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仍无意解放农民(图)

作者:阮 銘 发表:2008-11-09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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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在国共内战中以土改来鼓励农民投向中共,此为中共土改宣传画。

锣鼓声中开场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静悄悄地闭幕了。

会前的热点,是胡锦涛九月三十日来到三十年前首创「分田到户」的安徽「小岗村」,肯定了小岗村的「新土改」││「土地流转」。小岗村委会副主任关有江说:胡总书记对「土地流转」的肯定,为农村发展送来「金钥匙」,为农民带来「定心丸」。

媒体为此掀起对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热切期待,专家、学者竞相发表评论,将这次全会的「核心议题」││「土地流转」,称为「中国第三轮土地革命」(一,土改、二,分田到户、三,土地流转),是农村改革的「历史新起点」。

令人意外的是,十月十二日全会通过的「公报」中,连「土地流转」四个字都没有出现。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未与「公报」一起发表。而胡锦涛在全会结束的第二天(十月十三日),主持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就已经审议通过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请他们畅所欲言,对文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新华社电,座谈会上大家就统筹城乡发展、加强耕地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十几项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胡锦涛在总结发言中,虽然提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改革发展,必须继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但仍未出现「土地流转」四字。

由此看来,「土地流转」这把「金钥匙」,这颗「定心丸」,尚未最后定案,交不到农民手里。其实这样的结果,在会前已有迹可寻。列席这次全会的农村工作者和和农民问题专家学者,对此早有争议。

有人认为,在农民没有平等政治权利,没有话语权的党国体制下,「土地流转」将在中国农村掀起一轮新的掠夺农民土地的狂潮,拥有资本优势的商人、政府官员和社会恶势力,将成为土地买卖兼并的主要受益者,广大农民将再次成为被掠夺的对象。

中国因剥削压榨农民而崛起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于建嵘教授的测算,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至少有五千万到六千万农民失去土地,成为「失地农民」,就是原有的耕地和宅基地被政府徵用,农民与土地彻底分离,失去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这些「失地农民」,约有一半流入城镇成为农工,另外一半,成了没有土地、没有工作也没有社会安全保障的「三无农民」。

「失地农民」、「农民工」、「三无农民」,你不觉得这些名词奇怪吗?农民在今日中国,已不是士、农、工商的一种社会分工,而成了一种世袭身份。你即使失去了农村的土地、房屋、财产,长期在城市从事工商服务行业,你的身份,你的出身在城市的子女后代,仍然是「农民」,不得兴城市居民子女平等地上学、就医,得不到城市的公共福利保障。同样的工作,农民工要付出比别人多一倍的劳动工时,却只能得到少一半的劳动工资,还经常被拖欠、侵吞。

然而这正是中国「和平崛起」的「秘密」。今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鲁曼早在一九九四年出版的《全球经济预言》一书中指出,亚洲经济奇迹是由「快速增加的劳动和资本所带动,并非藉由效率改善所带来的成长。」

「中国崛起」的劳动和资本从哪里来?就是从榨取农民的劳动和土地资本而来。举世瞩目的上海浦东,一九九○年代以前不是一片农田吗?今日变成全球摩天大楼最集中的金融商业中心。那高楼和金钱怎么变出来的?是在「农民」失去的「农田」上,靠「农民工」的双手,一砖一石,用血汗建构起来的;是靠来自全国农村的年轻女孩,以超低工资付出超时劳动,用她们的青春和生命,在「世界工厂」中凝聚出来的,从服装、鞋子、玩具到高科技电子产品,在全球市场上换来的美金、英镑、欧元堆积起来的。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到胡锦涛,农民用身体去抵挡国民党的美式机枪大炮,让共产党夺到政权;用饿死三千万人(绝大多数是农民)的人民公社化,让共产党的两弹(核弹、飞弹)一星(人造卫星)上天,用「取之不竭」的农民和农民工的土地、青春、血汗,让共产党在全球「和平崛起」。

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政策」。所以当胡锦涛的「土地流转」新政策传到农村时,即使是期待扩大规模化经营的专业农民也不相信了。山东聊城种植果树的农民史朝旭告诉BBC中文部,他多年来希望扩大规模种植无公害的有机水果,但无法贷到资金、租到土地。史朝旭说,农民都被政府和商贩坑怕了,媒体上的报导都是假的。他过去相信政府、相信媒体,结果只是吃亏。

全会缺乏视农民为人的灵魂

中国农村政策的根本问题,是胡耀邦在一九八○年代初早已指出的,必须把中国农民解放成为自由自主的人: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土地的主人、自己的主人;也就是每一个农民,自由自主地支配自己的生活、自由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劳动、自由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土地、房屋、财产,拥有对国家社会政策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而中国现行政治经济制度,恰恰建立在剥夺农自由平等权利、掠夺农民土地劳动的基础之上,农民沦为失去自由之身与话语权的身份奴隶。不根本废除这种违背自由、平等、人权普世价值的农民身份奴隶制度,农民一天不能成为自己的主人、国家的主人,任何农村改革的支票都会跳票。这次七届三中全会也是一样。

全会公报虽然隐去「土地流转」这个「核心」,还是列出洋洋大观的「战略任务」、「基本方向」、「根本要求」、「二○二○年目标」等一大篇,虽无甚新意,且立此存照:

战略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基本方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根本要求: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二○年目标: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二○○八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等等。

这些「任务」、「方向」、「要求」、「目标」,不能说全是假话、空话,有些话也还不错。问题是缺少一样东西,缺少灵魂。三十年前安徽小岗村「分田到户」之所以震撼全国,因为有一个灵魂,就是农民挣脱「人民公社」的奴隶枷锁,成为自己土地的主人。这也是一九八二年到一九八六年胡耀邦主持起草五个农村政策「一号文件」的灵魂。二○○四年到二○○八年,胡锦涛也有五个「一号文件」,为甚么没有那种效应,就是没有灵魂。

一九九○年代以来,农民在中国「和平崛起」中再度被当做牺牲品,丧失对人身和土地的自主支配权。各地政府官员引进中外财团开发商,强占农民土地、拆毁农民住房,农民反抗即遭暴力镇压。失地农民流落城市做工,都无工人身份和权利;做的是城市人不愿做的最肮脏、最笨重、最危险、危害身心健康,超高工时、超低工资的劳动;因无城市户口被驱赶、被拖欠工资、被殴打侮辱,是家常便饭。长期研究农村土地问题的文贯中教授曾引用中国社会科学院二○○五年度研究报告,计算出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仅比世界最落后的津巴布韦(辛巴威)稍好;如果把城市人住房、子女入学等隐性收入计算在内,中国实际上的城乡收入差,应列世界第一,中国农民已沦为世界上最悲惨的人群。

十七届三中全会缺少的灵魂,就是把中国农民当做人,彻底改变歧视农民、蔑视农民,把农民当做任意奴役、任意压榨的奴隶的那种政治、经济、社会制度,让每一个中国农民都有人的尊严、人的自由、人的价值、人的权利。假如没有这个灵魂,无论从「人民公社」的锁定奴隶到「土地流转」的流动奴隶,从乡村走到城市,到哪里,还是奴隶,则任何口惠而实不至的政策,都无法改变中国农民的悲惨命运,因而也无法取信於中国农民。中国共产党未必不清楚这一点,但不愿也不敢跨出把农民解放成为人这一步。当年胡耀邦就是因为坚持「人的解放」这个灵魂,被邓小平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力,纵容「资产阶级自由化」罪名废黜。

首位农民工人大代表胡小燕

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就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总工会於十月十七日至二十一日召开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据新华社报导称:「呵护农民工,中国工会双臂越张越大。」怎么「呵护」呢?首次选出农民工代表,一千八百名代表中,有四十七名农民工代表,占百分之二点六。这让我想起今年三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从广东省三千万农民工中挑选出的全国首位农民工人大代表胡小燕。这唯一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四十七名全国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都不是两亿多农民工自己选举的。新华社还报导称,昆明市总工会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一点二万件,追回七千八百余万元,帮助八百一十名工伤农民工获得补偿三百二十六万元。当然,「呵护」总比听任农民工被欺压、被践踏好。但全国两亿多农民工,为甚么不能按人口比例、工人比例行使平等的选举权,自主选出自己的代表呢?为甚么不能做自己的「主人」而只能被「呵护」呢?

那首位全国农民工人大代表,来自四川广安的佛山陶瓷工胡小燕说:「我只是个普通打工妹,每天上午八时上班,下午六时下班,一分钟也不能少,周末也要上班。当选人大代表后,每天都有上千个未接来电和上千条简讯,一个月的手机费一千四百多元,占去月工资的一大半。」她因电话过多没有睡?时间而关机,招致一片骂声。

这难道是真的在「保障农民民主权利」,让农民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话语权吗?

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了。「金钥匙」和「定心丸」没有看到。中国农民和农民工要挣脱世界上最悲惨人群的命运,恐怕要靠自己的团结奋斗。

决定提到公报回避的土地流转

此文写毕,网上才出现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读了两遍,兹略作几点补充:

第一,〈决定〉中对公报回避的「土地流转」这一关键词,说明如下: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但前提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决定〉强调「集体」与「合作」,与全会前「土地权益归农民自主支配」的「新土改」导向有明显差异。这使我想起四十六年前一九六二年七月七日,邓小平在共青团三届七中全会讲「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让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合法起来」。讲话当天晚上和第二天早上,打两次电话给胡耀邦,要他传达时去掉「黄猫黑猫」那段话,加上「巩固集体经济」。这种改变是向意识形态「左派」的微妙妥协。

第二,对於全会前自由派学者强调的解决农民身份平等问题,〈决定〉也有提到若干方向,如「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业」、「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等等。但均无具体落实措施与时程,在现行「党天下」体制之下,恐怕只是「画饼」而已。

第三,关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决定〉提出「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正好同全会前强调「扩大农地规模经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城市化步伐」的导向相反。这是否意味著面对全球经济衰退,将放慢甚至逆转全球化步伐,迫使农民工返乡的一个信号?

从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前后的气氛变化和〈决定〉最后定稿的发展,可以看出中国「三农」问题解决之难、争论之烈、利害冲突之尖锐。中国农民要真正成为支配自已土地和劳动的主人,路漫漫其修远兮。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开放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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