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殺手與英雄

作者:劉水 發表:2008-07-09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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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者註:警匪一家,欺壓百姓。自一九九九年鎮壓法輪功後,警察對法輪功濫施酷刑成為合法手段後,司法當局的酷刑就像洪水猛獸一樣氾濫起來,成為警察的正當手段,並很快行使到每個被它隨意拘留的人身上。所以說,對法輪功百姓的迫害就是對每一個中國人的迫害。因為,國家暴力,政府實行非法行為隨時可能降到我們中的任何一個人身上。當一個人別無選擇需要採取暴力對抗國家暴力時,個人暴力便被賦予正義的色彩。

10多年前,許多中國人觀看美國大片《第一滴血1》,不明白越戰退伍特種兵、流浪漢蘭博,為什麼敢跟警方對抗,大開殺戒。當北京這個叫做楊佳的28歲青年,活生生地演繹出中國版《第一滴血1》,普通中國人2008年一再被刺激的麻木神經仍會感到劇烈震顫。楊佳連奪六命弒警事件,再次加劇社會恐慌情緒的傳播。楊佳事件,剝除官方語言,每個人都會在他身上真切地看到真實的自己,那種社會不安全感和公權傷害帶給個人的屈辱和無力感,如影隨形,也就能夠理解蘭博式的楊佳的別無選擇。他們尋求的只是做人的尊嚴。當社會不公成為普遍現實時,屈辱地活著不見得是最好的選擇,有時個人尊嚴比生命更重要。

楊佳去年10月去上海度假,在上海火車站附近租一輛單車旅遊被閘北區警方誣陷為小偷,關進看守所毆打致殘。他通過合法渠道要求國家賠償3萬元,但受到上海警方推諉、搪塞,警方只願賠償1.5萬。楊提出的已經是非常低的要求,並未要求追究打人警察的刑事責任。楊最初是想獲得賠償,息事寧人,這符合中國老百姓一旦遭受警方殘害本能具有的卑微心態和要求,但是司法的蠻橫澆滅了他最後一絲的善良願望。當一個家中獨子被公權殘害面臨斷後的境地,再當所有尋求正義的通道都被冷漠地關閉,他心中留存的豈止是絕望,更多的則是出離憤怒的仇恨,復仇便成為一個勇敢者的唯一選擇。這是隱喻亂世的「時勢造英雄」。

復仇是古老的尋求正義的自然法則。古今中外,都充滿對復仇者俠義精神的讚美。朦昧時期,律法不備,人們不得不通過復仇,懲惡揚善,以此踐行公正。但在現代社會,弱小的個體為什麼不是依靠法律卻要沿用古例?當法律和公正、正義不被人們信仰,那說明這個社會得了癌症,復仇仍然具有樸素正義的價值。楊佳寧可用命抵換也要祛除警察強加給他的屈辱,討回自己做人的尊嚴。此件震撼弒警案,在網路世界竟然收到�大快人心�的評價,著實讓人吃驚,楊佳替代許多人想做而不能做、不敢做的事。楊佳遭遇的司法迫害,是每個中國人將要或已經遭遇的社會現實,沒人能夠倖免。

當一個人別無選擇需要採取暴力對抗國家暴力,個人暴力便被賦予正義的色彩。許多人認為那六名被殺死的警察都是罪有應得,何況不乏小頭目。他們還推理楊佳此前被誣陷為小偷、關進看守所、遭受警察毆打致殘,都是閘北區公安分局所屬警察所為,誰敢說楊佳被迫成為一個「歹徒」的過程中,這六名警察沒有責任?「警匪一家」是中國人對警察的普遍評價。當法律掌握在警察手中,並且法律不能制裁他們的時候,他們必須受到復仇的清算。儘管楊佳手刃六命,也不覺得 「打靶」是他生命消失的理由。

楊佳在上海曾經遭遇了什麼?楊佳在被拘留期間,閘北分局警察對他很是「照顧」,常常拳打腳踢,楊佳獲釋後感到身體不適,就去醫院檢查,醫生告訴他一個驚愕到難以接受的事實:他的性器官受到損害,以後很可能將無法生育。楊佳很快到閘北分局去討說法,鑒於有醫生證明,事實明確,楊佳的態度又十分強硬,閘北分局同意賠償1.5萬元私了此事。但是楊佳認為賠償太低,堅決不同意,他三番四次去閘北分局去鬧。漸漸地,閘北分局沒了耐性,對楊佳開始不理不睬。據知情者透露,事發前一個月該分局局長還曾經威嚇楊佳「不要再鬧了,再鬧就抓起來!」、「一分錢都不會賠償!」,雙方尖銳的矛盾根源由此而來。

其實楊佳給了警方許多糾錯機會,但警方欺凌百姓習以為常,竟然威脅楊佳,讓他感覺自尊心受到極大傷害。楊佳不是沒見過世面的農民工,被警方威嚇一頓就忍受了事。他被逼選擇了與警察同歸於盡的最壞方式,最終釀成一人一次弒警六人的最高記錄。非常悲壯!

我們不妨設想一下楊佳獲得公正待遇的其它可能途徑。第一條途徑:警方取證調查。事件起因本來非常簡單,當初閘北警方查處楊佳無牌黑單車,楊佳手頭應該保留租車憑據,警方只需去出租單車的地方調查,就能弄明白楊佳是無辜的、是被冤枉的,不該被拘留關押。但警方不相信楊的證詞,又不去調查取證,非要簡單粗暴地把他關進看守所,還要把人家打殘;其次,楊佳儘管被冤枉關押、打殘,他還善良地提出私下賠償,而沒有通過法院起訴,已經給足警方面子,但警方仍一副霸蠻、流氓嘴臉;再次,楊佳在痛下殺手時,放過了女警察,只選那些看起來像當官的警匪,刀刀斃命。

楊佳的第二條途徑:民告警。難乎其難。僅舉筆者親歷無數身體不受傷害的其中兩件例子,在深圳收教所關押期間,向深圳市公安分局申請行政復議,請求查清派出所警察違法辦案的實情,但直至出獄也未接到警方口頭或書面答覆;出境申請港澳通行證,被警方告知出境「危害國家安全」,拒絕辦理通行證並不出具正式文書。先後五次身陷牢獄,耳聞目睹監管場所打死犯人,花錢減刑,收受賄賂,刑訊逼供,誘供作假,幾乎涵蓋每一件案子。楊佳很清醒,自動排除了法院不會受理民告警案子,或者說他根本不相信通過法律訴訟能夠告倒閘北區公安分局。

楊佳的第三條途徑:上訪。楊佳家居北京市中心,與鳥巢僅有數百米之遙。他自小在京城長大,不會不知道北京聞名天下的上訪村,那裡的冤民何其多已。不說有幾個冤民獲得公正待遇,單是戶籍派出所截訪,弄不好還要被關押,就把訪民折騰到半死。楊佳也排除掉這最後一條途徑。

楊佳冷靜智慧,目標明確。他不是濫殺無辜,而是在為民除害。對於中國警察群體,我個人很想認為六名喪命警察不全是罪有應得,但我的經驗和社會現實無法推導出這個結論。就像我不認定貴州瓮安民變中兩萬多民眾是被「打砸燒分子」和「黑社會」指使、裹挾,就像我不能否認日本鬼子都是「三光」政策的侵略者。

一個心存善意的人,不會崇尚暴力,但是中國古往今來,不得不信服源自民間的樸素真理「血債要用血來還!」、「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欠債遲早是要還的。」。弱勢群體被迫成為殺手時,罪不在個人,而是這個社會有罪。

這些觀點也得到最新數據印證。楊佳事件發生之後,大陸多個網站都公開調查對楊佳殺警的看法,絕大多數網民理解並同情楊佳,不乏稱他為「壯士」和「英雄」的聲音,將他與孫志剛相提並論,更有人讚賞楊佳比賀龍當年兩把菜刀鬧革命威風多了。那些大大小小的人民公僕看到這個調查結果,會不會有職業負罪感和對民意的敬畏?槍桿子裡面出政權,他們只怕以暴制暴。

最後,選錄天涯社區網友呼籲給楊佳寡母捐款的帖子,我謹照錄如下:

號召給英雄楊佳的母親捐款吧!

楊佳殺了警察客觀上是為我們每一個人殺的!他的憤怒,他的惡其實是我們每一個人身上都有的!

計畫生育讓每個家庭裡都只有獨苗!他需要多大的勇氣!他需要被逼到多慘的境地才做出這麼極端的事情!

在現在這麼腐敗的社會,每個人都有可能是楊佳,我們不爆發也許是還未被逼到絕路!

希望楊佳案件能讓政府重新尊重老百姓!小人物其實是可以改變歷史的。

楊佳走好,你代替了我們去為惡,就像孫志剛代替我們去死一樣。

當年賀龍、彭德懷兩把菜刀殺惡吏被稱英雄,是鬧革命。小民用犧牲來喚醒民眾,抗議不公正,可敬。不是每個人都有這勇氣的。向楊佳致敬!

...... 

謊言和暴力、扭曲的市場經濟、壞到最壞不會自動催生中國制度轉型,但最好的路徑在哪裡?轉型正義是世界難題,但對於厚深的中國傳統和被灌輸的價值觀,並不是矯正那麼簡單。

2008年6月6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讀者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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