晚9點記者截稿前仍未獲釋。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丁小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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