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710維權律師大抓捕 人數已達255人(圖)

發表:2015-07-15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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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聲援維權律師

【看中國2015年07月15日訊】自7月9日王宇律師被綁架後,中共當局「掃蕩」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的行動持續發酵。截至2015年7月25日20:00,至少255名律師/律所人員/人權捍衛者被刑拘/帶走/失聯/約談/傳喚/短期限制人身自由。

下面數據由「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整理:

被刑拘[1] /監視居住[2] (以下個案已為變相秘密拘押)【15人】

律師12人:

王宇(北京,鋒銳所,7月9日04:00被帶走,未能聯絡已逾16天,被刑拘)

包龍軍(王宇丈夫,北京,9日03:00開始未能聯絡,已逾16天,被刑拘)

王全璋(北京,鋒銳所,7月10日13:00開始未能聯絡,已逾15天,被刑拘)

劉四新(北京,鋒銳所行政助理,10日08:45開始未能聯絡,已逾15天,被刑拘)

謝遠東(北京,鋒銳所實習律師,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李和平(北京,7月10日14:00被警方帶走,失蹤已逾15天,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謝燕益(北京,10日下午約談,12日早上被帶走,中午被抄家,失蹤已逾13天,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周世鋒(北京,鋒銳所,7月10日07:30被帶走,未能聯絡已逾15天,被刑拘)

黃力群(北京,鋒銳所,7月10日08:30開始未能聯絡,已逾15天,被刑拘)

隋牧青(廣東廣州,7月10日23:40被帶走,已逾15天,以煽顛罪被監視居住)

謝陽(湖南,7月11日05:40被帶走,未能聯絡,已逾14天,以涉嫌擾亂法庭秩序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監視居住)

陳泰和教授(廣西,7月13日以尋釁滋事被刑拘,羈押於桂林二看,16日下午首次會見律師覃永沛)

其他3人

高月(北京,李和平律師助理,20日被以尋釁滋事監視居住,已逾5天)

勾洪國(又名戈平,天津人,10日上午在北京被天津國保帶走,已逾15天,以尋釁滋事監視居住)

姜建軍(遼寧大連,12日以尋釁滋事被刑拘,已逾13天)

_________________

強迫失蹤/去向未明【6人】

律師1人:

李姝雲(北京,鋒銳所,7月10日11:30被警方帶走,失蹤已逾15天)

其他5人

王芳(北京,鋒銳所會計,7月10日08:30開始失蹤,已逾15天)

趙威(又名考拉,北京,李和平律師助手,7月10日17:00被帶走,失蹤已逾15天)

劉永平(又名老木,北京,10日確認被捕,失蹤已逾15天,傳被關在天津)

胡石根(北京,10日開始失蹤,已逾15天)

林斌(望雲和尚,福建,10日中午在四川成都機場被帶走,失蹤已逾15天)

__________________

軟禁【4人】

包濛濛(王宇兒子,北京,17日09:00第三次被派出所帶走,18日再約談,出來後嚴控)

戈覺平(奔博,江蘇蘇州,14日13:00起被特警包圍在家,但未被帶走)

陸國英(江蘇蘇州,戈覺平太太,14日起被圍堵在家)

權玉順(黑龍江,徐純合之母,被看管在哈市的安老院)

__________________

被短暫拘留/強制約談/傳喚【230人】(已獲釋/現平安)

律師120人

張維玉(山東,在北京鋒銳被拘)

左培生(北京,在鋒銳被控制)

江天勇(北京)

倪玉蘭(北京,12日13:47警察上門警告,23日再上門)

張凱(北京)

劉曉原(北京,鋒銳所,7月10日晚被限制自由,13日上午離開公安局)

程海(北京,13日12:30在法院外被公安找)

余文生(北京,9日上午約談,20日15:00再次約談,同時約談的還有其妻子)

胡貴雲(北京)

周澤(北京,19日晚上公安找上辦公室)

劉連賀(天津)

馬衛(天津,7月10日被約談)

李威達(河北唐山,10日22:30被傳喚,至11日19:00回到家)

梁瀾馨(河北唐山,10日22:30被傳喚,至11日19:00回到家)

麼民富(河北唐山,15日14:30被傳喚至17:00)

姬來松(河南)

任全牛(河南)

孟猛(河南)

馬連順(河南)

常伯陽(河南,12日02:00回家)

張俊傑(河南)

苗傑(河南)

劉衛國(山東)

舒向新(山東,14日警察二次登門)

徐紅衛(山東)

付永剛(山東)

王玉琴(山東)

熊冬梅(山東)

劉金湘(山東)

王學明(山東)

熊偉(山東)

李金星(山東)

張海(山東)

馮延強(山東,12日下午約談,因代理王宇案,被逼離開律所)

許桂娟(山東,12日下午被約談)

趙永林(山東,13日約談)

徐忠(山東)

劉金濱(山東)

劉書慶(山東,14日下午約談,16日正要坐車去代理李和平律師案,卻被帶去派出所,被禁止代理該案)

王秋實(黑龍江)

張雪忠(上海)

李天天(上海)

薛榮民(上海)

秦雷(上海)

鐘錦化(上海,14日約談,17日09:30-11:30再約談)

王衛華(上海,15日約談)

劉士輝(廣東律師,11日中午至12日18:00,被上海市國保以「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行政傳喚24小時,後再被限制人身自由6小時)

鄭恩寵(上海,11日下午被警方帶走並抄家,12日凌晨獲釋)

張磊(11日在江蘇蘇州被約談,12日22:20被帶往長沙南站鐵路派出所,00:40出來)

朱應明(江蘇,20日1400約談)

程為善(江蘇,23日約談)

王成(浙江杭州,11日第一次約談,12日第二次約談,尋釁滋事行政傳喚21小時,第三次警察上門時拒絕談話)

莊道鶴(浙江杭州,約了14日在杭州談話)

袁裕來(浙江)

呂洲賓(浙江)

汪廖(浙江,13日中午國保約談)

吳有水(浙江)

王萬瓊(四川)

於全(四川)

付劍波(重慶)

何偉(重慶)

游忠洪(重慶,游飛翥哥哥,14日上午被傳喚,下午獲釋)

張庭源(重慶)

雷登峰(重慶)

游飛翥(重慶,14日上午被帶走,2055獲釋)

唐天昊(重慶,22日0900第二次約談,1000被帶往派出所,23:45獲釋)

黃思敏(湖北,12日23:00被約談,13日0140出來)

胡林政(湖南,12日06:00出來,手機裝軟體)

文東海(湖南,12日約1900被帶走,有傳喚證,涉嫌尋釁滋事,13日約02:00獲釋)

郭雄偉(湖南)

陳南石(湖南)

王海軍(湖南,13日被二次約談)

石伏龍(湖南)

楊金柱(湖南,15日第4次被傳喚,此前為11日凌晨和14:00,以及14日10:25)

楊璇(湖南)

張重實(湖南,21日因代理謝陽律師案再被要求約談)

羅茜(湖南)

呂芳芝(湖南)

張玉娟(湖南)

蔡瑛(湖南,14日約談,問及謝陽,後因代理李和平律師案再被警告)

龍浪奔(湖南,14日約談)

蔣永繼(甘肅)

曾維昶(雲南)

劉文華(雲南)

楊名跨(雲南)

王宗躍(貴州,16日下午再次約談)

李貴生(貴州)

周立新(貴州,鋒銳所律師,12日約16:00被警方帶往貴陽派出所,已自由)

陳建國(貴州,14日被約談)

鄒麗惠(福建)

陳學梅(福建,14日13:20回)

劉正清(廣東)

吳魁明(廣東,15日警察上辦公室找)

葛永喜(廣東,11日21:20被警察裡帶走,12日01:56確認出來)

陳武權(廣東,14日01:40被敲門找)

葛文秀(廣東,11、13、15、17日四次被國保約談)

陳科雲(廣東,13日17:00約談)

陳進學(廣東,13日被約談,14日被要求下午第二次約談,16日12:00三次約談)

吳鎮琦(廣東)

王全平(廣東,12日約談,14日第二次約談)

聞宇(廣東,13日約談)

孫世華(隋牧青律師太太,廣東,15日被國保要求寫信勸告隋牧青認罪)

蔣援民(廣東,15日警察三次上門向鄰居詢問)

崔小平(廣東深圳)

徐德軍(廣東深圳)

朱金輝(廣東深圳)

龐琨(廣東深圳,13日16:00在羅崗派出所,00:15出來)

肖芳華(廣東深圳,16日上午被約談)

覃永沛(廣西)

楊在新(廣西,14日國保上門)

吳暉(廣西,14日派出所要求約談,25日中午12點45分到南寧向陽派出所第二次約談,13點40分出來)

吳良述(廣西,16日早上約談)

黃朝暉(廣西,15日被約談)

覃臣壽(廣西,18日約談,10:00結束)

龐信祥(廣西,15日被要求約談)

張鑒康(陝西)

李方平(北京,12日07:30在江西萍鄉被第二次帶走,21:30回家)

李昱函(遼寧)

李浚泉(遼寧,警察上門通知約談,後拒絕)

陳建剛(北京,13日在安徽約談,14日11:30國保再到賓館找)

其他110人

周慶(北京,鋒銳所司機)

遊豫平(洗冤行動志願者,北京)

馮斌(北京,在鋒銳被控制)

袁立(北京,10日中午被帶走問話,21:00獲釋,問題針對老木)

佳期(北京,考拉室友,10日被帶走,當日獲釋)

李學惠(北京,10日、13日、16日10:59被第三次約談)

李小玲(北京,15日珠海國保到北京找她,16日凌晨國保在另一人家裡試圖找李,現平安)

杜延林(北京,14日16:00去派出所,約19:00出來)

武文建(北京)

向莉(北京,12日下午約談6小時,16日被禁止出境)

田衛東(網名金友園,北京,14日以尋釁滋事名義被傳喚)

呂上(北京,15日約談)

李麥子(北京,15日國保上門找)

王鵬(北京,兩次被喝茶,國保威脅送精神病院)

徐永海(北京,家庭教會成員,16日警察上門談話)

郭予豪(又名戴仕橋,北京,14日曾被帶走)

慕容雪村(北京,17日18:00喝茶,19:30出來)

郝淑娥(北京,17日晚被帶去派出所問話,22日在四川綿陽再被帶去派出所)

黃賓(北京,江西國保說21日上北京找他)

許艷(北京,余文生律師的妻子,20日15:00約談)

王金波(北京,22日1100-1155約談)

李冬梅(北京,因20日在網上寫關於王宇的文章,被上門談話)

劉荻(北京)

董璇(北京,倪玉蘭律師之女,12日、23日兩次被,遭到警察威脅)

趙末(北京,7月21日上午被方莊派出所抓捕,然後譴返山東聊城,拘押在古樓派出所,25日出來)

鄭建慧(天津,12日16:00被公安帶走至13日04:00)

包海英(天津,包濛濛姑姑,18日16:00和包濛濛等4人一起被約談)

王宇母親(天津,18日16:00和包濛濛等4人一起被被約談)

包龍軍母親(天津,18日16:00和包濛濛等4人一起被被約談)

藍無憂(河南)

侯帥(河南)

岳三(河南,15日18:00–19:00被約談)

盧秋梅(山東,12日13:00被傳喚)

徐知漢(山東濟南,11日04:55被從濟南帶回河南,14日10:30獲釋)

李向陽(山東,15日01:00以涉嫌詐騙罪帶走,審訊至18:00左右)

丁玉娥(山東,15日15:55約談)

鞏磊(山東,12、13兩次被傳喚)

趙作媛(山東,21日國保上門談話)

李發旺(山西,11日04:00被帶走,13日11:00獲釋)

李大偉(甘肅)

漁夫(王福磊,深圳,11日在上海被驅逐,15日二次驅逐)

楊勤恆(上海,14日10:15帶走,20:30釋放)

王法展(網名碭山人,上海,14日12:10被帶走,16:05回)

周國淮(上海,牧師,16日約談)

李學政(上海,15日下午約談4時)

任迺俊(上海,12日被帶走,已回家)

馮正虎(上海,10日23:30被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傳喚,11日04:30回)

陸鎮平(江蘇南通,13日被喝茶)

單利華(江蘇南通,14日被喝茶,15日16:30再上門找)

瞿華(江蘇南通,13日被喝茶)

張秀琴(江蘇南通,13日被喝茶)

吉紅兵(江蘇南通,16日喝茶)

韓蕾(江蘇南通,16日喝茶)

胡誠(江蘇常熟,13日被喝茶)

顧曉峰(江蘇常熟,13日17:30-19:30被喝茶)

顧義民(江蘇常熟,16日1400-1600在派出所做筆錄,妻子徐燕陪同,24日再約談)

許正彪(江淳,江蘇南京,14日15:00喝茶,25日再上門)

許娟(江蘇南京,14日被帶走做筆錄)

趙長東(江蘇南京,17日1800被約談)

潘露(江蘇蘇州,14日國保上門找)

王明賢(江蘇蘇州,14日17:30被帶走,22:30回)

徐文石(江蘇蘇州,10、11日約談)

姚欽(江蘇常州,14日17:30被帶走,22:34已回家)

範永海(江蘇蘇州,18日晚約談)

王小琍(江蘇常州,14日晚21:00被約談)

丁紅芬(江蘇無錫,15日16:40被抓走,16日15:30獲釋)

余懷謙(浙江杭州,17日16:30喝茶,已回)

吳高興(浙江,15日被傳喚,獲釋)

鄒巍(浙江,16日下午約談)

陳宗瑤(陳晨,浙江)

甄江華(廣東,10日21:20被帶走至11日凌晨3點)

肖育輝(廣東廣州,13日、14日兩次約談)

王愛忠(廣東廣州,13日約16:30派出所上門找,約八九點回家)

陳榮高(醉俠老高,廣東廣州,13日15:00開始喝茶,晚上回家)

賈榀(廣東廣州,15日11:00喝茶,被強制遺送出廣東)

袁國枝(廣東)

吳斌(網名「秀才江湖」,廣東廣州,15日浙江國保到從廣州強行帶回浙江,被毆打,16日在派出所做了一天筆錄)

黃義傑(廣東廣州,14日17:37被帶走,2100回,出示傳喚證)

徐向榮(廣東廣州,14日喝茶,18:00完)

劉輝(廣東廣州,13日晚22:00被強送回陝西)

李維國(廣東廣州,13日08:30-13:30約談)

黃敏鵬(廣東廣州,16日12:00-14:00約談)

黃子敬(廣東廣州,18日喝茶)

何延運(禺克,廣東廣州,22日早上國保上門找,並要求他搬走)

黃昭雲(湖南邵陽人,16日廣東深圳約談)

胡xx (湖南人,9日晚被國保從廣東東莞譴返湖南)

蘇尚偉(廣東佛山,17日09:00-11:30被喝茶)

黃雨章(廣西,14日19:30被警方帶走,23:30回家)

蘇少涼(廣西,15日12:15-15:30在派出所談話)

譚愛軍(廣西,15日約16:00約談,16日01:00獲釋)

莫千里(廣西,12日約談,約1小時)

周石臣(廣西,11日16:30-17:30被約談)

張維(廣西,16日早上約談)

羅鳴(廣西,15日01:00約談,有傳喚證,已回)

端啟憲(廣西,15日17:00至16日02:00被以尋釁滋事傳喚)

王德邦(廣西,15日15:00-17:00被傳喚)

游精佑(福建,13日下午喝茶)

游明磊(福建,13日15:00-17:00警察上門談話)

戴振亞(福建,12日20:20-21:40被帶到派出所談話,20日晚再被帶到派出所問話)

潘細佃(福建,12日約談,半夜結束,14日二次約談,21日失去工作,國保在家門口24小時監視)

尤錦旭(福建,13日14:15-17:30被帶到派出所談話)

陸祚鈺(福建,12日國保警察約談,已回家)

歐彪峰(湖南,13日約16:00被帶到公安局做筆錄,20:30分回家,21日1100-1400再被約談)

黃智平(網名黃怡劍,湖南,14日晚約談)

魏得豐(謝陽律師助理,湖南,11日05:40被帶走,已獲釋)

李錚然(湖南,16日10:00-17:00被約談)

肖勇(湖南)

許習蓮(江西,11日08:30-11:30約談)

黃燕明(貴州,14日07:40被帶走,15日02:00獲釋)

羅亞鈴(重慶,12日、20日國保兩次上門談話)

被查抄

1。鋒銳律師事務所

2。李金星律師辦公室(NGO:洗冤行動辦公室)

3。李和平律師在北京的辦公室

地區統計(被拘、失蹤或軟禁/約談)(按出事地點):

北京52人(17/35)

廣東35人(1/34)

江蘇24人(2/22)

山東23人(0/23)

湖南20人(1/19)

廣西17人(1/16)

上海15人(0/15)

河南10人(0/10)

浙江10人(0/10)

福建8人(0/8)

重慶8人(0/8)

天津7人(1/6)

貴州5人(0/5)

四川3人(1/2)

遼寧3人(1/2)

河北3人(0/3)

雲南3人(0/3)

甘肅2人(0/2)

江西2人(0/2)

黑龍江2人(1/1)

湖北1人(0/1)

安徽1人(0/1)

陝西1人(0/1)

山西1人(0/1)

[1]刑事拘留:此處所列名單均被刑事拘留,但偵查機關尚未公布罪名及羈押地點。然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2]監視居住:此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4、69、72-75條內規定的強制措施之一。《刑事訴訟法》第73條列明:「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根據我們過去的經驗,此種強制措施十分容易滋生酷刑。



責任編輯:張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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