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自衛傷城管 檢方開庭恐重判(圖)

發表:2013-11-29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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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視頻顯示,幾名城管將小販李鵬飛按倒在地。(網路資料圖片)

【看中國2013年11月29日訊】惠州法院週四開庭對小販李鵬飛因自衛刺傷城管被控妨害公務罪一案進行二審,擇日宣判。被告的代理律師認為,城管執法程序存在違法問題。法院對李鵬飛此前控告城管打人傷人卻不予立案。檢方在庭審中迴避了城管毆打被告致傷的事實。

惠州小販李鵬飛被控妨害公務罪一案週四上午9點30分在惠城區法院進行第二次審理,庭審持續了三小時後結束,法院宣布擇期宣判。上月28日,該案在惠州看守所內首次開庭。

今年7月2日,李鵬飛在擺攤賣水果時,遇到城管前來檢查,李鵬飛欲駕車離開時被城管拔掉了車鑰匙,同時試圖拉他下車。李鵬飛隨後用剪刀刺傷了城管,而城管在制服他的過程中,造成其手臂骨折、腦震盪、門牙脫落。當時曾在網上引發廣泛關注。惠陽警方隨後迅速以妨害公務罪將其拘留。

曾代理多起小販與城管的衝突案件,也是此次李鵬飛的代理律師隋牧青週四接受本臺採訪時表示,當地城管的執法程序明顯違法,且當地公安及檢察院也無視了李鵬飛被城管毆打致傷的事實。

「按照他們檢察院起訴的一些事實,說李鵬飛看見城管來了,已經逃跑,然後被抓回來。這個就說明城管的違法。因為城管只能是勸導人家離開這裡。我還沒有經過你勸導我就已經自己跑了,你還把我抓回來,這明顯是違法的。然後把人抓回來以後就開始搶東西,他(李鵬飛)就制止,城管就對他毆打。他反擊,就拿刀劃傷了對方。然後就被城管暴打。但是公安和檢察院那邊對他(李鵬飛)這部分傷勢根本不提。公安那邊只說他是自己倒地擦傷。到檢察院,檢察院只說即使是(城管)打的,那也是制服犯罪必須的手段如何如何的。」

隋牧青又告訴記者,他對該案最終的判決結果並不樂觀。

「關鍵是這些城管都直接隸屬於政府機構,其實他們就代表了惠州市政府。所以我們的對手就是惠州市政府。如果他們稍微公正一點的話,他們根本不會抓人,更不會逮捕起訴審判。法官其實私下就對家屬一些人說,不要在網上曝光這個事,發帖等等。包括前面我們到惠城區公安分局控告城管傷人,差一點就被他們警察拘留。還有,我們把李鵬飛被毆打的錄像發到網上去,一上去不久就被刪掉。」

記者:「之前李鵬飛控告城管傷人有沒有立案?」
隋牧青:「沒有任何下文。」

而參與了旁聽的維權人士「惠陽歐伯」李建新週四則對記者說,他認為,法院會通過重判李鵬飛來起殺雞儆猴的作用。

「現在這個階段我們也幫不了多少忙,只能是圍觀他,看能不能判輕一點點。按照這個案子來說,惠州肯定會想重判他,當作典型來判。我們也無能為力。你城管動手打人家,人家肯定會自衛的,你城管打人就合法,小販自衛你就說人家妨害公務。太失望了,對這個制度太失望了。」

中國小販與城管的衝突時有發生,週一晚,深圳寶安區再度發生城管毆打小販的事件,網民「JUN李軍」在新浪微博上說:寶安前進沃爾瑪旁邊又上演城管的「文明」執法。城管圍毆賣衣服的小商販,路人勸架不住,路人拍照還想打路人,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城管竟然棄車逃離,報警警察遲遲未到,可憐商販申冤無門。

不過,在雙方的衝突中,小販的自衛反擊往往受到嚴厲的刑事懲罰,但城管的違法暴力行為卻很少受到追究。7月17日湖南臨武縣城管在執法過程中,與瓜農鄧正加發生衝突,城管用秤砣砸向鄧正加致其死亡。當地政府最後以向家屬賠款了事。2009年5月16日,小販夏俊峰在反抗城管暴力毆打時用水果刀進行反擊,導致兩名城管死亡。今年9月25日,夏俊峰被執行死刑。

(原標題:惠州小販被控妨害公務罪開庭 檢方迴避城管暴力毆打傷人)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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