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老粉紅大罵習近平被抓。(圖片來源:手繪插畫看中國 李齊)
2026年1月3日美國突襲抓捕馬杜羅事件爆發後,李毅(旅美社會學家、激進民族主義代表人物)在直播中情緒徹底失控:反覆自扇耳光、破口大罵習近平「不作為」、痛斥高層「年年大撒幣」卻抓不了賴清德、「你XX抓不了賴清德,你還諷刺特朗普,你真不要臉」……這段視頻迅速在海外中文圈病毒式傳播,牆內則被秒刪。
李毅在讲美国活捉委内瑞拉总统时又敲桌子又哭 pic.twitter.com/M0zq83p8ft
— single (@zhuxing36369026) January 4, 2026
更爆炸的是,據牆內傳出消息,李毅目前就在北京定居(無美國國籍,僅有早年留學/工作背景和綠卡傳聞,但長期回國生活並活躍於國內平臺),公開怒罵後,1月6日上午已被國保帶走,至今未歸。截至目前,官方尚未通報,但按照中共對「妄議中央」的處理慣例,這幾乎是板上釘釘的「引火燒身」。
李毅的「罪狀」非常明確且嚴重:
1、直接點名批評習近平「不作為」「沒本事」「不要臉」;
2、將中美距離對比,指責軍隊/高層「無能」,相當於公開質疑國家最高領導人和軍事能力;
3、言論通過直播擴散,影響極大,屬於「在公共場合起鬨鬧事」+「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
在習近平時代,這類行為通常套用以下罪名,量刑參考如下:
1、尋釁滋事罪(《刑法》第293條)——最常見的「口袋罪」。
類似案例:網民因轉發/直播負面言論被判3~5年;涉及「誹謗國家領導人」的,可升格到5~10年。李毅的直播性質+直接辱罵,極可能定為「情節特別嚴重」,起步5年以上。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法》第105條)——最重的一種。
如果被認定「公然煽動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或「影響惡劣」,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甚至死緩都有先例。
任志強案(間接比喻習近平為「小丑」)判18年(表面腐敗,實為政治);牛騰宇「惡搞」案14年;許章潤批評文章被短暫拘留+開除公職。李毅言論更直白、更情緒化,且涉及「活捉賴清德」「不作為」等敏感點,定此罪概率不低,判10年以上甚至無期都有可能。
3、其他加重因素:
一是李毅長期被視為「體制內親近人士/御用專家」,從「擁躉」到「反戈」,屬於「背叛式」批評,性質更惡劣。
二是馬杜羅事件正值敏感節點,任何「借題發揮」都會被視為「境外勢力影響」或「動搖軍心」。
三是若涉及「組織、策劃」或「多次」類似言論,罪加一等。
按照中共「殺雞儆猴」的邏輯,李毅大概率會被「從重從快」處理:先行政拘留/監視居住→刑事拘留→以經濟罪/腐敗罪「包裝」判重刑(常見操作)。如果當局想「殺一儆百」,10~18年很正常;想「低調處理」,也可能5~10年+罰金+剝奪政治權利。
李毅的悲劇在於:他本是「死三億也要統一臺灣」的鐵桿鷹派,卻在馬杜羅「48小時變囚犯」的衝擊下崩潰,幻想中的「雷霆手段」照進現實,反而成了自己「妄議」的墓誌銘。這不是個例,而是整個民族主義話語體系的鏡像——當「強硬」神話破滅時,這些所謂的忠誠者往往第一個被祭旗。
現在的問題不是李毅「判多少年」,而是:下一個崩潰的「國師」會是誰?在這個「寧可錯殺、也不可放過」的時代,任何「恨鐵不成鋼」,都可能瞬間變成鐵窗生涯。持續關注李毅的下場,或許會是2026年開年第一場「愛國者的審判秀」。
責任編輯:禾子 来源:作者X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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