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鬧市現最牛「空中四合院」(組圖)

發表:2013-09-1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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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9月11日訊】頂樓搭建的藍頂棚屋呈回字形,形成一個「四合院」式的構建物。遠看其「天井」內,假山流水、花草樹木,不時還有人影閃動。


南充鬧市現「空中四合院」


「四合院」內景

北京「樓頂別墅」被曝光後,深圳、鄭州和陝西、湖南等多地樓頂違法建築物也相繼浮出水面。若不是把這類現象擺到社會聚光燈下,人們很難想到竟然會有這麼多地方存在樓頂違法建築物。

一座座「樓頂別墅」就像一個個巨大的驚嘆號,深深刺痛著公眾神經,重重拷問著城市管理。只有讓違法行為責任人付出沈重的代價,在建築領域豎起醒目的警示牌,才能杜絕「樓頂別墅」現象。

空中四合院」 3年沒拆動

五星花園是南充城區最為繁華的鬧市區,5座大樓各有特色。在模範街和人民南路之間的大都會,雖然主樓只有6層,但仍是經商、辦公的黃金口岸。日前有網友曝光稱,大都會頂樓上,有人建起四合院,面積近千平方米。更有知情人士透露,該四合院自建成伊始就收到了「拆除令」,但3年多後仍舊凌空矗立。

大隱隱於市 無人指點難發現

9月6日,南充當地某論壇上,網友「西山論賤」發布網帖,題為《請懂違章搭建的朋友看看,這應該是南充最牛的四合院了》,曝光大都會商住樓上,出現體量巨大、形似四合院的構建物。在跟帖中,有人貼出幾張衛星地圖,顯示該「四合院」2010年初已建成。

昨日上午,在知情人士的指點下,記者登上大都會商廈背後的電梯公寓,從19層樓頂向下俯視。只見大都會頂樓東邊搭建的藍頂棚屋呈回字形,形成一個「四合院」式的構建物。遠看其「天井」內,假山流水、花草樹木,不時還有人影閃動。西邊的棚屋呈L型,主體棚頂呈深褐色,尾部棚頂為藍色。記者看到,「棚群」臨街一面向裡收縮,而背街一面基本與大樓牆體對齊。「無人指點,外人根本發現不了這些違建。」知情者介紹。

工作人員:這是物管用房臨時搭建

昨日上午10時許,記者前往大都會商廈頂樓,那座回字形四合院最為搶眼:藍色鐵皮瓦,朱紅色大門,上白下黑的外牆,地面則鋪設方形青石板,典型的川北民居風格。仔細察看,四合院內共有10間房子,房門敞開的房間內,工作人員正在電腦前忙碌。據介紹,10間辦公房面積共200多平方米,這些房屋均於2009年底投入使用。

在暗訪過程中,現場一位始終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介紹,這裡是泰安物管公司駐大都會商廈辦公室。「按照物管條例規定,大都會開發商應為我們提供不少於200平方米的物管用房。一開始我們在6樓辦公,後來開發商把6樓給賣了,我們只得搬到頂樓這個臨時搭建的院子裡。因為是板房,冬冷夏熱,空調的使用頻率很高。」

城管說法

上週重啟執法程序將依法處置

昨日,記者走訪了南充相關單位部門,建設、規劃及城市管理等方面均稱這是違法建築。「沒有收到相關建設申請,更不可能作如此規劃。」

另據南充當地媒體在2010年初的相關報導:經城管部門調查,該處頂樓的構建物,使用方未能出示相關許可手續。使用方負責人也承認,「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納入大都會主樓規劃範圍。」當時,城管局出具了書面執法通知,要求使用方在限期內提供相關手續。「如果逾期未能提供,城管部門將對所有臨時搭建物進行強制拆除。」

但3年半時間過去了,大都會商廈頂樓的四合院等構建物巋然不動。昨日,順慶區城管局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已於上週重新啟動了執法程序,目前正在報上級批准,將依法對其作出處置。」

宜賓「最牛屋頂花園」業主被判賠鄰居4萬元

身為「開發商」的業主李勤,在宜賓南岸街道田壩社區「花木小區」一棟樓的頂樓修建屋頂花園,致部分牆體受損變形漏水。樓下業主吳熾瑞交涉12年無果。這個被鄰居們稱為「宜賓最牛屋頂花園」的構筑物被翠屏區法院判決恢復原狀,並賠償原告吳熾瑞經濟損失4萬餘元。

79歲的吳熾瑞於12年前在李勤修建的勤宏花木公司綜合樓一單元8樓購買了一套150多平方米的房子。近年來,吳熾瑞發現家裡的牆體先後出現開裂、變形等損傷,客廳、臥室、陽臺、廚房等多處出現滲水等情況,樓頂還不時傳出澆糞的惡臭。經打聽,吳熾瑞才得知李勤在樓頂建了水池、花園、假山,種植了玉蘭、鐵樹、萬年青等花木。吳熾瑞多次要求李勤將樓頂恢復原狀,對方均不予理睬。

李勤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一單元樓頂的花園不是自己要修的,而是吳熾瑞在購房時要求他這樣修的。他花費10多萬元將樓頂做成現澆水泥板、修成花園,對方卻一直不付錢給他,所以他才鎖死通道,不讓吳熾瑞使用樓頂花園。

因為多次協商無果,吳熾瑞於今年6月底將李勤告上法院,要求李勤停止侵權、恢復樓頂原狀並賠償各類經濟損失48000餘元。8月19日,翠屏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勤停止侵權、恢復吳熾瑞房屋房頂原狀;恢復消防通道原狀並賠償吳熾瑞因房屋受損產生的各項損失共計40772.29元。昨日下午,李勤告訴記者,目前他尚未收到法院的民事判決書,也不知道判決結果。

翠屏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在修建花園過程中未予指導,對被告超標修建的工程也未加以制止,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依法確定被告李勤對原告吳熾瑞損失承擔60%,原告吳熾瑞自己承擔40%民事責任。吳熾瑞對此表示,法院判決不公,將向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BH)

原標題:四川鬧市現「空中四合院」3年沒拆動

来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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