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回二百五

發表:2005-01-01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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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參加侄兒的婚禮,老婆翻了半天也沒給我翻出一件新衣服。我這個人除了喜歡買點彩票,夢想發大財外,對生活的要求不高,穿什麼衣服都是老婆給安排的。離婚禮開始只有兩個多小時了,老婆急著拖我上街去買新衣。

  購物一條街上有許多店舖賣衣服,為了招攬顧客,店家把一些中低檔的服裝擺到了店前人行道的攤位上。老婆在一攤位上給我挑了一件棕色夾克,我一試穿,好像是給我訂做似的。「老闆,這件夾克多少錢?」老婆問。「198元不還價。」老闆說。「哪有不還價的?」老婆說,「150元賣不賣?」老闆一臉難色:「大姐,我這是實價,進價都180元了,最少180元你拿去,不賺你錢了!」老婆嘿嘿一笑:「衣服的利潤厚著呢,再加你10元,160元賣不賣?」「最少 180元,少了不賣。」「不賣拉倒!」老婆柳眉倒豎,「我就不信別的店舖沒衣服賣了!」

  就在老婆與老闆討價還價的時候,我把換下的舊衣服口袋裡的香菸、打火機等東西一古腦兒掏出來,裝進了新夾克的口袋裡。可這樣一來,我只好又換上舊衣服。

  路過一彩票代賣點,我想買幾注福彩,一摸口袋,卻發現原先選好的寫著幾注號碼的紙條不見了。我想多半是留在剛才試過的那件夾克口袋裡了。

  我和老婆在街上轉了幾個來回,就是找不到合適的衣服。眼看婚禮的時間快到了,老婆一急,又拉著我到開始買衣服的那家店舖,可店裡店外轉個遍,都沒有找到原先那件夾克,老闆得意地說:「你們剛一走,就賣掉了。」

  從店舖出來,發現隔壁攤位上有件棕色的夾克,老婆眼晴一亮:「老公,這件和剛才那件差不多,你穿穿看。」我一穿,不大不小,剛好。老闆開價298元,最後老婆還價250元成交。老婆爽快地付了錢,拉上我就趕去赴宴。

  婚宴結束回家,我無意中在夾克口袋裡竟摸出了那張寫著彩票號碼的紙條,結果衣服還是原先那件衣服,只是多花了70元做了回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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