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增速远超GDP增速正常吗?

作者:崔宇 发表:2011-01-26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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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1月20日公布的2010年财政收支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财政收入83080亿元,同比增长21.3%,其中税收收入73202亿元,同比增长23%。而国家统计局同日公布的2010年GDP总值为3979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0.3%。

由此简单推算,小口径宏观税负(税收收入/GDP)约为18.4%,中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收入/GDP)约为21%。看起来似乎并不太高,但是,如果用财政收入加上土地出让收入(2.7万亿),其占GDP之比就已经达到27.6%;如果再考虑到其他预算外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社保基金收入等,全口径宏观税负应在30%以上。这在中低收入国家中并不算是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

如果单独从小口径和中口径宏观税负来看,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也呈现出不断上扬的走势,只是在2008年意外下滑,即使在2009年这个最困难的一年依然在攀升。与宏观税负不断上升相伴的,自然是税收增长率一直远高于GDP增长率,特别是最近十年,二者增速差距年均约在10个百分点左右。这也是近些年 “国富民穷”的声音屡屡出现的大背景。

但财政部门并不认同这种说法。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就指出,财政收入增长与GDP增长在数量上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两者不完全同步是正常的。过去几年,财政部门和有关专家也曾多次解释过税收增长超过GDP增长的合理性,原因包括价格因素、税收结构与GDP结构的差异、进出口的因素和税收征管因素等等,试图让公众接受这一现实。尽管他们的解释有一定道理,但还有许多不明不白的地方,需要细化详尽的分析。

价格因素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影响因素,财政部门的解释有一定道理。税收增速是按现价衡量的,而GDP增速是按不变价衡量的,剔除了价格因素,所以,在物价上涨期间,税收增速高于GDP增速就是正常的。比如,谢旭人就表示,2006年至2010年,GDP年均增长11口2%,如果按现价计算,年均增长16口6%,这意味着如果按照现价计算,2006-2010年,税收增速和GDP增速差年均将缩小约五个百分点。

税收结构和GDP结构的差异,也可看做是一个合理的因素,但目前财政部门的解释还缺乏说服力,需要更具体的量化分析。按照财政部门的说法,第一产业提供的税收很少,税收主要来源于第二、三产业,而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要大大高于总的GDP增幅,带动增值税等相关税种的收入增长高于GDP的增长。但问题是,中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仅在10%左右,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不足5%,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没有也不会大大高于总的GDP增幅,否则GDP早就飞上天了。因此,从这个角度解释税收高速增长并不严谨,还有待论证。

事实上,即使与GDP增速关联度较大的增值税,除了增值税转型后的2009年和2010 年,其增速也较快,年均在20%左右,这也超过了第二产业增加值的增速。而增值税以外的税种,尽管税基是以收入或数量来衡量,与GDP以增加值核算的口径并不一一对应,但他们也没有与GDP真正脱钩,如果换一个角度,以收入法核算GDP的话,GDP是劳动者报酬、税收、折旧和企业利润的总和,只要税收增速超过企业和居民的收入增速,就都意味着企业和居民的收入在向政府转移。以个人所得税为例,2001-2010年这十年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在 10%左右,而个人所得税年均增速在22.5%左右。

净出口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因素。GDP衡量的是净出口,即用出口减去了进口,而税收则不然,对进口产品也要征收相应的税,这意味着其他条件不变,进口越多税收越多,但GDP却越少。从2010年的情况来看,进口环节的税收占比在15%左右,增速高达36%,对整体税收增速贡献五个百分点左右。可以说,进口环节税是导致税收增速远超GDP增速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这还需要财政部门给出更详细的数据分析。

至于税收征管因素,也是一个合理的因素,完善征管系统,打击偷税漏税自然十分必要,但这里面的问题是,中国连续多年存在税收超收的情况,即实际征收额超过计划征收额,而下一年度的计划征收额又会水涨船高,这导致各级各地部门有强烈的征税冲动,容易导致税收增长多年居高不下,为了完成任务层层加码、像2009年一样,征不到税就在非税收入上下功夫,这是极其不正常的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GDP中还包含了一些不可征税的部分,比如城乡居民的自给性支出和存货投资等,这意味着即使税收增速低于GDP增速也是正常合理的。对于中国税收增速多年远超GDP增速的现象,确实需要财政部门给予更详细的解读,以还原真相──到底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如果只给出一半答案,显然难以令公众信服。

也许,相比高福利的发达国家,中国整体的宏观税负还有上升空间,但有两个前提:一是,税收负担的分配要合理,不能出现累退的现象,即越穷的群体负担的越多;二是,财政支出结构要合理,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不应该收那么多税和费,而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预算民主以及政治体制改革的支持,否则,即使实行了结构性减税也会让人半信半疑。

来源:华尔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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