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設立海外派出所實施跨國鎮壓。(示意圖/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6年7月1日讯】(看中國記者立明綜合報導)中國7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台灣政府國安官員指出,該法是全球首部透過國內立法將跨國鎮壓制度化的法律,不僅將「民族團結」與國家安全、政治忠誠緊密結合,更將法律適用範圍擴及境外人士,恐成為中共對海外異議人士及台灣民眾施壓的新工具。台灣政府將持續強化赴中風險提醒,並研議建立防堵跨國鎮壓協力者機制,深化與民主國家合作,共同因應相關威脅。
中共於今年3月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全法共7章65條,內容涵蓋教育、語言、宗教、出版、網路及企業活動等領域,同時涉及香港、澳門、台灣及海外華人,並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立法宗旨,強調維護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
國安官員分析,該法最受關注的是第20條、第62條及第63條。其中,第63條授權中國可對任何被認定從事「破壞民族團結」或「民族分裂」的境外組織與個人依法究責,不受國籍及地域限制;第62條則將「煽動」及「資助」等行為納入處罰範圍,但相關認定標準由中共官方掌握,執法裁量空間極大。第20條更要求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熱愛中國共產黨,不得灌輸不利民族團結觀念,將政治意識形態延伸至家庭教育。
國安官員表示,依據聯合國人權專家今年4月提出的意見,該法涉及違反多項國際人權規範,包括《兒童權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歐洲議會亦曾通過決議,要求中國廢止或大幅修正相關內容。
官員指出,法律生效後,潛在影響對象相當廣泛,包括海外維吾爾族、藏人、海外華人異議人士、外國政治人物、學者、記者、智庫研究員、跨國企業、宗教團體,以及台灣官員與一般民眾,都可能成為中國依據該法施壓的對象。中國過去透過海外警察站、跨境騷擾、「獵狐行動」及「天網行動」等方式對境外人士施壓,未來相關作為恐因新法取得法律依據,使跨國鎮壓更趨制度化。
針對台灣因應作為,國安官員表示,政府將從提升民眾風險識讀能力、強化國內防護機制及深化國際合作三方面推動相關措施。包括持續透過陸委會等部會發布赴中國交流與旅遊風險資訊,提醒民眾除留意人身安全外,也須注意手機、電腦及社群媒體內容可能遭執法人員檢查。若電子設備中存有涉及台灣、新疆、西藏、香港等敏感議題內容,可能增加法律風險。
國安官員也提醒,宗教人士赴中國交流應特別留意當地法規限制。中共長期禁止境外宗教團體在境內從事傳教、洗禮及受戒等宗教活動,若未充分了解相關規範,恐增加遭查處風險,宗教團體亦應善盡告知義務。
此外,政府正研議建立防堵跨國鎮壓協力者的制度,針對境內可能配合散播特定訊息、抹黑特定人士、串聯資金或組織運作等協力網絡,透過法制、行政及跨部會合作,建立更完整的防範機制,提高嚇阻效果。
國安官員強調,跨國鎮壓已成為民主國家共同關切議題,日前於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相關會議中,各國均針對此議題交換意見。未來台灣將持續與理念相近國家深化合作,共同建立防護網絡,降低中共透過法律及跨境執法對民主社會施加影響的空間,同時密切關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後續執法及對區域與國際社會的影響。
責任編輯:立明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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