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俊山案判決留下多少想像空間?(圖)

作者:花玉喜 發表:2015-09-06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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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5年09月05日訊】2015年8月10日,軍事法院依法對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中將以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行賄、濫用職權案進行一審宣判,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緩,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贓物予以追繳,剝奪中將軍銜。案件審理期間,軍事檢察院補充起訴谷俊山犯行賄罪(2015年8月29日南方都市報)。然而,谷俊山案的判決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判決沒有貪腐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造成後果特別嚴重等描述。更沒有谷俊山貪污、受賄多少億元或多少千萬元的具體數字。谷俊山貪腐具體數字被以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詞含糊地輕輕帶過,因此,官方認定的谷俊山數額已經是一個留有遐想空間的「謎」!你就任意想像吧!

有消息稱2014年1月12日,在谷俊山河南濮陽老家中,查抄的財物裝滿四卡車,包括一艘寓意「一帆風順」打金船、寓意「金玉滿盆」金臉盆及一尊純金毛澤東像。有100年陳、50年陳1800多箱茅台酒。有11張東北虎虎皮,幾十根非洲象牙。從谷俊山別墅牆基等處挖出贓物僅黃金就足有400公斤,還有用受賄所得金條鑄造三尊幾十公斤重金佛。上海一塊軍產賣了20多億,谷俊山按6%回扣獲得一個多億。地產商從谷俊山手裡拿地,中間差價利潤60%要歸其所有。谷俊山染指的北京二環黃金地段軍隊地產數十塊,擁有數十套房,每套面積在170平米左右。某軍隊歌舞團擴建申請預算8000千萬元,谷俊山下撥1.9億元,同時索要500萬現金和5公斤黃金。中紀委網站發文指谷俊山案等省部級高官動輒數百套房產。知情人透露谷俊山涉案案值300億元。谷俊山貪腐數額足以讓人瞠目結舌,這一貪腐數值為解放軍有史以來未見,谷俊山案或許創下中國軍史貪腐記錄。按照中國刑法個人貪腐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那麼,貪腐數額是10萬元的100倍、1000倍、上萬倍的,還不算情節特別嚴重嗎?怎麼卻還不判死刑?法律的底線怎麼無端地一再被突破?這一切真的讓人感到匪夷所思?人們驚詫法律量刑標準怎麼如此無限量的擴大?執法者怎麼全不考慮法律的尊嚴、權威?既然如此放縱貪腐官員,怎不修改量刑條款?這一切給人留下太大的想像空間?

如果按照谷俊山的貪腐數額量刑,谷俊山被槍斃100次也綽綽有餘。然而,谷俊山並沒有被判死刑立即執行,谷俊山和多少巨貪大蠹高官一樣被判死緩。如果說是法律寬大,那麼這樣的法律就寬大無邊了!如此今後還有什麼貪官會被判死刑?貪官死刑判決司法條文是否意味作廢?如此司法條文是否如同文字遊戲?你也可以任意地想像!

2000年3月8日,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因受賄544.25萬元;另有161.77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被執行死刑。2004年1月15日,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因受賄折合人民幣517.1萬元,另有480萬餘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山東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對王懷忠死刑判決。2007年7月10日上午,國家食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因受賄649萬餘元,在北京被執行死刑。此後貪腐千萬元以下的腐敗高官再沒有被判死刑。此後四年間,億元以下貪腐幾乎沒有死刑。到了2011年7月19日上午,杭州市付市長許邁永因受賄、索賄1.45億、侵吞國企房地產利潤5359萬元、違規向企業返還土地出讓金7170萬元。蘇州副市長姜人傑因受賄1.08億余元,同一天被執行死刑。此後,高官貪腐多少億元也不被判死刑。

貪腐高官另一種不被判死刑的情況是貪腐金額嚴重縮水:日本《朝日新聞》報導薄熙來夫妻向海外轉移資產60億美元,官方認定為2179萬人民幣;華爾街日報報導張曙光海外賬戶171億人民幣,官方認定4755萬元。中國新聞網報導許宗衡涉案金額20多億,最終認定3318萬元;京華時報報導劉志軍貪腐金額8億多,最終被認定6460萬元。一直以來,人們對媒體報導這些貪官貪腐金額沒有任何懷疑;人們不相信當初媒體報導毫無根據?更不相信此前媒體報導完全是毫無根據報導那些令人驚詫的數字?難道中國官媒、海外傳媒報導消息都虛假?

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中將的判決,徹底省略了多少巨大的貪腐金額。或許,谷俊山判例將為多少巨貪大蠹不死開了個頭!只需在判決中省去令人驚詫的貪腐金額就行了,如此多少貪腐官員貪腐數額就不用大縮水了?只給人們留下遐想空間!

8月29日,全國人大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刑法修正案(九),對處罰貪污罪增加一款規定:犯貪污、受賄罪,被判死緩的,法院可同時決定在其減為無期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以避免減刑假釋等變異為「權力尋租」通道。對此,有兩位年輕媒體人在評論中叫好,認為刑法修正案(九),可彌補死刑過重而無期徒刑過輕落差。認為多少巨貪就此將進入終身監禁。這未免也太天真了!筆者擔心在「死刑」被淘汰後,「死緩」也將被淘汰,就此再沒有貪官被判「死緩」了。法官總是有對策的!

這些年來,法律的底線一再誰突破!死刑判決被悄悄篡改;法律的彈性空間變異為腐敗!法律的震懾力嚴重缺失!不敢想像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何在?法律咋總為巨貪大蠹開啟「一扇門」?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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