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承包林被霸佔 上訪維權反遭追殺

作者:北京浪人 發表:2007-10-2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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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江西老婦的舉報控告狀

被舉報控告人:袁志勇,安遠縣政法委書記
被舉報控告人:杜良糧,安遠縣風山鄉鄉長
被舉報控告人:深圳海軒公司

依法請求:

請求中央領導及有關部門批示,監督江西省省委,省政府有關部門督辦立案調查,為民辦實事,嚴肅查處以曾新方為首的腐敗集團揭開其違法、違紀行為背後的層層黑幕,為我已死去的丈夫和我那正在被這個腐敗集團追殺的孩子唐勝平洗涮冤屈,為被曾新方為首等貪官害得「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的我討回公道,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並責令以上被告人和義務機關安遠縣政府賠償其給我家庭造成的經濟損失。

事實與理由:

我丈夫唐倫山響應國家的號召發展林業生產,開發被大火燒山後的荒山,根據當時「誰種誰有,誰種誰收」的林業政策。於1984年與山權方大山村委會簽訂了承包「七駁嶺」山場的經營開發合同,合同規定承包者享有林木所有權(承包山場面積以附件合同四面界址為準計790多畝承包期限為20-30年合同一式七份由大山村委會.承包者.縣政府.縣林業局.風山鄉政府等有關部門各持一份)為了更快的綠化承包山,面對缺乏造林資金的困境,我夫根據安字農銀﹝1984﹞第5號文件的規定,於1984年與農行安遠縣支行簽訂了由安遠縣政府分管林業縣長祝寶賢和安遠縣林業局蓋章擔保在承包山內營造部分杉木林的開發性貸款合同。我家庭多年來向承包山場累計投入資金約57萬餘元,經過近20年的勞動投入、精心管理,當年的火燒山現已成林海(現承包山場林木以馬尾松.杉木闊葉樹為主2006年山場樣地調查為11.37立方/畝),眼看就是豐收在望。

讓我們承包山經營人無法想像的是,「土皇帝」曾新方在任職安遠縣長、縣委書記期間,他們以招商引資發展地方經濟為幌子,利用手中職權,大搞錢權交易,與深圳海軒公司勾結,一手遮天,在沒有以任何形式通知及告知山權人和承包經營方,更沒有給予承包經營者任何補償的情況下,就把我們夫妻「趕早探黑」苦心經營了多年,至今還從未砍伐過的「心血」承包山,在2002年8月和2003年6月(分兩次),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無償」贈送的天大荒唐形式,把我縣國有資產(東風電站、國有林幾十萬畝、大山村集體山林1萬多畝)及我家承包地山林「七波嶺」。「劃」給了深圳海軒公司,並以安遠縣政府的名義,與深圳海軒公司訂立的經營開發管理的承包合同,使深圳海軒公司無償的侵佔了我家的承包山林,給我家造成折價400多萬元的嚴重經濟損失,致使我家因造林所欠的銀行貸款和私人借款及工人工資長期無法歸還。每逢年節銀行催款,債權人和勞工上門要錢,真是「呼天不應,喊地不靈」,家中一貧如洗,現我丈夫已病故,我更無法承受此打擊,現重病纏身,家中僅靠我兒子唐勝平一人外出務工來維持,本來已十分困難的家更是雪上加霜。我的手術費至今無法籌借到。

多年來,我一直請求安遠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能按國家法律及政策的規定,對以上被檢舉控告人的行為給我家庭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但安遠縣政府的相關部門負責人都於口頭推諉,表示導致我家承包山被深圳海軒公司無償霸佔的不是他們所為,而是前任縣領導做的事,他們「無權處理」,叫受害人我家去找深圳海軒公司索賠,而海軒公司亦表示其公司的經營開發權是與安遠縣政府簽訂的合同與貸款承包經營方無合同關係,他公司沒有賠償義務,叫我回去找安遠縣政府索賠。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法律及國家政策的規定,以上被檢舉控告人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侵犯了承包經營者依法享有的承包經營權、林木所有權、知情權等合法權益。

迫於無奈我只好叫我兒子唐勝平向贛州市和江西省的有關部門反映以上被告人違法亂紀侵佔倒賣我家貸款承包山的情況,但多年來都沒得到處理解決,是因為現被告人曾新方位高權重,而我們的信訪事項轉到安遠縣有關部門他們又表示無權處理,他們倒反無問我說"縣一級工作人員有能力和權力處理市級領導曾新方的問題嗎?現由於安遠縣相關部門官官相護、弄虛作假向上搞假匯報.瞞案壓案.

面對以上情況,無奈之下,我兒子於2006年10月來到首都向有關部門反映受害情況,返回家後,我地方政府也沒對我反映的信訪事項作任何處理。於是,我兒又於2006年12月第二次來北京走訪反映情況,返回家後,事情沒得解決,反招腐敗分子的威脅恐嚇。我們不服於是我兒又於2007年3月第三次來首都北京走訪,反映冤情,2007年3月15日又遭腐敗分子指派的截訪團綁架到北京市九州家園(黑監獄)關押.2007年3月16日腐敗集團爪牙廖隆石.杜良糧.歐陽振華.把我兒唐勝平強行上銬,多次毆打,並搶去腐敗貪官勾結奸商錢權交易的罪證、材料和我兒的身份證、手機、路費、銀行卡等財物。16日晚上爪牙廖.杜.歐陽把我兒強行押上火車次日夜到江西贛州一下火車就強押我兒上他們早已等那裡的車直送到安遠縣計生服務站大院內.鎖上鐵門(那時約深夜一點鐘)早已等待候命的邱運祥等十幾名爪牙把我兒強行拉下車,杜良糧又叫他們對我兒進行了多次群歐後,杜又謊稱說我村有人舉報我兒違反計畫生育超生為名,把以被他們打的受傷倒地的我兒強行架上手術臺按著給做了絕育手術.(我兒去年才結婚只生了一個孩子)把我兒按在手術台上時杜還說"他代表縣領導向我兒傳話說"如你再敢上北京告狀就要你死在上訪路上,要你家破人亡.......

我兒上京上訪後我一人在家,他們還多次派出爪牙上門威脅(意圖毀滅我家持有的合同)要我交出我家的承包合同原件,2007年8月國家林業局和江西省辦公廳來我縣調查此事因為曾新方腐敗集團怕我們向調查組揭發他們的腐敗內幕.於是曾新方腐敗集團把調查組攔住不讓見我們,以致我們所反映的事情一直未得處理.接著更可怕的事情又發生了,2007年9月1日以曾新方為首的腐敗集團又派出爪牙在北京大興區西紅門追殺我兒.現在我兒子唐勝平下落不明,生死未卜,據調查當時還打傷一位內蒙無辜婦女造成該婦女左手臂及手背嚴重挫傷.現在這些腐敗分子又在我地方各鄉村散佈恐怖威脅說我兒上北京反腐維權丟了"安遠政府"的臉才會遭此結果.並放話若誰再敢上北京上訪我兒子唐勝平的例子就是他們的下場,來恐嚇那些飽受冤屈的群眾.十七大前這些腐敗分子還多次到大山小學恐嚇我9歲的外孫女,導致我那年幼的外孫不敢去上學.試問官大還是法大,天理何在?

綜合以上情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有關政策的規定,以上被檢舉控告的腐敗分子的違法亂紀行為嚴重侵犯了我兒子唐勝平的人身權力和我家庭的合法權益。現已「家破人亡」、走投無路的我,請求中央領導及有關部門批示、督辦嚴肅查處並清除以上「無法無天」違法亂紀的腐敗分子黨內的「害群之馬」。維護黨的形象和尊嚴,為受害冤民洗刷冤屈討回公道,安撫我夫唐倫山的亡靈,找回我那生死未卜的孩子,體現黨和中央反腐倡廉的決心,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人為本的政策方針.

請求中央領導及有關部門及時批示,落實到實處,嚴肅查處,並請求給舉報控告人書面答覆。

舉報人: 陳樹英


聯繫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安遠縣風山鄉大山村新屋下組62號

聯繫電話 : 0797-3775342
2007年10月23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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