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義:殺害一隻野貓的人處死(圖)

作者:鄭義 發表:2015-02-2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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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烏斯托夫斯基作品《金薔薇》封面照。

【看中國2015年02月24日訊】傑出的蘇俄作家巴烏斯托夫斯基在他的中篇小說《柯爾希達》篇首寫下了這樣一句題記「殺害一隻野貓的人處死」。這是一條古代喬治亞王國的法律。

這篇小說一開始,就寫了海邊的一個多雨的地區,一羣渾身淋濕的人們正從小市鎮的街道上走過,孩子們跑在前面,「一個扛著槍的神色可怖的大漢子在後面大踏步地走著。他的兩隻眼睛惡狠狠地一閃一閃,手裡捉著一個毛茸茸的黑色的畜生,得意洋洋地拿著它的尾巴甩來甩去。血和雨水從那畜生的嘴鼻上滴下來……」

這位獵人走進一家飯店,把那只沈重的死獸扔到櫃台上,用手掌把臉上的雨水拭去,說,掌櫃的,把獸皮買下吧。頓時全場鴉雀無聲,人們全安靜下來,眼盯著這張野貓皮的買賣。在柯爾希達的潮濕的森林中,這也許是被射死的最後一隻野貓了。一個老頭揮動著他的手杖叫喊起來:朋友,你射死了一隻貓,可該要大禍臨頭了!古時候殺害一隻貓的人是要處死的。獵人氣忿地回答說:請原諒我,原諒我跟老前輩們頂嘴。不過這可不是貓啊。眾人這才喘了口氣,認真看去,那動物毛茸茸的躺在櫃台上,更像是一隻長相古怪的大老鼠。

人們剛剛鬆了一口氣,又來了一位毛皮研究所的人,身後跟著一個民兵。毛皮研究者看了看那只古怪的動物,問:你在哪兒把它射死的?——在土耳其運河裡。你叫什麽名字?——古裡雅。那麽好吧,古裡雅,你殺死了一隻禁止狩獵的動物。你得坐兩星期的牢哪!到了法庭上,倒霉的獵人才知道,他殺死的是一隻受法律保護的花重金引進的南美洲水獺。

我當然不打算把《柯爾希達》這部中篇小說的梗概在這裡講一遍,我祗是完全相信這位傑出作家筆下的生活,以及那種生活中所蘊含的智慧和人性。在一個現代的邊遠地區市鎮上,人們仍然記得古老的法律:殺害一隻野貓的人處死。今天看起來有點嚴刑峻法的意思。為什麽?作家沒有解釋,他僅僅是引用。但巴烏斯托夫斯基這個名字已經夠了,我祗能相信。這一段文字寫得也有些幽默:雖然被獵殺的不是野貓,但竟然是一隻受現行法律保護的南美水獺,獵人仍然未能逃脫法網。作家寫的是上世紀三十年代,也就是「十月革命」後二十年的故事。我們仍然能夠體會到淳樸丶善良和對美好傳統的遵從。三四十年前,我讀《柯爾希達》,目光不會停留在這種段落上。但現在,在經歷了中國人對動物的普遍性的殘忍之後,感受不同了。巴烏斯托夫斯基多半不會想到,今日之中國,會發生那麽多以虐待動物取樂,甚至活剝貓狗的恐怖事件。過去我是不甚相信「地獄」的,現在完全相信了:如果沒有地獄,那些虐殺動物的人該去哪兒呢?

我真誠推崇巴烏斯托夫斯基。一提起《金薔薇》,大家就應該想起來了。他的散文作品都很好,除了直接謳歌社會主義建設的極少數篇章。晚年的巴烏斯托夫斯基創作了一系列反思人與自然關係,熱愛森林的散文,這時候他的文名已遠播世界,獲得世界性聲譽。從任何角度來說,他都無愧於任何世界性的文學獎項,但遺憾的是,1965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在最後關頭,囿於政治壓力,授予了藝術生命早已枯竭主流派作家的蕭洛霍夫,因而失去了接受巴烏斯托夫斯基加冕的榮耀。一位巴烏斯托夫斯基的讀者,一定不會去活剝貓狗。但我推崇這位偉大的作家,並非基於切近的功利,而是因為他有一顆優美丶純潔的心。他的作品,是「環保主義的聖經」《瓦爾登湖》無法比擬的。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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