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9月2日向特首請辭,透露與港區國安法有關。(圖片來源:看中國、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CC BY 2.0)
【看中國2020年9月22日訊】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9月初辭職,特首辦稱他沒有提及辭任原因,但澳洲傳媒報導其請辭與《港區國安法》有關。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首席講師張達明21日指,事件起碼有三點不尋常,事態非常令人憂慮,國際對香港司法獨立的信心已響起巨大警鐘。
《立場新聞》報導,張達明21日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分析了施覺民辭任的三大不尋常之處,包括:一、施本人沒有正式說明辭任原因,一般而言非常任法官不會在任期未屆滿就辭職,他既沒正式說明原因,又非出於健康理由,是他首次見到有法官因不能公開說明的原因離任。二、司法部門沒有交代施覺民辭職原因。三、特首林鄭月娥僅在憲報通告施覺民辭職,沒有按慣常做法表揚他任內的貢獻。張達明指,單是以上三點已顯示事件非常不尋常。
香港司法響起警鐘 動搖國際信心
張達明表示,近期發生連串事件,包括林鄭月娥和港府官員宣稱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推出「港版國安法」,遠至2014年中國國務院發表的白皮書,將司法獨立講成要跟政府配合、合作,香港政府及中央的連串舉動,已動搖了香港的司法獨立。今次施覺民辭職,他認為必定影響國際對香港司法獨立的信心,「敲響了一個好大的警鐘」,希望是單一事件,不會再有下次。
港府上週五(18日)刊憲公告施覺民辭職震撼司法界,港府星期六才發聲明回應傳媒查詢,稱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更稱《國安法》絕對不會影響香港司法獨立,並具備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等原則。不過有評論質疑港府未能回應《國安法》下「快必」譚得志遭以言入罪、七一被控「分裂國家」的電單車司機至今不獲准保釋等爭議。
中央對司法獨立理解與香港差異巨大
張達明強調,港府單靠發聲明重申香港有司法獨立並不足夠,因當前一個最大問題是中央對司法獨立的詮釋與香港存在巨大差異,例如中央說司法獨立乃指有獨立審判權,「內地的表述都說內地制度是司法獨立」。他呼籲政府要主動做一些正面的事情,令外界相信香港仍可維持司法獨立和法治。
事實上,香港的法治危機已引起了國際關注。《悉尼先驅晨報》19日引述英國保守黨前黨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認為,事件反映在北京及《國安法》的陰霾下,香港正直的人已「被置於無法容忍的制度中」,這是英國或澳洲等司法獨立的地區不會出現的問題。他又擔心獨立的法官要為極權主義政權做掩飾,認為英國需要審視英國法官在香港終審法院的工作安排。
而在今年7月,英國最高法院曾透露,正與英國政府評估英國法官在香港終審法院的工作。當時,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兼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韋彥德(Robert Reed)表示,《國安法》條文的影響要透過實踐來驗證,而英國最高法院是否維持協議,繼續派兩名法官在終院任職,要視乎香港能否維持司法獨立及法治。
另外,最近有聲音建議終審法院考慮引入新加坡法官出任非常任法官。張達明指,《基本法》訂明聘用法官主要是考慮專業能力,香港自主權移交以來,香港委任的非常任法官都是普通法體系下,澳洲、加拿大和英國等地獲國際認可為頂級的傑出法官,「相對而言,新加坡(法官)未及那個班數」。
責任編輯:李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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