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是一只有背景的“妖怪”?(图)

作者:路扬帆 发表:2013-06-2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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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郭美美发出的炫富图

【看中国2013年06月27日讯】(看中国记者路扬帆综合报导)日前,因中国红十字会对起诉郭美美侵权事件迟迟不采取法律行动,致使侵权诉讼的时效即将到期。民众对红会这种“忍让”的行为提出批评。媒体更以“一只有背景的妖怪”称呼郭美美,为红会对郭无限的忍让做了注解。

法律学者徐昕6月18日在腾讯微薄上发表一则消息说:2011.6.20,郭美美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认证身份网上炫富,导致红会声誉及获捐额一落千丈,严重侵犯其名誉权,并直接导致巨额经济损失。但红会至今未起诉郭美美的侵权行为。如今,起诉郭侵权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红会若不起诉索赔,负责人构成渎职。

随後,南通电视台新闻评论员邓海建发表文章质问“红会何以对郭美美忍让无极限?”。文中指出红会起诉郭美美完全是“合情合理”。因为郭美美在2011年以红会不合实际的身份“炫富”,致使红会最后的公信荡然无存。此外,在得知有人提议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消息后,郭美美发微博称:“只要红十字会敢动我一根毫毛,我立即公布红十会很多不为人知的贪污内幕!资料我已寄到美国,有胆的你们放马过来!”。

文中质问,对郭美美“如此明目张胆的‘叫板’”,红会“还有什么理由对郭美美的‘挑衅’置若罔闻?”。若此,则“真相在民间已‘不言自明’”。

6月16日,郭美美在澳门举办豪华生日派对,并将生日派对上的图片集锦在微博中展示。“郭美美从被网民揪出来到现在一直在炫富,她有各种价值不菲的名包,有跑车,还能花几百万元为自己办生日派对,说明她有赔偿能力。”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覃华表示应该对她提请诉讼。

覃华并於6月19日发表微博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如果今天来不及起诉郭美美,也请发声主张权利,要求其赔偿损失以中断诉讼时效!发声很简单,一句话的事。他还说:“(红会)要想恢复名誉,这是最后的机会。”

但是中国红十字会一直没有对郭美美采取法律诉讼。6月20日红会起诉郭美美诉讼时效正式过期。

回顾郭美美事件,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新闻发言人王永於4月23日曾表示,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拟于5月中下旬,重新启动针对郭美美事件的调查,并邀请社会公众同步参与。可是,红监会在6月9日召开全体委员大会讨论是否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因仅获得王永等二人赞成,最後做出不重查郭美美事件的决定。

对此,民众发表评论说:“起诉了郭美美,她背后一长串真正的贪污蛀虫岂不就要曝光了,盘根错节的权力网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郭美美可以如此有恃无恐。”“对郭美美的宽容,验证了民众的质疑。”

媒体也以《无解的郭美美,是一只怎样有背景的“妖怪”?》、《郭美美像西游记里一只有背景的妖怪》等为题,怀疑郭美美具有特殊背景,写下这样的结论:“高调、跋扈的郭美美,能让堂堂红会及有关部门是如此胆战心惊、投鼠忌器、龟缩躲避,显然是一只大有背景的妖怪。”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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