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隆法院暴力審訊 20分鐘家屬被打死(圖)

發表:2009-08-09 01:18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5個留言 列印 特大


2009年7月9日下午3點半,河北省興隆縣法院速裁廳開庭審理付國成(在家排行老大)與妻子離婚案,付國懷(付國成的三弟)與付國華(付國成的四弟)也趕到法院,兩人在門口等待結果。幾分鐘後兩人一起進入法庭。庭審中二人與大嫂發生了爭執,法官上前勸阻,連推帶拽把二人推出了法廳。
  
二人出法院大門後,一名戴眼鏡的法官(事後經打聽是一位姓"長"的官,他在興隆縣法院出了名的愛打人。和家屬見面時,興隆縣政法委書記失口否認法院有戴眼鏡的法官)指著付國華說:"你進來!進來!!"付國華隨後進入法院內。戴眼鏡的法官說"把他拷起來收拾收拾他",兩名法官隨之將付國華拷起來,十多名法官將其推到一間小屋。幾名法官將付國懷拒之門外!對於一個沒有做任何違法亂紀事情的普通老百姓,執法人員有什麼理由將冰冷的手銬將其銬住並審訊、毆打?????

付國懷在門外焦急的聯絡其他親人,大約二十分鐘左右,從樓內跑出一名神情慌張的法官,問付國懷:"付國華得過什麼病嗎?"付國懷回答:"沒有病,咋啦?"隨後那位法官說:"人不行了,我們已經給120打了電話。付國懷一聽急忙跟其進入關付國華的小屋,一看,付國華靠在椅子上,雙手被拷在胸前,法官正在為他掐人中,當時付國華的臉是紫青腫脹的。看到此景,付國懷懵了,剛剛進來時,人還是好好的,怎麼還不到20分鐘的時間,人就變得傷痕纍纍,昏厥不醒,任憑如何呼喚,都不見睜開那緊閉的雙眼。見此,付國懷又打了3次120急救電話。隨之,付強、高樂等人先後趕到現場,付強急用右手手指觸摸一下頸動脈,已無跳動;高樂又摸付國華腕脈已無。隨後急救人員到場搶救,大夫說:"不行了"。付強跪地懇求醫生說:"求求你了,再試試,求求你了大夫",大夫與護士說: "已經盡力了,準備後事吧。"隨後縣醫院副院長也趕到現場,搶救幾分鐘後,也說"不行了。"並說:"要知道這樣,我們就不來了"。說明人已死亡!
  
隨後興隆縣法院一名法官將搶救人員叫到屋裡,幾分鐘出來後,搶救人員又讓將其抬到醫院搶救,隨後便將已經死亡的付國華運到興隆縣醫院。懂法的人都清楚,當事人死在法院和跟死在醫院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法院這種舉動說明瞭什麼?情緒悲傷的付國懷在現場想找法院人員交涉,但興隆縣法院人員都已不知去向。二十分鐘後悲傷欲絕的付國懷趕到興隆縣醫院,看到醫護人員還在做形式上的搶救,試問,把已經死亡的人在抬在醫院搶救意義何在?下午五點鐘興隆縣醫院正式宣布付國華死亡,讓家屬處理後事。
  
但是,為什麼醫院遲遲不肯交出搶救記錄?卻強調人是在經過搶救後死亡的而不是在法院就已身亡。而後死者家屬向醫院索要搶救過程中死者的心電圖,卻一再遭推脫。
  
事件發生後做為家屬我們感到萬分的震驚和不解,怎麼一個好端端的健康的人就這麼突然的沒了?為什麼身上有那麼多傷痕、淤青甚至胸腔骨斷裂?為什麼興隆縣法院就能理直氣壯的抓人暴力審訊?為什麼興隆縣法院不能正面處理,而是一味的推脫,為自己洗脫罪名。這是什麼樣的行為?在我們法制這麼健全的國家興隆縣法院的基本道德何在?簡直是製造冤案!何談為百姓執政!為百姓伸冤??????
  
沒有暴力審訊為何頭部那麼腫大,為什麼後肩部有大片血跡且有大面積的淤青,為什麼胸部有明顯硬傷。法院對外宣稱死者死前大量飲酒、心臟病猝死。推脫責任。事實都在眼前,興隆縣法院妄想瞞天過海,欺騙百姓。但是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在做天在看。
  
我們請求社會各界的好心人士都能關注這件事,我們要抵制這種惡劣的行為,以免以後我們身邊的家人朋友也遭遇這種天理不容的事情!!!!!!


明顯擊打痕跡


死者背部明顯血跡


死者胸部傷口有明顯的重擊痕跡


死者左肩大面積淤青發黑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大陸論壇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