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籍女富豪在華遭酷刑 律師控告北京公安局(圖)

發表:2017-10-10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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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茜(右)出席浙商創投杯2012春季高爾夫邀請賽 ,獲頒女子「總桿季軍」。
孫茜(右)出席浙商創投杯2012春季高爾夫邀請賽 ,獲頒女子「總桿季軍」。(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10月10日訊】今年2月被綁架、現關押在中國的加拿大籍法輪功學員孫茜,早前傳出曾遭酷刑對待。孫茜的母親日前聘請律師,控告北京公安部門和相關人員,錯誤使用法律構陷以及酷刑折磨孫茜。

據海外中文媒體近日報導,9月11日,孫茜母親聘請的控告代理律師攜控告狀到北京最高檢察院的信訪區。

律師提出的控告如下:

1、對孫茜以及所有的普通法輪功學員套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罪名進行刑事追究,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北京公安部門確定此罪名並提請批捕的責任人,沒有法律依據,沒經法院裁定;並隱瞞事實,將公民正當合法的信仰行為,枉加罪名,枉法追訴,已涉嫌構成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之規定追究刑事法律責任。

據悉,中共公安部發布認定十四種邪教組織的文件中並沒有法輪功。

2、法輪功學員即使遭遇立案調查,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其人身安全、健康權和人格尊嚴也不容侵犯。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因孫茜的法輪功學員身份對其虐待歧視、實施酷刑加以迫害,實屬知法犯法,破壞法律正確實施,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嚴厲追究相關警察和負責人涉嫌虐待被監管人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律師表示,北京第一看守所居然還在酷刑虐待一位外國籍被關押人,這令人無法理解和接受;如酷刑行為確實存在,具體實施酷刑的警察必須受到嚴懲。

對於律師的控告,中共最高檢察院和北京市監察委目前都拒絕受理。檢察院與監察委相互推諉,堅決不收材料,而且上下一致,明確表示不怕被控告。

孫茜今年51歲,2007年獲加拿大國籍,她和丈夫瀋廣仟是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Leadman Biochemistry Co.)實際控制人。孫本人是利德曼的第二大股東和董事。夫婦倆並同登胡潤中國富豪榜。2014年,利德曼成為中國創業板五十強。

而孫茜於2014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很快治癒了因忙於事業積累的多種病症,身心改善極大。

根據海外多家媒體指出,2017年2月19日,孫茜被北京警方綁架。她的母親和妹妹花了幾個星期才得知她被非法關押的地點,目前已知孫茜被關押在北京第一看守所。

孫被非法關押在朝陽公安分局時,被警察銬在鐵椅子上,警察還對著她的臉噴辣椒水,導致孫皮膚大面積紅腫脫皮,臉部嚴重變形。看守所還連續13天對孫茜上工字銬(兩手固定在一起,沒有鏈)的刑具,無論吃飯、睡覺、走路、上廁,吃喝拉撒都戴著刑具,多日不允許換衣服。

加拿大使館5月18日曾會見孫茜,瞭解酷刑情況,隨後向中共公安部遞交了要求調查的材料。但公安部沒有給予合理答覆。

責任編輯:司徒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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