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毛時代允許西方記者來中國亂竄(組圖)

作者:時間的狂流 發表:2013-07-0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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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7月07日訊】有毛左造謠說,下面這張照片是PS的,說是「將美國記者在民國時期拍照的難民圖像PS到六十年代中國農村修建水利工程的底片上」。

然後我就問他:「PS的?...你的原圖呢?」

結果毛左回答:「你辦公室的人都西服革履,唯獨您閣下破衣爛衫補丁落補丁,您是否覺得很協調?」——原來這毛左是臆測出這張照片是PS的。

不過一笑之餘,我突然覺得,這張照片是否為PS照其實並不重要,我倒是想到了另外一個問題:

的確,現在毛左能找到不少反映民國時期、民族內亂(內亂是什麼人造成的,我們都知道)和外患時期,人民生活困苦的照片,這些照片普遍是當時的媒體記者,包括當時遊走中國的西方記者拍下的,——我們知道,當時雖然號稱有「新聞管制」,但實際上,當時的媒體、尤其是西方媒體的記者,還是秉持「公器」職責,對中國以負面報導為主的,——那麼,如果毛時代也允許西方記者來中國亂竄,允許媒體秉持「公器」職責,以負面報導為主,結果又會怎樣呢?

《唐山大地震》作者、唐山大地震研究專家錢鋼長期研究後,驚奇地發現:儘管唐山大地震死亡幾十萬人,儘管地震發生在大城市,儘管是天災而無關人禍,但翻遍資料,居然找不到一張災民死亡的照片,找不到一張表現災民慘狀的照片。——這恐怕是人類災難史上最大的奇蹟!

天災尚且如此,所以,毋庸置疑,我們現在通過網路,幾乎不可能找到比唐山大地震更早十幾二十年發生、主要發生在廣大農村地區、純屬人禍的大躍進餓死人的照片,甚至將來檔案解密了,也可能找不到大躍進餓死人的照片。——這應該是人類災難史上更大的奇蹟!

但是,難道沒有照片就能證明唐山大地震沒死人嗎?沒有照片就能證明大躍進沒有餓死人嗎?

儘管唐山大地震死亡幾十萬人,但翻遍資料,居然只能找到下面這些照片,這些歌功頌德的資料。——試問毛左:難道這就能證明唐山大地震沒死人嗎?

同理,雖然也許我們找不到大躍進餓死人的照片,但是,沒有照片就能證明大躍進沒有餓死人嗎?

以下幾乎是唯一的一張出現了唐山大地震災民的照片

如果把下面這些事情用照片或者攝像機記錄下來...

在反瞞產私分中,對幹部和群眾採取了種種刑罰,僅光山縣就有2241 人被打,其中105人被打死,被撤職幹部526 人,在反瞞產後期打死人更多。喬培華根據有關檔案撰寫的《信陽事件》(未刊稿)中記錄了光山縣槐店公社大樹大隊發生的血淋淋的事例:

1959 年月底,汪小灣小隊社員汪平貴被迫交出家裡的一點糧食,還遭到扁擔9 毒打,因傷勢過重,5 天後死去。汪死後不久,全家四口人相繼餓死;

1959 年10 月,羅灣小隊社員羅明珠無糧可交,被捆綁吊起來毒打,並用冷水淋凍,羅第二天死亡;

1959 年10 月13 日,陳灣小隊社員王太書因無糧可交,捆綁後用扁擔和大棒毒打,四天後死去,留下14 歲的女兒王平榮,也被餓死;

1959 年10 月15 日,熊灣小隊社員張芝榮交不出糧食,被捆綁後用劈柴、木棒毒打後死亡,大隊幹部還用火鉗在死者的肛門裡捅進大米、黃豆,一邊捅一邊罵:要叫你身上長出糧食來!張被打死後留下8 歲、10 歲兩個小孩先後餓死;

1959 年10 月19 日,陳灣小隊社員陳小家及兒子陳貴厚因交不出糧食,被吊在食堂的房樑上毒打,後又扔到門外用冷水淋凍,陳家父子7 天內先後死亡,家裡留下的兩個小孩也活活餓死;

1959 年10 月20 日,大栗灣小隊隊長劉太來,因家中無糧可交,被捆綁起來毒打,20 天後死去;

1959 年10 月24 日,晏灣小隊社員鄭金厚、羅明英夫婦,在反瞞產中從家中,搜出銀元28枚,遭毒打致死,留下3 個小孩無人看管全被餓死;

1959 年10 月25 日,陳灣小隊社員陳銀厚被誣陷家有存糧,脫光了他的衣服,吊在食堂的房樑上,毒打後用冷水淋凍,兩天後死去;

1959 年11 月8 日,熊灣小隊社員徐傳正被誣陷「有糧不交」,被吊在食堂房樑上,殘酷毒打,6 天後死亡。徐一家6 口隨後全部餓死。

1959 年11 月8 日,晏灣小隊社員鐘行簡因被認為「違抗領導」,被幹部用斧頭砍死;

1958 年11 月10 日,熊灣小隊社員王其貴,因無糧可交,遭到毒打身受重傷,10 天後死去;

1958 年11 月12 日,晏灣社員徐林生交不出糧食,被吊在食堂房樑上毒打,兩天後死去;

1959 年11 月13 日,晏灣小隊社員余文周,因交不出糧食,余文周及其15 歲的女兒余來鳳都遭到殘酷毒打,因傷勢過重,10 天內父女二人先後死亡;

1959 年11 月13 日,熊灣小隊隊長馮首祥因沒有向來這裡的大隊幹部讓飯,被看成瞧不起大隊幹部,就將馮吊在大隊食堂的房樑上毒打,並將其耳朵撕掉,6 天後死亡;

1959 年11 月13 日,徐灣小隊社員張芝英,因交不出糧食,慘遭毒打後又用冷水淋凍,致使張當場死亡。張的三個小孩也先後餓死;

1959 年11 月14 日,徐灣社員塗德芝,因無糧可交,被捆綁到食堂,毒打成重傷,10 天後死去;

1959 年11 月14 日,徐灣小隊社員簡明秀,因交不出糧食遭到毒刑拷打,再用冷水淋凍,10天後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熊灣小隊社員鄭中林,因無糧上交,遭毒打後不省人事,4 天後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徐灣小隊隊長徐志發,因沒有從村裡搜出糧食,被大隊幹部用劈柴、棍棒毒打,10 天後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徐灣小隊社員塗德懷,因無糧可交,遭毒打,10 天後死亡;

1959 年11 月24 日,羅灣小隊社員李良德,因無糧可交,被連續毒打5 次,直至死亡;

1959 年12 月9 日,陳灣小隊社員陳富厚因無糧可交,被繩子穿耳,並捆綁吊在樑上用扁擔打,冷水淋,當場死亡。為防止其子陳文勝(17 歲)聲張,誣陷其宰殺耕牛,捆綁起來毒打致死;

1959 年12 月9 日,陳增厚,因無糧可交,被毒打成重傷,5 天後死亡;

1960 年1 月8 日,陳灣小隊54 歲的社員李陳民,在家煮飯被幹部發現,以「糧食來源不明」罪,對其毒打,第二天就死亡。

光山縣縣委書記處書記劉文彩,到槐店公社主持「反瞞產」運動,連續拷打40 多個農民,打死4 人。光山縣公社一級幹部中親自主持和動手打人者佔93%。關於這個槐店公社,河南省委書記處書記李立1960 年11 月28 日向吳芝圃的報告中提供了更加重要的情況,現摘抄如下:

光山縣槐店人民公社1959 年秋災,全社平均畝產172 斤,總產1191 萬斤。公社黨委報畝產626 斤,總產4610 萬斤。縣裡分配徵購任務是1200 萬斤。超過了全公社的實際總產量。

為了完成徵購任務,他們不惜採取一切手段,大搞反瞞產,把群眾僅有的口糧搜刮一空。徵購入庫1039 萬斤。食堂普遍停夥,死人現象相繼發生。劉文彩和公社黨委把食堂停夥死人歸於富裕中農進攻,階級敵人的破壞,歸結為兩條道路的鬥爭在糧食問題上的表現,反瞞產鬥爭持續8 個月之久。六七十天內粒米全無,造成人口大量死亡。

全公社原有36691 人,8027 戶。從1959 年9 月到1960 年6 月,死亡12134 人(其中,男7013人,女5121 人),佔原有人口的33%。全家死絕的有780 戶,佔原有總戶數的9.7%。姜灣一個村原有45 人,死亡44 人,只剩下一個60 多歲的老太太也瘋了。

全社有社、大隊、小隊幹部1510 人,打過人的就有628 人,佔幹部隊伍總數的45.1%。被打的有3528 人(其中幹部231 名),當場打死群眾558 人,打後致死的636 人,致殘的141人,逼死14 人,打跑43 人。

除了拳打、腳踢、凍、餓以外,還採取了冷水澆頭、拔頭髮、割耳朵、竹籤子穿手心、松針刷牙、點天燈、火炭塞嘴、火烙奶頭、拔陰毛、通陰道、活埋等數十種極為殘忍的酷刑。

原公社黨委書記江某等指使炊事員把13 個到公社要飯的小孩拖到深山,全部活活地凍餓而死。

公社機關食堂分三種灶別:書記吃小灶,委員吃中灶,一般幹部吃大灶。小灶頓頓有肉、魚、雞蛋、油炸花生仁

如果把下面這些事情用照片或者攝像機記錄下來...

(文革百大酷刑93)活埋:公安特派員、派出所長余再苞被「革命派」抓去假活埋,逼他承認反黨反毛主席,余表白:沒有這回事。結果被「革命派」一鍬鍬加土活埋而死。

(文革百大酷刑92)大石壓屍:人被打鬥而死,還用大石頭壓其屍身上,稱讓其「永世不得翻身」,也不能投胎出世。

(文革百大酷刑91)鬼娶新娘:即強迫姦屍。把一男屍一女屍剝光,女屍置下,男屍置上,成交媾狀。

(文革百大酷刑90)打風爐窗:對敢於反嘲亂加罪名的人,用衝鋒槍連續扣射。受害人:原省農業廳長、全國模範地委書記余錫渠的長子余俊生,他被用利器刺死,死後用衝鋒槍扣射,把屍體打成「風爐窗」。

(文革百大酷刑89)挑面腺:用大頭針挑刺手掌靜脈之邊緣和神經末梢。

(文革百大酷刑88)石塊砸頭:機關幹部許漢味,在「八•四」事件中被用石塊砸頭死於樓下頭街口。

(文革百大酷刑87)壓大石批鬥。

(文革百大酷刑86)活人展覽:教師杜良克看不慣某些人造謠惑眾,說了幾句抨擊的話,便被關進一個木籠,作為「反革命」展品陳列,任人侮辱。最後,被活活用開水澆死。

(文革百大酷刑85)粽子懸空:又稱「縛粽球」。把人捆成粽子,架於兩隻水桶中間,用一根大竹棍穿過,四面挨打。年邁的副縣長王鼎新,民主人士,昔年曾受周恩來委派改組國民黨澄海縣黨部,即遭此酷刑慘死。

(文革百大酷刑83、84)提高覺悟、擦亮眼睛:抓頭髮,用槍尖準星拖擦兩眼。

(文革百大酷刑82)獎白蘭地:把人打傷,再灌冷水使其難以治癒。

(文革百大酷刑81)獎食魚骨:誇被批鬥者硬骨頭,給你增加鈣質,強迫吃魚骨頭。

(文革百大酷刑80)獎食大蕉:強迫人吃屎。

(文革百大酷刑76-79)布拖撞耳、毛擦捅喉、十指扎針、塞磚條。(原文無詳細說明,只能顧名思義。)

(文革百大酷刑75)牛頭相答:用力推兩個人相碰撞,以此取樂。

(文革百大酷刑74)狗舂碓:打人後八卦(背部正中位置)。縣潮劇團支部書記林錦榮,即被打得當場吐一便壺血。

(文革百大酷刑73)施肥:用刀在身上「放圈」,澆上硫酸。副區長杜之基被用刀在身上「放圈」,澆上硫酸多處,最後在「中國共產黨萬歲」聲中斃命。

(文革百大酷刑72)田塗啵(潮汕話,挖土塊之意):用刀在身上插四邊,挖一小方塊肉。沒有挖成,人已昏死過去。

(文革百大酷刑71)開水利溝:用刀在被批鬥者身上劃刀痕。

(文革百大酷刑70)竹梢打屌:取刺勾竹竹梢抽打男人生殖器。

(文革百大酷刑69)碎石塞陰:光天化日,在公路邊、工廠邊、村頭,剝光婦女褲子,將碎石塞入YD,甚至還插上竹仔。

(文革百大酷刑68)煤釺穿肛:用燒紅的長柄煤釺穿肛門,插入大腸。地點:樓下頭街口,受害者:抗美援朝立過功的縣飲眼公司經理歐宏。(註:原文如此。「飲眼公司」,疑為「飲食公司」之誤。)

(文革百大酷刑67)梭標穿陰:用梭標或鐵釺捅婦女陰部。

(文革百大酷刑66)趁熱打鐵:像錘煅鋤頭一樣,輪流錘打,亂棍狠打。永新大隊一總支委在雙忠公埕批鬥台上遭此毒打,吐血而死。

(文革百大酷刑65)踏菜脯:把人打倒在地,用腳猛踩其腹,造成腸粘連,當場窒息,反經救治復活。原縣公安局副局長余岳雲即遭此刑。(補註:「菜脯」為潮汕話,即蘿蔔乾。潮汕人製作蘿蔔乾,要先用腳用力踩去水分,再用鹽漬。)

(文革百大酷刑64)舂膏藥:用槍托又捅又舂,把人全身舂爛。某公社黨委書記姚秋龍,在被押往潮安的汽車上,被此刑舂爛致死。平反時在竹竿山挖出屍骨,26條肋骨全被打得粉碎,無一完整。

(文革百大酷刑63)架雙巴掌:父被批鬥,十二歲的小女兒送飯給父食,也被拖上雙巴掌上,嚇得神經錯亂,不久死亡。(按:原文如此,我也不清楚何謂「雙巴掌」,可能是批鬥台名,存疑。)

(文革百大酷刑62)飛毛腿:喝令被批鬥者成排站直,低頭,施刑者轉身飛足依次踢下身,使人倒地翻滾,痛不欲生。施刑地點:縣城新會堂,受害人之一:縣影劇管理站站長陳錫藩。

(文革百大酷刑61)點尿穴:懂拳腳施刑者,以指力點打男人尿穴,使其小便從此失禁,一年後死亡。施刑地點:縣城新會堂。受害人:曾經在「解放戰爭」中搶救過受傷游擊隊員的中醫師黃煉石。

(文革百大酷刑60)扣搖琴:把竹削片,將男被批鬥者剝光衣服,用竹片輕搖重打其生殖器官。施刑地點:潮州市。

来源:凱迪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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