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當共諜發展組織 遭判刑9月確定(圖)

發表:2020-06-22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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凃姓台商涉為北京吸收退役軍人充當共諜以及交付「戰備教則」等文件,遭判刑9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圖文無關。
凃姓台商涉為北京吸收退役軍人充當共諜以及交付「戰備教則」等文件,遭判刑9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圖文無關。(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0年6月22日訊】凃姓台商涉為北京吸收退役軍人充當共諜以及交付「戰備教則」等文件,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定這些文件非機密文書,遂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判刑9月,經過上訴後,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

據《中央社》報導,全案緣於高雄地檢署指揮警方及憲兵隊在2016年間查獲凃姓商人涉嫌自2009年穿針引線、引介從士官長退役轉任保全之王姓男子,與大陸情蒐單位認識,協助刺探、吸收在職的軍職人員,代為蒐集國軍業務上文書或者消息。

檢方表示,王男再涉嫌吸收當時仍然在役的侯姓士官,下載國軍人事「戰備教則」資料交付王男,再轉交給凃男獲得新台幣2萬元酬勞,而王男分給侯男1萬元;侯男陸續交付「軍事準則」等資料後再得酬勞。

檢方指出,王男之後又吸收當時仍在役的陳姓士官,並要求幫忙蒐集軍事準則等資料,每筆的代價1萬元,陳男下載「空軍資通電教則」等文件列印紙本交付王男、凃嫌等人轉交對岸。

高雄地檢署2017年間起訴王男、侯男、陳男以及凃姓台商;在法院審理期間,王男、侯男、陳男陸續遭判刑確定,最高法院僅將凃姓台商涉案的部分發回更審。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為,軍事準則、教則等文件並非機密文書,但是涂姓台商為北京發展組織,仍違反國家安全法,遂判他9月徒刑。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此上訴,全案確定。

責任編輯:許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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