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一人上访 被控聚众扰乱公共秩序

发表:2011-11-13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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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南县向阳中学教师罗湘林,2008年6月3日到省信访局上访,信访局工作人员说“下午开会,政治学习,你明天再来吧。”罗湘林只好找了个小旅店住了下来。傍晚,罗湘林下楼去吃晚餐,停在楼下的警车里钻出两个人,既没穿制服,又没亮证件,不由分说地把他拉上车,晚上十点左右,警车到达衡南县公安局,罗湘林被强行戴上手铐,并坐老虎凳,折腾到第二天,被莫名其妙地送进了衡南县看守所,一直被关押到7月4日。就像一个小孩子遇到了人贩子,罗湘林诚惶诚恐地在那里度过了一生中最黑暗的31天。

几经周折,还是通过律师查阅案卷,罗湘林才得知自己被关的原因是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这足以颠覆他及所有正常人的正常思维——且不说罗湘林完全是正常上访,没有任何过激言行(正常上访被打被抓被关押折腾致死的也不鲜见),单说“聚众”,“一人”何以“成众”?再放大一点,就算同访的有两个三个吧,算不算“聚众”?办案人员至少也该虚构几个人名吧!真是无知者无畏啊!一个“一”和“众”都分不清的人,还有什么不敢做?!人家指鹿为马,至少也还有个“鹿”作道具吧,可是纵观整个案卷,居然找不到“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任何蛛丝马迹!作为国家的执法人员,你可以分不清什么是水饺,什么是馄饨,可你指着那黑狗屎说是汤圆,谁能咽得下啊!?

最要命的是——罗湘林出狱后向衡南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衡南县公安局不予理睬,向衡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衡阳市公安局一直不给任何复议决定,向衡阳中院提出执行申请,衡阳中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国家赔偿法》成为一纸笑谈。三年多过去了,罗湘林至今没有得到一个说法,他的命运也因此而改变,一个广受好评而又年富力强的优秀教师从此家业两废,背井离乡,走向漫漫维权路……

此事在网上公布后,网友对独自一人上访何以被控“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给出了很多脑筋急转弯式的答案:A:这个访民是个妖怪,能够撒豆成兵;B:同访的很多,其他的都会钻地术,只有这个访民是个呆鸟,不会;C:在这个访民的周围方圆一公里的范围内有着众多的人,在做着各种各样的事:有的在吃饭,有的在睡觉,有的在性交,有的在打麻将;D:“众”代表一种类似于氨气之类的气体,这个访民走到哪里,这些气体就会聚集到哪里……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权利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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