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公開庭審」 為何大門緊鎖?(圖)

作者:丁誠綜合報導 發表:2009-11-14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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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崗法庭大門緊鎖的「公開庭審」

2009年10月30日,哈爾濱市法院公開庭審法輪功學員栗志剛。然而當局如臨大敵,動用大量警力,並緊鎖法庭的大鐵門,不讓栗志剛眾親屬及好友入內旁聽。栗志剛當庭曝光了自己被酷刑逼供的事實,其律師為他進行了有力的無罪辯護,讓審判長及法官理屈詞窮。栗志剛目前仍被關押。

據明慧網報導,栗志剛,男,出生於1971年3月10日,是哈爾濱市南崗區白家堡社區學府三道街居民,畢業於哈爾濱市投資專科學校。

2009年2月28日,栗志剛在家中被破門闖入的哈爾濱市「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警察李樹新夥同南崗區國保大隊警察王立國、郝希東及和興路派出所馬良、李志傑等非法抓捕。

栗志剛遭酷刑逼供律師多次受到法院阻擾


栗志剛

2009年3月8日,栗志剛被哈爾濱市「六一零」警察及南崗區國保大隊警察王立國、周松濱、韓秀文等十幾人劫持到郊外某秘密處所進行長達三日的酷刑逼供。警察將栗志剛強制鎖在鐵椅子上,腳用腳鐐固定住,然後用力逆嚮往後上方掰栗志剛的胳膊,並說:先給你熱熱身。直到栗志剛汗流滿面時才放下;警察們對栗志剛拳腳相加瘋狂毆打、扇耳光,接著往其鼻孔裡灌芥末水及日本人吃生魚用的清芥辣根。栗志剛被折磨三日後,奄奄一息時被送回看守所。

在栗志剛被綁架的八個月之中,其家屬為栗志剛聘請的北京律師依法介入此案,但期間律師曾多次受到來自法院的阻擾,不許會見、不許閱卷,還被告知不許為栗志剛做無罪辯護等。栗志剛母親數次打電話給涉案的南崗區法院法官宋成章、庭長董興東、院長孫某詢問庭審日期,最後董興東才於10月27日告知,將於10月30日在南崗區法院進行庭審。

但法官宋成章並未按法律規定,在開庭前書面通知栗志剛的辯護律師,而是於10月28日電話中才通知李長明律師。致使李長明律師因與外省案件的開庭時間衝突,險些未能按時抵達。

大門緊鎖的「公開庭審」


王崗法庭院內的警察及警車

10月30日上午八點十五分,栗志剛的父母及律師一行抵達南崗區法院時獲悉:週三法院內部已通知,以後凡是法輪功案件都到遠郊的王崗鎮法庭審理,法院還決定當天從南崗區法院臨時調去六名法警。但,栗志剛母親及律師分別給法官宋成章打電話時,宋成章還稱:地點沒改,還在南崗區法院,你們等著吧。

八點三十分,栗志剛父母、律師及眾親屬進入南崗區法院時,門衛法警說:栗志剛法輪功的案子一個人都不允許進入。這時,栗母再次給宋成章打電話,宋成章下樓來,稱臨時電腦系統故障,只能去王崗鎮法庭了。並讓栗志剛父母及兩位律師同審判長閻曉霜一起上了早已等在那裡的麵包車。

大約行駛了近一小時後抵達王崗鎮法庭,南崗區國保大隊隊長王立國、王崗鎮法庭的姚凱等及王崗鎮派出所警察一夥十幾人早已等在那裡,王崗鎮法庭的大鐵門緊鎖。這時,來此辦事的某派出所警察想進入,也被法警告知:今天不辦公,週一再來吧。

栗志剛的父母及律師隨宋成章一起抵達王崗鎮法庭後,四人皆被搜身,按有關規定,法院對參加庭審辯護的律師搜身是明顯違法的。


被非法禁止進入法庭旁聽的親人只能透過鐵門遙望

趕來的眾親屬好友想進入法庭旁聽,一穿黃色夾克的人吼道:你們有旁聽證嗎?眾親屬質疑既然是公開審理為什麼要旁聽證呢?按法律規定,法院在公開審理時,任何人只要持有有效的身份證明,都應允許參加旁聽,並沒有規定需要辦理旁聽證。栗志剛的父母再次打電話給法官宋成章,宋成章只讓栗志剛父母二人入法庭。其他眾親屬及好友卻被禁止入內旁聽。

律師進行無罪辯護法官理屈詞窮

三樓法庭內,有審判長閻小霜、宋成章、一不知名法官、書記員,還有公訴人王寶龍及另一人,還有「六一零」警察三人及法警幾人。南崗國保大隊警察單某及樊祥瑞,一邊坐一個,將栗志剛六十多歲的父母夾在中間,死死看著。

戴著手銬腳鐐的栗志剛被兩法警帶到法庭。審判長閻曉霜問:被告人栗志剛?栗志剛開始未回答問題。後栗志剛說:「我不是被告人,我是被害人,我是被非法綁架來的,我不承認你們這個法庭,你們無權審判我。」

當辯護律師具體問栗志剛是否遭到刑訊逼供時,閻小霜無理打斷律師說:你這是誘導當事人。律師說:「我這是正確指導,如果栗志剛所遭受的酷刑逼供屬實的話一定要追究作案人的刑事責任。」律師依法為栗志剛做無罪辯護,卻遭到閻小霜、宋成章多次打斷。

南崗區檢察院的公訴人王寶龍對栗志剛提起的訴訟,被辯護律師依法駁回,王寶龍在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自知理虧,總共沒有說上五句話。審判長閻小霜、法官宋成章也理屈詞窮,面對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無言以對。

李長明律師在辯護詞中指出:任何稍懂刑法的人都知道,刑法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刑事司法的鐵律。宗教信仰屬于思想層面,不能因為公民堅持某個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的對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構成犯罪,不應受刑罰懲治。按照罪刑法定原則,辯護人認為栗志剛無罪,希望法官對本案作出無罪的公正判決。

栗志剛目前仍被非法關押。

法輪功簡介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功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法輪功歷史極其悠久,過去都是歷代單傳。法輪功在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開始在中國社會公開傳授,因為袪病健身及善化人心的效果顯著,而受到將近一億中國人民的喜愛。如今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的人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利慾薰心與個人妒忌的雙重作用下,時任中共領導人的江澤民沒有經過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違法的下令打壓法輪功。江氏集團動用了整個國家機器,焚燬了所有的法輪功書籍材料,下令全國各級電臺、電視臺、報紙,以造謠詆毀的方式,將法輪功妖魔化及政治化,並向中國民眾及海外各地散佈仇恨的種子。

據律師分析,儘管中共打壓法輪功已十年,中國現行法律中並沒有關於法輪功就是邪教組織的法律設定和法定解釋,所以對一個遵紀守法的法輪功信仰者採取的懲治行動都是違法的。

来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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