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他爸建別墅,「孫大聖」果真七十二變 (圖)

發表:2010-01-17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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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連雲港市紀委召開新聞發布會,就網友近日舉報連雲港市政法委副書記孫燦在花果山景區附近私自圈地2000平方米建造豪華別墅一案,公布調查結果,稱,圈地建房者並非孫燦本人,而是其父親孫玉樓。經查,該房建築面積200.21平方米,工程造價約22萬元,屬違法建築。在組織調查過程中,孫燦能夠積極配合,主動勸說其父親拆除該房。目前,該房正在自行拆除之中。(1月13日《揚子晚報》)

比孫猴子的七十二變還要快,轉眼間,孫書記便從一個疑似問題官員變成了"大義滅親"的清官。身為政法委副書記,孫書記當然清楚,豪華別墅曝光一案對其仕途甚至個人命運構成的巨大威脅。周久耕尚且因為一包煙就被"網路曝"送進了班房,孫書記被"網路曝"的則是一座豪華別墅,而且還是違規的,他當然比誰都清楚此中的利害關係。想起來,背上一定會驚出一身冷汗。

到底是主管政法工作的,不但懂法,而且還深知"網路曝"的威力,自被"網路曝"後,其態度非常積極,不但能夠積極配合紀委的調查,還能主動勸說其父親拆除別墅。對一個退休幹部而言,22萬元不是一個小數字,現在可好,好不容易建起來的寶貝別墅,就這樣拆了,22萬元打了水漂,在此頤養天年的願景也落空了,不知道老人該有多悲傷!可貴的是,在情與義的抉擇上,孫書記寧可損害老父的利益,不惜傷害父子感情,義無反顧選擇了義,頗有點"大義滅親"的味道。

現在好了,房子是父親建的,拆了的損失也是老父承擔,違規的責任自然也由老父頂去了,孫書記至多就是承擔事前失察和勸阻老父建房的責任,現在"將功補過",主動勸父親拆除房子,即使遭受紀委處分,那也是毛毛雨啦。不過,孫書記的金蟬脫殼術未免也玩得蹩腳了點。眼下,誰不知道,大凡官員買房、建房很少是以個人名義出面的,房產證上的戶主姓名大多是他們的妻子、兒女、父母,這就像某些官員私持干股大多不是掛在自己名下,多以直系親屬充當替身一樣。對此,09年2月25日《檢察日報》曾有過詳細報導。至於官員在海外購房或者在國外銀行開帳戶轉移財產等,更是花樣經百出,哪一個傻瓜官員會以自己的名義出面的?

官員在買房、建房問題上借托親屬名義的例子不勝枚舉,甚至還有比這更詭異的。就在1月13日這天,《東方今報》報導,河南省溫縣人大法工委原主任鄭軍,自2006年起開始出售溫縣黃河路27號的一棟臨街商品樓。他在與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時,用的全部是"王秀琴"的印章和簽名,而沁陽農民王秀琴早在2004年7月已因病去世。也是搞政法的官員,居然連"以死人名義出售,隨後又以死人名義一房二賣"的事都做得出,別的政法幹部假借親屬名義建套房子,豈非小菜一碟。

當然,我們不能認定連雲港紀委的調查結論一定有問題,這套別墅說不定真是孫書記的父親所建。但由於調查主體是當地紀委,而調查對象又是政法委副書記,這樣的調查難免被人譏為"老子查兒子",公信力不強,諸多網友懷疑結論可疑也在情理之中。

撇開別墅的歸屬不論,就以造價而論,眾多網友將矛頭焦點集中在如此豪華的別墅居然只需20萬元,大惑不解。筆者想到的是,就算此說屬實,但也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正是因為有孫書記的權力因素摻雜在內,才致使造價如此低廉。現實生活中,官員造房子比普通人便宜,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官員不但能便便宜宜搞到好地塊,還能比市場價低很多買到建材和雇到建築隊,裝修也是。憑一個退休幹部的身份,孫書記的父親未必有這樣的能耐,花如此低的造價就能建起這樣一座歐式的豪華別墅。這樣反過來可以佐證,此套別墅的真實房主未必系孫書記老父一人。

接下來的問題是,是否別墅一拆除,孫書記就什麼問題也沒有了呢?這麼快拆除別墅,總讓人感到有點反常,反正我是不希望,房子一拆,萬事大吉,但願當地紀委不要將此當成結案的理由,秉公辦案。

1月12日,連雲港市紀委召開新聞發布會,就網友近日舉報連雲港市政法委副書記孫燦在花果山景區附近私自圈地2000平方米建造豪華別墅一案,公布調查結果,稱,圈地建房者並非孫燦本人,而是其父親孫玉樓。經查,該房建築面積200.21平方米,工程造價約22萬元,屬違法建築。在組織調查過程中,孫燦能夠積極配合,主動勸說其父親拆除該房。目前,該房正在自行拆除之中。(1月13日《揚子晚報》)

比孫猴子的七十二變還要快,轉眼間,孫書記便從一個疑似問題官員變成了"大義滅親"的清官。身為政法委副書記,孫書記當然清楚,豪華別墅曝光一案對其仕途甚至個人命運構成的巨大威脅。周久耕尚且因為一包煙就被"網路曝"送進了班房,孫書記被"網路曝"的則是一座豪華別墅,而且還是違規的,他當然比誰都清楚此中的利害關係。想起來,背上一定會驚出一身冷汗。

到底是主管政法工作的,不但懂法,而且還深知"網路曝"的威力,自被"網路曝" 後,其態度非常積極,不但能夠積極配合紀委的調查,還能主動勸說其父親拆除別墅。對一個退休幹部而言,22萬元不是一個小數字,現在可好,好不容易建起來的寶貝別墅,就這樣拆了,22萬元打了水漂,在此頤養天年的願景也落空了,不知道老人該有多悲傷!可貴的是,在情與義的抉擇上,孫書記寧可損害老父的利益,不惜傷害父子感情,義無反顧選擇了義,頗有點"大義滅親"的味道。

現在好了,房子是父親建的,拆了的損失也是老父承擔,違規的責任自然也由老父頂去了,孫書記至多就是承擔事前失察和勸阻老父建房的責任,現在"將功補過",主動勸父親拆除房子,即使遭受紀委處分,那也是毛毛雨啦。不過,孫書記的金蟬脫殼術未免也玩得蹩腳了點。眼下,誰不知道,大凡官員買房、建房很少是以個人名義出面的,房產證上的戶主姓名大多是他們的妻子、兒女、父母,這就像某些官員私持干股大多不是掛在自己名下,多以直系親屬充當替身一樣。對此,09年2月25日《檢察日報》曾有過詳細報導。至於官員在海外購房或者在國外銀行開帳戶轉移財產等,更是花樣經百出,哪一個傻瓜官員會以自己的名義出面的?

官員在買房、建房問題上借托親屬名義的例子不勝枚舉,甚至還有比這更詭異的。就在1月13日這天,《東方今報》報導,河南省溫縣人大法工委原主任鄭軍,自2006年起開始出售溫縣黃河路27號的一棟臨街商品樓。他在與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時,用的全部是"王秀琴"的印章和簽名,而沁陽農民王秀琴早在2004年7月已因病去世。也是搞政法的官員,居然連"以死人名義出售,隨後又以死人名義一房二賣"的事都做得出,別的政法幹部假借親屬名義建套房子,豈非小菜一碟。

當然,我們不能認定連雲港紀委的調查結論一定有問題,這套別墅說不定真是孫書記的父親所建。但由於調查主體是當地紀委,而調查對象又是政法委副書記,這樣的調查難免被人譏為"老子查兒子",公信力不強,諸多網友懷疑結論可疑也在情理之中。

撇開別墅的歸屬不論,就以造價而論,眾多網友將矛頭焦點集中在如此豪華的別墅居然只需20萬元,大惑不解。筆者想到的是,就算此說屬實,但也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正是因為有孫書記的權力因素摻雜在內,才致使造價如此低廉。現實生活中,官員造房子比普通人便宜,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官員不但能便便宜宜搞到好地塊,還能比市場價低很多買到建材和雇到建築隊,裝修也是。憑一個退休幹部的身份,孫書記的父親未必有這樣的能耐,花如此低的造價就能建起這樣一座歐式的豪華別墅。這樣反過來可以佐證,此套別墅的真實房主未必系孫書記老父一人。

接下來的問題是,是否別墅一拆除,孫書記就什麼問題也沒有了呢?這麼快拆除別墅,總讓人感到有點反常,反正我是不希望,房子一拆,萬事大吉,但願當地紀委不要將此當成結案的理由,而是應本著胡錦濤總書記1月12日在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精神,領導幹部特別是高中級幹部中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秉公辦案。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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